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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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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主要職責是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決算單位為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7474.7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7474.76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7124.5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5.32%;無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350.1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68%。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7305.7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622.6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0.65%;項目支出683.0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35%;無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以及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2017年結余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68.99萬元。年末結轉結余構成:基本支出結轉結余95.44萬元,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73.55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956.2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6067.68萬元,佔財政撥款的87.23%;教育支出14.72萬元,佔財政撥款的0.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44.32萬元,佔財政撥款的7.8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29.57萬元,佔財政撥款的4.7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6067.6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56.86萬元,增加2.7%。其中:

  "檢察"(款)2017年度決算6067.6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56.86萬元,增加2.7%。主要原因:追加未達標人員購房補貼等。

  2、"教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4.72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一致。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7年度決算14.72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一致。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544.3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3.4萬元,下降2.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7年度決算542.3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36萬元,增長0.26%,主要原因:追加離休人員經費。

  "撫恤"(款)2017年度決算2.0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4.75萬元,下降87.95%,主要原因:本年無死亡撫恤金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329.57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一致。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7年度決算329.57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一致。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單位未發生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6345.22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7.08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96.7萬元減少59.6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數一致。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7.27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數一致。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相關部門來我院交流工作和協辦案件等。公務接待85批次,公務接待1497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29.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89.43萬元減少59.6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9.1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9.38萬元減少0.2萬元。主要原因:因政府採購網中車輛金額變化,相應調整經費支出,2017年更新1輛,車均購置費9.1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20.6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80.05萬元減少59.43萬元,主要原因:貫徹落實厲行節約要求,減少車輛費用支出。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7.7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09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8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9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09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847.58萬元,比上年增加184.7萬元,增加原因:主要原因根據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檢察院財物市級統管後,機關運作經費按市級標准保障。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政府採購支出總額82.3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77.7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4.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2.3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58%。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9168.55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9輛,348.55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套,485.91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公共安全(類)檢察(款):指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用於保障機構正常運作,開展檢察業務工作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3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7.5%,涉及金額65萬元。綜合項目績效評價情況認為,在項目資金預算績效方面總體上管理到位,使用規範,項目資金嚴格按照預算內容支出。

  二、信息化運維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項目立項背景

  隨著檢察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進一步發展,檢察辦公、辦案業務對資訊技術的依賴不斷增大,信息化設備不斷投入,電腦資訊系統硬體設施、軟體等不斷增加,信息化運維複雜性不斷增強,重要性不斷提高,檢察資訊系統的維護需求日益增加,為保障各項檢察業務工作的順利開展,需要專業的團隊和人員對資訊系統和電腦設備進行維護。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開展了信息化運維費項目。

  2.項目組織管理機構

  項目實施主體為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項目實施管理部門為院檢察技術部,項目資金管理部門為院財務部門。

  3.主要內容

  根據檢察院信息化和辦公自動化工作需要,保障資訊系統安全穩定運作,對網路設備進行維護管理。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該項目綜合得分92分,項目績效級別評價結論為"優秀"。

  1.預算資金執行率方面。該指標分值10分,評價得分10分。

  該項目年初預算7萬元,全年執行7萬元,執行率100%,財政資金足額、及時到位;財務核算資料完整,財務管理較為規範。

  2.産出指標方面。該指標分值50分,評價得分50分。

  該項目符合年度工作計劃,與檢察院職能密切相關,符合現實需求,績效目標內容明確,績效指標細化,對績效目標管理具有良好的支撐作用,且項目立項程式規範。項目産出數量、品質、進度及成本指標均達到預期目標,完成情況較好。

  3.效果指標方面。該指標分值40分,評價得分32分。

  該項目管理程式規範,手續齊備,項目成本控制在項目預算範圍內,項目實施後達到了預期的效益指標,獲得了項目服務群體的普遍認可,信息化運維保障了系統軟體硬體正常運轉,為業務開展提供支撐,對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檢察公信力的社會影響力、認知度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其社會效益指標和可持續影響指標尚有待加強,服務對象的滿意度指標仍有提升空間。

  (三)存在問題

  1.項目的社會效益指標和可持續影響指標有待進一步加強。

  項目立項程式規範,實施過程中對社會效益和可持續影響指標研究不足,有待進一步加強。

  2.服務對象的滿意度指標還有提升空間。

  (四)建議

  1.提高效益指標

  建議對項目的社會效益指標和可持續影響指標進行研究分析,完善項目的實施效果,進一步提高效益指標。

  2.提升服務對象的滿意度

  建議項目單位加強與服務對象的溝通聯繫,針對性的提出完善建議,改進工作方式和內容,進一步提升服務對象的滿意度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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