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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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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在本區內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審判工作受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監督、指導,並對房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和報告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照法律規定,審判本轄區由房山區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受理和審查各類告訴、申訴案件,處理來信來訪;對其中確有錯誤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根據審判監督程式進行再審。

  (三)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

  (四)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

  (五)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本院的法官、執行員、書記員、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員。

  (六)負責本院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工作;領導本院群團工作。

  (七)負責本院的監察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監督、檢查本院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政紀律情況。

  (八)承辦其他應由本院負責的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部門決算單位由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一家單位構成。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18782.52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8782.52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0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00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7484.7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3.09%;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事業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經營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其他收入1297.7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6.91%。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7138.0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5.5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4.54%;項目支出4362.5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5.46%;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

  2017年結余分配0.0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644.51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840.4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14125.7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9.18%;教育支出5.6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65.5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3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543.5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4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度決算14125.7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13791.93萬元增加333.84萬元,增長2.42%。其中:

  "法院"2017年度決算14125.7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13791.93萬元增加333.84萬元,增長2.42%。主要原因:根據業務需求,2017年有追加項目。

  2、"教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5.6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26.16萬元算減少20.51萬元,下降78.40%。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7年度決算5.6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26.16萬元減少20.51萬元,下降78.40%。主要原因:本年度培訓較少,支出較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7年度決算1165.5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1179.62減少14.05萬元,下降1.1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7年度決算1152.4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1159.62萬元減少7.21萬元,下降8.02%。主要原因:實際招錄人數比預計招錄人數少

  "撫恤"2017年度決算13.1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20萬元減少6.85萬元,下降34.24%。主要原因:本年度去世一位幹警。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543.50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17年度決算543.50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收支。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2685.92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包括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69.68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27.57萬元增加42.1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0.0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0.00元持平。主要原因:法院財物上劃市級統管後,因公出國(境)費用統一安排在市高法。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0.3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8.00萬元減少7.62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全國各單位來我院進行參觀考察。公務接待3批次,公務接待14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269.3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219.57萬元增加49.7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77.1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21.57萬元增加55.53萬元。主要原因:本年度追加了更新報廢兩輛特種專業用車的資金,2017年更新3輛,車均購置費25.7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92.2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98.00萬元減少5.80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00.1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4.7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1.2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5.96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60輛,車均運作維護費3.20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997.74萬元,比上年增加707.31萬元,增加原因:根據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法院財物市級統管後,經費保障標準較以前年度有所提高。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50.5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0.0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50.5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50.5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0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0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5407.05萬元,其中:汽車(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60輛,1082.10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114.6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7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0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法院"經費: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3個,涉及金額1197.42萬元。我院組織開展項目績效評價工作,成立了專項小組,財務負責人擔任組長,經過對項目的篩查,收集材料以及項目完成情況開展工作,績效評價工作按時完成,績效評價結果以報告的形式展現。

  二、信息化運維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信息化運維項目主要由三家運維公司分別對不同的運維項目負責,保障當事人及院內幹警在使用期間能夠正常有序的運作。2017年全年預算為225萬元,支出共計207.5萬元。保障了全年的信息化工作順利進行。

  (二)評價結論

  我院全年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廣實現異地立案、自助立案;推出"房法小樂"動畫版訴服品牌,為當事人提供普法知識、訴訟指導等可視化的綜合訴訟服務。推廣建設"24小時便民服務亭",實現訴訟服務網路轄區全覆蓋。通過資訊技術實現對所有案件的監督管理。加強二級辦案輔助系統研發應用,推出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執行各領域"辦案智慧小助手",推動審判輔助事務的集約化運作,提高辦案效率和審判現代化水準。為提升訴訟服務及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水準,我院利用科技的力量加大技防投入,通過開放式、人性化的科學管理手段,將訴訟服務3D導航及來訪人員UWD定位管理融為一體,建立了精細透明高效的360服務管理系統,該系統是目前國內行業內最先進的定位管理系統。

  信息化運維工作為我院在實現各項信息化開展工作中,順利的保障了工作的正常進行,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了辦案流程,提高幹警的辦案效率。

  (三)存在問題

  無。

  (四)建議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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