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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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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檢察機關是維護法律統一及正確實施而設置的專門的法律監督機關。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産生,對其負責並報告工作,主要負責北京市西城區轄區內的法律監督及上級交辦的其他案件。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所屬單位1個,為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13563.07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3359.64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203.43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3149.7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43%;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 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209.8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57%。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1390.0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6.5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0.05%;項目支出1133.5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95%;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0%。

  2017年結余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2173.00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278.6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270.9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2.20%;教育支出18.5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05.7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1.5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683.3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0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度決算9270.9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187.50萬元,下降19.09%。其中:

  "檢察"2017年度決算9270.9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187.50萬元,下降19.09%。主要原因:由於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導致我院檢察經費支出減少。

  2、"教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18.5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69萬元,下降12.65%。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7年度決算18.5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69萬元,下降12.65%。主要原因:由於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導致我院教育支出經費減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7年度決算1305.7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77.83萬元,下降11.9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7年度決算1271.0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84.09萬元,下降6.21%。主要原因:根據離退休人員及養老保險等實際需求進行支出。

  "撫恤"2017年度決算34.6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93.75萬元,下降73.01%。主要原因:根據本院當年實際情況進行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683.38萬元,與年初預算持平。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0253.09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21.78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93.21萬元減少71.4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0萬元,與年初預算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0.00萬元減少10.00萬元。主要原因:根據中央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厲行節約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21.7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83.21萬元減少61.4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23.7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24.81萬元減少1.09萬元。主要原因:嚴格政府採購程式並按照政府採購指導價格進行採購,節約資金1.09萬元。2017年更新1輛,車均購置費23.72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98.0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58.40萬元減少60.34萬元,主要原因:由於實行公車改革,強化公務用車管理使用規定,車輛相關費用減少。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5.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0.8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5.6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6.57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4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0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675.10萬元,比上年增加90.02%,原因是財政上劃市級統管後,按照市級標准保障機關運作經費。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3.7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3.7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9968.50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48輛,898.89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5台,872.16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7年度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3.33%,涉及金額109.81萬元。本院2017年度實施績效評價的項目整體執行情況良好,均已基本按照年初計劃完成,有效保障檢察工作順利開展。

  二、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車輛更新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該項目由院行政事務管理局負責和具體實施。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實際支出23.72萬元,預算申報金額24.81萬元,預算執行率95.61%。該項目為深入貫徹落實《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國Ⅰ和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禁行措施,保障部門履職工作正常開展,對已完成車改單位的國Ⅰ和國Ⅱ老舊機動車進行部分更新。本院更新車輛已達到車輛報廢年限,且根據車輛使用年限及汽車尾氣排放相關標準,符合更新條件,因此進行更新。

  (二)評價結論

  該項目提高了車輛行駛安全性能、提升尾氣排放品質,為緩解環境污染做出貢獻,保障檢察業務工作順利有序開展。項目已按照年初計劃完成全部工作,結余1.09萬元為項目節約資金,由財政收回,項目整體完成情況較好。

  (三)存在問題

  1、績效目標的填報工作的科學性有待進一步加強;

  2、項目過程管理尚不夠規範。

  (四)建議

  1、進一步提高財政績效管理意識,提高績效目標的填報品質;

  2、強化項目過程管理,完善項目管理流程;

  3、注重對項目執行過程中管理資料和項目實施後的效果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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