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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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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決算單位為本級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6493.95萬元,其中:本年收入6493.95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326.43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6170.9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5%;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事業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經營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其他收入322.9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 %。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819.8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954.9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5%;項目支出864.9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5%;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

  2017年結余分配0.00萬元,2017年年末結轉和結余1000.49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192.7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4578.5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8%;教育支出8.4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88.91萬元,7.49%;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216.8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3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4578.5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106.64萬元,下降24%。

  "檢察"(款)2017年度決算4578.5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106.64萬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受全市司法體制及監察體制改革影響,我院檢察支出相應減少。

  2、"教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8.45 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12萬元,減少3.55 萬元,下降29 %。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7年度決算8.45 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12萬元,減少3.55 萬元,下降29 %。主要原因:我院統籌安排教育培訓支出,根據需要調整培訓內容。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388.9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61.48萬元,下降4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7年度決算388.9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750.39元,減少361.48元,下降48%。主要原因:我院統籌安排離退休人員、撫恤、基本養老繳費和職業年金繳費開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相應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2017年度決算216.8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7.03萬元,下降14.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17年度決算216.8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7.03萬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我院統籌衛生醫療支出,根據實際需要列支衛生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793.33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本級1個行政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52.53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84.20萬元,減少31.6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2017年無公出國(境)費用。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5萬元減少5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我單位2017年度未發生公務接待費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52.5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79.20萬元減少26.6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2017年未購置車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52.5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79.20萬元減少26.67萬元,主要原因:我院2017年按照車輛使用規定,嚴控車輛使用,降低了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30.0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1.5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9.87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09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2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19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718.74萬元,比上年442.50萬元增加276.24萬元,增加原因:根據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檢察院財物市級統管後,機關運作經費按市級標准保障。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74.6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77.4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97.1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 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5611.84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24輛,541.55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7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石景山檢察院成立項目評價工作小組,由財務部門負責人、項目申請部門負責人、財務經辦人和項目經辦人組成。由財務部門負責組織績效評價動員和培訓工作,擬定評價工作方案,明確涉及績效評價的部門負責人和經辦人,並指導項目經辦人完成項目績效報告。自評項目共計3個,佔我院項目總數的33.33%,涉及金額52.7424萬元。其中:採用普通程式評價1個,採用簡易程式評價2個。

  在這次自評過程中,主要經驗是根據檢察職能發展需求和年度工作重點,確定績效評價對象;借助動員和培訓,努力提升預算項目申請部門對績效評價工作的認識,加強預算績效管理觀念;根據項目績效報告,發現經常性項目在支出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項目支出管理意見。

  目前自評工作存在的問題是組織方式以單位內部工作小組為主,以項目績效報告為參考,尚無專家、中介機構等第三方參與,在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難。

  下一步工作將強化項目管理制度建設,推動全過程績效管理,使績效理念融入預算管理全過程,借鑒其他單位在項目績效管理方面的經驗和做法。

  2、網際網路接入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網際網路接入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項目概況

  為便於各處室更有效、更快捷的開展工作和獲取資訊,保障我院日常工作順利進行,給有需要的崗位開通了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方便幹警關注正義網、中紀委網站等門戶網站了解最新的資訊資料,搜索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裁判文書網收集北京乃至全國的裁判文書。

  2、項目資金情況

  網際網路接入費項目預算資金17.328萬元,均為財政撥款。17.328萬元財政資金已根據合同要求全部撥付相關單位。

  3、績效目標

  總體目標是基本滿足幹警工作過程中的網路應用需要,方便幹警通過關注正義網、千龍網等門戶網站,以及輿論微網志、微信等自媒體平臺,蒐集工作中所需資料,了解熱點案件最新的進展情況,以及選擇調研主題,撰寫調研文章等,幫助幹警儘快熟悉案件相關領域,使調研走訪更專業、針對性更強,促進檢察工作進一步發展。

  4、評價工作簡述

  成立項目評價工作小組,由財務部門負責人、項目申請部門負責人、財務經辦人和項目經辦人組成。財務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培訓工作,擬定評價工作方案,共同研究制定評價指標,項目經辦人完成具體評價工作,最後由財務經辦人對績效評價資料資訊進行匯總和整理,並溝通初步評價意見。

  (二)評價結論

  在項目決策方面,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部門年度工作計劃,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符合國家、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項目申報上報院黨組審議並通過,決策流程明確,申報程式規範。但是在績效目標內容和産出數量指標方面,比較籠統,文本內容較簡單。

  在項目管理方面,預算編制明確,預算執行與預算編制一致,項目資金使用合法合規,並按照規定公開預算資訊;財務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範,會計資訊資料完整、真實和準確;在項目管理制度的建立還不夠健全,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缺少具體的實施方案或計劃。

  在項目績效方面,發揮橋梁作用,提高了我院幹警與各種宣傳平臺,如《人民檢察》、《北京日報》、北京電視臺等企事業單位之間工作溝通的效率。為我院活動組織及參與提供服務,作為協作方,與法制日報社、合達律師事務所共同舉辦了首屆"全國企業刑事風險防範實務操作論壇",2017年我院幹警外出參加大型研討型會議3次。促進我院檢察官發揮文稿撰寫和調研分析能力,2017年我院共完成調研11篇,完成申報課題4項,參與論著1人。

  通過對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和績效實現情況的綜合分析,網際網路接入費項目評價結論為"良好"。

  (三)問題

  一、是項目管理制度建設不健全。

  二、是預算績效管理意識和能力還不足。

  (四)建議

  一、要加強項目管理制度系統化建設,完善項目制度,切實保障項目實施過程的規範性、安全性,應形成書面的項目驗收資料,完善和強化項目成果品質的保障措施和力度。

  二、要推動全過程績效管理,使績效理念融入預算管理全過程,逐步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借鑒其他單位在績效管理方面的經驗和做法,推動績效相關的制度建設。尤其是預算項目的負責人,要積極配合工作小組的工作,提供績效管理的各項資料,完善工作方案,填寫績效表格,總結項目績效,從整體上提升績效報告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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