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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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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依據《地方誌工作條例》、《北京市實施<地方誌工作條例>辦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成立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和印發市地方誌工作規劃綱要的通知》(京政發〔1988〕98號),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主管本市地方誌工作。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指導、監督和檢查地方誌工作。

  2、擬訂本市地方誌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3、制訂本市地方誌書、地方綜合年鑒編纂規範和標準。

  4、組織編纂本市地方誌書和綜合年鑒,並負責組織審查驗收。

  5、蒐集、整理、保存北京地方誌資料,組織整理北京地區舊志,推動方志理論研究。

  6、組織開發利用地方誌資源,開拓社會用志途徑。

  7、組織開展地方誌業務培訓工作。

  8、指導北京地方誌學會的工作。

  9、負責《北京年鑒》設計、組稿、編審等有關工作;負責指導區縣及市屬修志單位編輯區縣年鑒及專業年鑒;負責指導、組織修志單位年鑒的協作交流工作;負責《北京年鑒》的出版和發行工作。

  10、從事地方誌宣傳和展覽展示工作,面向社會提供地方誌諮詢等服務,開展地情教育、地方文化交流交往活動等。

  11、承辦市政府及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決算包括3個單位,即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本級及所屬2個二級單位,二級單位分別為:北京年鑒社和北京市方志館(北京地情資訊中心),3個單位全部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4133.822518萬元,其中:本年收入3858.497924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90.426845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184.897749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3849.03601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 99.75 %;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其他收入9.46190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5%。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877.73293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016.41545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2%;項目支出1861.31748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8%;上繳上級支出 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7年結余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256.089582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773.15406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391.12239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9.87%;教育支出1.654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4%;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237.71415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3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2.06193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17 %;其他支出60.60078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6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3391.12239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80.276557萬元,減少5.32%。其中: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2017年度決算3391.12239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80.276557萬元,減少5.32%。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調整預算。

  2、“教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654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8452萬元,下降69.91%。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7年度決算1.654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8452萬元,下降69.91 %。主要原因:培訓任務減少。

  3、“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237.71415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0.552928萬元,下降0.2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7年度決算1.236072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0.552928萬元,下降0.23%。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82.06193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0.552928萬元,減少0.23%。其中:

  “醫療保障”(款)2017年度決算82.06193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0.552928萬元,減少0.23%。主要原因:醫保基數變動。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006.341816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0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1.445977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0.795122萬元增減少19.34914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0.210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5.68萬元減少15.4696萬元。主要原因:當年因公組團計劃未成行。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1.099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615122萬元減少0.515622萬元。主要原因:嚴格控制接待人次及標準。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省市地方誌工作機構負責人及外賓來志辦及方志館參觀交流。公務接待15批次,公務接待19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0.136077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數13.50萬元減少3.36392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數持平。2017年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0.136077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數13.50萬元減少3.363923萬元。主要原因: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厲行節約單位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用。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3.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361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619827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66385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5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02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02.194932萬元,比上年增加4.794932萬元,增加原因:人員增加及政策性改革。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34.44363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0.8566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23.58702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34.44363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31.1325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8.58%。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3549.689954萬元,其中:汽車(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5輛,119.242914萬元;無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7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事業基金: 是指事業單位擁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凈資産,其主要來源為歷年滾存的非財政補助結余。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普通評價項目3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8.82%,涉及金額782.64408萬元。評價結果均為良好,平均得分86.37分。項目總體績效目標明確,決策依據充分,資金分配科學合理,項目管理較規範,項目完成良好,達到了預期效果。

  二、基層修志-北京傳統村落志叢書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單位名稱

  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區縣誌指導處(下稱:區縣誌指導處)

  2.項目單位概況

  區縣誌指導處主要負責:

  (1)指導、備案各區起草地方誌工作規劃、規範文件和編纂方案;

  (2)督促檢查指導各區地方誌書編纂工作,對志書工作給予指導。

  (3)審讀規劃區縣誌書,組織對規劃區縣誌書進行評議、修改。

  (4)審查冠以各區政區名稱的志書,協調志書出版,負責各區規劃志區縣誌的備案管理和品質評比。

  (5)制定鄉鎮(街道)、村(社區)志編纂規劃和政策文件,規範、指導、督促各區開展基層修志工作。

  (6)引導、規範區級以下規劃外地方誌書編纂工作。

  (7)引導、規範各區開展地方史編修工作;

  (8)組織各區開展地方誌書業務培訓、理論研討、工作交流

  3.立項情況

  從2016年開始,市地方誌辦醞釀編纂國家級傳統村落志書,擬分兩批次組織實施。在2017年10月,由市地方誌辦與市農委聯合印發了本市特色鄉鎮村志書實施方案。從2017年開始,在市財政資金支援下,首先啟動了第一批16部國家級傳統村落志編纂工作,通過向社會購買服務的方式運作。項目週期為2017年6月至2018年年底。到2017年年底,完成了篇目設置、資料收集和資料長編編纂工作。預計到2018年,進入形成村志初審稿和審核把關環節,到2018年年底,能夠完成首批16部村志的終審稿。

  4.項目具體內容

  2016年,市地方誌辦領導與市農委領導商定,編纂國家級傳統村落志。2016年後半年,市地方誌辦區縣誌指導處與市農委村鎮建設處進行了多次交流與對接,2016年8月,市地方誌辦區縣誌指導處負責人與市農委村鎮建設處處長對國家級傳統村落志書編纂模式,記述內容等問題,進行了交流。2017年3月,市農委村鎮建設處處長向市地方誌辦領導彙報交流了國家級傳統村落志編纂工作,一致贊成編纂國家級傳統粗落志。2017年3月,市地方誌辦召集首批16部國家級傳統村落志所涉及的6個區地方誌工作機構負責人進行座談,大家一致贊成,需要編纂國家級傳統村落志,對編纂中的具體問題進行了研究。2017年10月,由市地方誌辦與市農委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和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聯合簽發《北京市特色鄉鎮村志書編纂工作實施方案》(京志辦〔2017〕22號),正式將編纂國家級傳統村落志書列入其中。

  5、項目資金情況

  2017年2月7日,北京市財政局文件(京財黨政群指【2017】64號)下達北京市財政局關於批復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2017年預算的函,審定額度為161.115萬元。2017年9月30日,北京市財政局文件(京財黨政群指【2017】1028號)下達北京市財政局關於調整市地方誌2017年部分經費預算的函,核減金額27.095萬元。2017年項目資金共計134.02萬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實際支出 128.525萬元,按照調整後預算計算的預算執行率95.90%。

  6、績效目標

  1)、總體績效目標

  ①為適應北京市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一體化建設的需要,展示名鎮和傳統村落的文化符號、建築元素和歷史脈絡,充分發揮地方誌存史、資治、教化功能,促進地方誌事業向基層延伸。2017年完成16部傳統村落志書的資料收集工作、開展相關業務培訓,對志書篇目進行論證並確定志書篇目

  ②召開會議動員部署,調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任務要求與責任分工,啟動普查工作

  ③各區、鄉鎮(街道)成立普查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動員部署普查工作。

   ④每個區選取1個鄉鎮(街道)開展普查試點(報市普查辦備案),市普查辦組織試點工作業務培訓與指導。

  ⑤各區指導其下屬鄉鎮(街道)組織業務培訓,全面推進普查工作。

  2)、具體績效指標

  産出指標:

  ①産出數量指標:16部志書的資料收集;16部志書確定志書篇目;召開會議動員部署,向各區下發文件,共16個區;確定各區的普查試點,多於16個區。

  ②産出品質指標:志書資料收集比較齊全,能夠滿足志書編纂需要;志書篇目論證充分,設計合理,分類得當;確保宣傳動員工作落到實處,有實效,各區普查辦能夠領會普查要領;普查試點選取有代表性,執行性強,方便其他鄉鎮(街道)能夠借鑒的試點。

  ③産出進度指標: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④産出成本指標:1,611,150.00元。

  效益指標:

  ①社會效益指標:明鎮認知度有所上升;對歷史人文普查工作的社會認知度有所提升;前期工作的社會影響力有所提升。

  ②可持續影響指標:項目實施後能否將充分發揮地方誌存史、育人、資政功能,為地方誌事業及日後的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③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原目標設定為成果應用滿意度、各區、街道(鄉鎮)普查人員對宣傳、培訓的滿意度達到90%,但由於有關區忙於二輪志書修改工作,忙於儘快完成中國地方誌佈置的兩全目標,導致村落人文普查項目未按時開展,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未能完成,因此將其分值平均分配到社會效益指標與可持續影響指標中。

  (二)評價結論

  該項目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務,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較好。但在項目執行過程中,還應加強項目管理,提高單位項目績效意識,加大項目宣傳力度,項目預算編制更加細化。

  該項目得分和級別評定情況為:綜合考評得分87.80分,其中,項目決策14.90分,項目管理26.90分,項目績效46.00分,績效評價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1、管理方面

  項目資金預算編制需進一步細化,每一個村志費用基本相同,與實際支出不匹配,項目管理制度不健全。

  2、績效方面

  績效意識不夠強,缺少書志篇目論證資料,16部志書品質有待進一步測量、監控。名鎮認知度是長期效果,暫時未能體現。項目宣傳力度不夠。

  (四)建議

  1、決策方面

  增強前期調研,使其立項評估更加準確。

  2、管理方面

  細化預算編制根據實際支出測算不同村志經費,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確保資金準確、到位。

  3、績效方面

  加強績效意識。充實書志篇目論證資料,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名鎮認知度,隨著工作進一步推進、細化,爭取更好的社會效益。充分調動區縣地方誌工作機構參與積極性,保障績效的效果及隱性績效的發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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