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17市級部門決算專題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

分享:
字號:        

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的職責,是通過審判活動,懲治一切犯罪分子,解決各類矛盾糾紛,維護轄區內社會主義法治和社會經濟秩序,保衛轄區內所有制財産、集體所有制財産,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國家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部門決算單位由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1家行政單位構成。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9874.2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9519.34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354.87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9519.3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9035.1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333.5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3%;項目支出1701.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8%;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7年結余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839.07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761.4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7842.5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9.5%。教育支出13.9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8.1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26.8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7842.5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263.55萬元,增加3.36%。其中:

  "法院"2017年度決算7842.5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263.55萬元,增長3.36%。主要原因:按司法改革和經費標準調整的有關精神追加了相關人員經費等。

  2、"教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3.9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下降0.02萬元,下降0.02%。其中:

  "進行與培訓"(款)2017年度決算13.9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0.02萬元,下降0.02%。主要原因:所有培訓按北京市高院計劃安排。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578.1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42.74萬元,下降29.6%。其中:

  "行政單位離退休"(款)2017年度決算558.1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40萬元,下降30%,主要原因:本年度實際招錄人員較計劃減少,相應本年度開支減少。

  "撫恤金"(款)2017年度決算2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74萬元,下降12%,主要原因:按撫恤金標準發放。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326.8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376.82萬元減少50萬元,下降13%。其中:行政單位醫療(款)2017年度決算326.8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376.82萬元減少50萬元,下降13%。主要原因:本年度實際招錄人員較計劃減少,相應本年度開支減少。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7333.54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83.13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08.18萬元減少25.0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因公出國費用由高院統一安排。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7.9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8萬元減少0.06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公務接待等。公務接待25批次,公務接待134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75.1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200.18萬元減少24.9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57.1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58.28萬元減少0.06萬元。主要原因:公務用車購置稅因政策調整減少。2017年購置(更新)4輛,車均購置費14.2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18.0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41.9萬元減少23.8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減少公務用車出行,大力提倡綠色出行。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43.6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6.7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3.1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4.47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43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7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340.17萬元,比上年增加1051.92萬元,增加原因:上劃市級財政管理以後公用經費大幅度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政府採購支出總額578.2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57.1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521.1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21.1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6078.04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43輛,1271.22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台(套),646.35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7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法院"經費: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3個,涉及金額356萬元,評價結果良好,項目立項程式規範,內容科學合理;預算資金到位及時;項目能按計劃得到有效執行,並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

  二、審判法庭維修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審判法庭維修費項目金額90萬元,主要用於對審判法庭、審判通道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器材等進行定期檢測、維修、維護。主要包括安檢設備、遠端庭審設備等的維修維護等其他內容,是區別於行政運作設備維修、保障人民法庭庭審工作正常運作所必須的業務經費

  (二)評價結論

  該項目立項符合單位部門職責,具有現實需求,總體績效目標明確,相關管理制度較為完善,總體看來,項目執行

  情況良好。

  (三)存在問題

  績效預算編制不夠細化,管理過程不夠嚴謹,實施方案不夠完善,指標設定的不夠細化量化,合同簽署不夠規範,等。

  (四)建議

  科學設定、細化量化項目的績效指標;完善項目實施的管理方案、項目管理制度,增加驗收環節,保證項目中各項內容的完成品質,規範簽署合同。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