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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旅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首都旅遊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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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首都旅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職責是保障離、退休老幹部的退休費及醫療費等各項支出,使他們生活穩定。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首都旅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一個財政補助單位:

  (1)北京首都旅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本級(差額撥款)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294.52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94.52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294.5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94.5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94.5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00%;項目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7年結余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4.5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兩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1.5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8.6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6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1.3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231.52萬元,比2017年初預算增加0萬元。

  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231.52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用於離退休工資發放。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63萬元,比2017年初預算增加0萬元。

  其中:“醫療保障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63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是用於離休醫療保險。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94.52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本部門不屬於三公經費統計範圍。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不屬於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採購支出。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本單位無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本部門無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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