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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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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依法行使下列職權:向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接受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對刑事案件依法審查批捕,提起公訴,對偵查機關的立案、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依法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就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等領域、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傷害的提起公益訴訟,辦理刑事賠償事項等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決算單位為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6599.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5744.66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854.94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5439.1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4.68%;無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305.5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32%。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805.3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199.6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2.34%;項目支出1605.6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7.66%;無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以及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2017年結余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794.25萬元。年末結轉結余構成:基本支出結轉190.3萬元,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603.95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650.5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4115.13萬元,佔財政撥款的88.49%;教育支出9.04萬元,佔財政撥款的0.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31.06萬元,佔財政撥款的7.1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95.32萬元,佔財政撥款的4.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4115.1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469.25萬元,下降10.24%。其中:

  "檢察"(款)2017年度決算4115.1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469.25萬元,下降10.24%。主要原因:根據北京市監察體制改革方案要求,年初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部門人員轉隸到監察委,檢察業務費支出相應減少。

  2、"教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9.04萬元,與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7年度決算9.04萬元,與年初預算持平。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331.0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10.09萬元,下降24.9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7年度決算330.1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97.45萬元,下降22.79%,主要原因:根據養老保險繳費實際經費需求安排支出。

  "撫恤"(款)2017年度決算0.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5.64萬元,下降94.56%,主要原因:根據實際經費需求安排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95.3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29.66萬元,提高17.8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7年度決算195.3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29.66萬元,提高17.86%,主要原因:醫療保險基數提高,追加資金29.66萬元。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單位未發生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054.65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15.83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29.78萬元減少113.9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一致。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0.0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5萬元減少4.94萬元。主要原因:貫徹厲行勤儉節約要求,減少接待規模和接待次數。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省檢察院來院考察。公務接待一批次,公務接待四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15.7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224.78萬元減少109.0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89.8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35.68萬元減少45.86萬元。主要原因:2017年初預算中有四輛車因升星未進行報廢更新。2017年更新4輛,車均購置費22.45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25.9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89.1萬元減少63.15萬元,主要原因:貫徹勤儉節約的要求,嚴格車輛管理,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4.2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8.4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25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96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649.18萬元,比上年189.64萬元增加459.54萬元,增加原因:根據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檢察院財物市級統管後,機關運作經費按市級標准保障。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政府採購支出總額9.7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9.7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9.7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9.7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0465.95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7輛,645.18萬元;無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公共安全(類)檢察(款):指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用於保障機構正常運作、開展檢察業務工作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3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60%,涉及金額136.82萬元。綜合2017年度財政預算項目績效評價情況認為,在項目資金預算績效方面總體上管理到位、使用規範,項目資金均嚴格按照預算內容支出。

  二、檢察工作經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根據《檢察公眾號管理暫行辦法》、《北京市檢察機關門戶網站管理辦法》標準,為了有效維護門頭溝區檢察院的門戶網站,官方微信、微網志及新聞客戶端的正常運作,實時更新工作動態。2017年由正義創新公司的工作人員來門頭溝檢察院進行外派服務,負責對官方網站、官方微網志、微信、今日頭條新聞客戶端等相關內容的編輯更新和維護工作。2017年拍攝專題片《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2016年度工作總結專題片》,製作《農村幹部警示教育宣傳冊》宣傳冊。

  項目預算資金合計22萬元。

  (二)評價結論

  預期績效總目標為達到法律宣傳的效果,有效維護門頭溝區檢察院的門戶網站,官方微信、微網志及新聞客戶端的正常運作,實時更新工作動態;産出指標為"兩微一端"的更新及維護並及時將新聞推送到正義網首頁;製作宣傳片1部,記錄院2016年各項檢察工作開展情況及亮度工作;效果指標為達到《北京市檢察機關門戶網站管理辦法》標準,符合市院關於法律宣傳的要求,群眾對檢察機關滿意;製作《農村幹部警示教育宣傳冊》宣傳冊50包(1000冊)並達到教育宣傳效果。

  (三)存在問題

  在項目制定以及實施過程中,未出現較明顯的問題。

  (四)建議

  通過項目自評,我們認為檢察工作經費項目中對宣傳效益與品質的判斷應制定更加明細的驗收標準,將活動目標量化,建立項目考核指標,如PV、UV、關注數等,同時建立日常的監測與跟蹤機制,對項目進行情況能夠實時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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