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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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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負責審理轄區內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務是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懲辦一切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財産、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産,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國家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部門決算即為本級單位,無其他歸屬或附屬單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17,396.3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7,108.44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287.87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4,725.9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4.65%;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2,382.5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3.7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5,650.1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5.8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0.13%;項目支出4,674.2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9.8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7年結余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746.20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289.6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支出12,099.7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1.16%;教育支出15.0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32.8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5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41.9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3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度決算12099.7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620.30萬元,降低4.88%。其中:

  "法院"2017年度決算12,099.7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620.30萬元,降低4.88%。主要原因: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要求,嚴格控制人員及公用支出。

  2、"教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15.0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20.56萬元減少5.50萬元,下降26.75%。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7年度決算15.0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20.56萬元減少5.50萬元,下降26.75%。主要原因是按照市級法院職能任務調整,相應減少了培訓費。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7年度決算732.8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1057.71萬元減少324.84萬元,降低30.7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7年度決算732.8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1057.71萬元減少324.84萬元,降低30.71%。主要原因,根據實際人員需求安排支出。

  "撫恤"2017年度決算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20萬元減少20萬元。主要原因:年度內無人員犧牲病故減少。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441.9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417萬元增加24.97萬元,增加5.99%。其中:

  "行政單位醫療"2017年度決算441.9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417萬元增加24.97萬元,增加5.99%。主要原因:本年度我院有新招錄人員,另外,行政單位醫療保險基數有所提高。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0,457.6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492.6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23.33萬元增加169.2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數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0.2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8萬元減少7.73萬元。主要原因:根據中央及市政府有關"八項規定"要求,嚴格控制招待規模,壓縮接待標準,減少招待費開支。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考官餐飲及住宿費。2017年公務接待1批次,公務接待2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492.3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323.33萬元增加169.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347.1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70.13萬元增加177.00萬元。根據我院審判執行工作需求,2017年更新購置6輛囚車,車均購置費29.5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45.20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數持平。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5.8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99.7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7.59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2.05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4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3.3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893.35萬元,比上年增加513.21萬元,增加的原因:2017年度我院財物上劃市級統管,按照市級統一標准保障機關運作經費。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47.1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37.3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0.5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1.6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9.8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6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0697.09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44輛,1019.61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7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法院"經費: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我院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了績效評價,實施績效評價項目3個,涉及金額456.70萬元,其中1個項目採取普通程式評價,2個項目採取簡易程式。評價結果如下:

  1.採取簡易程式評價的項目有2個,分別為網際網路接入費項目及網路運維費項目,評價結果分別為89.78分、89分。

  2.採取普通程式評價的項目有1個,為司法救助金項目。本次委託北京亞洲會計師事務所開展該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通過與事務所的對接,我院按照市財政績效評價相關要求及評價工作組的評價流程,積極準備資料,並於5月31日參加了績效評價專家會審。經評價,評價結果為"良好"。

  二、司法救助金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為了規範預算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檢驗2017年度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司法救助金"項目預期目標實現程度,考核財政支出效率和綜合效果,我院根據《北京市市級預算部門組織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規範》(京財績效〔2013〕2334號)文件要求,司法救助金從項目決策、項目管理和項目績效三個維度實施了綜合評價,形成本績效評價報告。2017年司法救助金項目預算安排資金260萬元,資金全部到位,項目實際投入使用資金260萬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項目實際支出260萬元,無結余資金。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該項目綜合得分86.19分,項目績效級別評價結論為"基本良好"。

  (三)存在問題

  1、救助範圍狹窄、方式單一。

  由於某些證據難以獲取,故無法認定,被害人家庭生活困難,是否能夠予以司法救助,值得商榷。

  2、群眾對司法救助制度認識不夠。

  人民群眾對司法救助這一制度還比較陌生,了解不多,符合救助的當事人沒有在第一時間內得到救助。

  3、財政部門的救助金不能滿足救助人群的需求,這一因素很大程度上阻礙和制約了救助工作的開展。

  (四)建議

  1、進一步完善統一的審批制度

  要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找出司法救助工作中的漏洞,完善司法救助工作的對象、內容、方式、機構和程式,提高司法救助的效率。

  2、拓展取證渠道,提高辦案機關的工作品質

  辦案品質的高低決定了受害人能否得到法律援助的關鍵,因此,要求辦案機關在辦理案件時採取多方的取證渠道,取得合法有效的證據,為受害人得到法律援助提供證據上的支援。

  3、加強宣傳引導。

  要利用一切可以宣傳的機會,加強宣傳提高社會各界對司法救助制度的認識,調動社會困難群體用法律的手段解決矛盾糾紛的積極性,引導符合救助的弱勢群體用救助的方法,解決生活上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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