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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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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是全市供銷合作社的領導機構和市級社社有資産的管理機構,主要履行系統行業指導和市級社社有資産出資人代表職能。作為黨和政府密切聯繫農民群眾的橋梁紐帶和推動“三農”工作的重要載體,市社系統堅持為農、務農、姓農,積極發展都市型現代農業和城鄉一體化建設,在首都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市社長期接受市政府委託,承擔著代市政府儲備農業生産資料、防汛應急物資、國家及本市重大活動果品供應任務及煙花儲運任務。市社實行開放辦社,廣泛開展跨行業、跨區域、跨所有制的各種聯合合作,積極與有關政府、企事業單位、金融機構形成戰略合作關係,經營領域不斷拓寬,經營觸角不斷延伸,合作內容不斷深化,為更好地滿足城鄉需求,促進城鄉經濟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新時期,市社將按照黨和國家對供銷合作社提出的新的要求,加快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深化北京市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繼續堅持為農服務根本宗旨,堅持合作制基本原則,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圍繞首都功能定位,緊抓發展機遇、不斷深化改革,統籌配置資源,加快結構調整,大力推進“組織一體化、服務綜合化、經營專業化、管理精細化”,促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向縱深發展,力爭在重點領域、重大項目、關鍵環節上實現新的突破,進一步發揮主渠道作用,提升服務功能,把供銷合作社打造成為服務城鄉居民生産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為首都城鄉提供多領域、多層次、多樣化的綜合服務,全力打造具有北京特色的“高精尖”新型城市供銷社,全面開創北京供銷合作事業新局面!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有4個部門決算二級單位,分別是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本級(135202),北京市經貿高級技術學校(135203),北京市供銷學校(135204)和北京市供銷幹部學校(135205)。其中市供銷社本級享受財政定額補助,其他三個單位全部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15459.2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5318.87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140.39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4993.2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7.9%;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267.5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7%;經營收入46.9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3%;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11.1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5004.6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494.1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6.61%;項目支出6500.5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3.3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經營支出9.8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6%;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2017年結余分配37.11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417.54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716.1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11813.1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0.27%;農林水支出24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6.31%;商業服務業等支出29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9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9.0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8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60.24萬元;其他支出33.68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1813.1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630.50萬元,增長5.64%。其中:

  “職業教育”(款)2017年度決算10641.2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626.95萬元,增長6.26%。主要原因:本市開展養老保險繳費改革,落實養老保險改革政策保障。

  “進修及培訓”(款)2017年度決算1171.9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3.55萬元,增長0.3%,與年初預算基本持平。

  2.“農林水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240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800萬元,增長50%。其中:

  “農業綜合開發”(款)2017年度決算240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800萬元,增長50%。主要原因:年中下達撥付2017年中央農業綜合開發資金。

  3.“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290萬元,同比2017年年初預算沒有變化。其中:

  “商業流通事務”(款)2017年度決算290萬元,同比2017年年初預算沒有變化。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19.04萬元,同比2017年年初預算沒有變化。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7年度決算119.04萬元,同比2017年年初預算沒有變化。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60.24萬元,同比2017年年初預算沒有變化。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7年度決算60.24萬元,同比2017年年初預算沒有變化。

  6.“其他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33.68萬元,同比2017年年初預算沒有變化。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33.68萬元,同比2017年年初預算沒有變化。此款全部是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8215.54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0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3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65.45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72.65萬元減少7.2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0萬元,當年沒有安排因公出國(境)預算。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19.8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24.56萬元減少4.7萬元。主要原因:各單位領導非常重視“三公”經費工作,在保證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盡力減少公務接待。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學校招生事項。其中:國內公務接待106批次,國內公務接待5700人次;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國(境)外公務接待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45.5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48.10萬元減少2.5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預算。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45.5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48.10萬元減少2.51萬元,主要原因:預算單位領導十分重視公務用車管理,在保證不耽誤工作的前提下,盡力壓縮公務用車的使用。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5.5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0.0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17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6.81萬元。2017年實有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0輛,車均運作維護費4.56萬元,主要是由於車輛老舊,維修費等運作成本過高所影響。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2017年度沒有機關運作經費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574.7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338.8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235.83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310.5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2.6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933.7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6.12 %。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35981.31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0輛,300.61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台(套),504.48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2017年度沒有國有經營資本預算收支。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是指各級政府為了開展日常政務活動或為公眾提供服務,在財政的監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式,通過公開招標、公平競爭,由財政部門以直接向供應商付款的方式,從國內、外市場上為政府部門或所屬團體購買貨物、工程和勞務的行為。其實質是市場競爭機制與財政支出管理的有機結合,其主要特點就是對政府採購行為進行法制化的管理。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2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7.21%,涉及金額1885.06萬元。評價結果:本次評價得分的最高分為94.43分、最低分為92.07分,平均得分為93.47分,評價結果集中在93±2分的範圍內,説明供銷社項目總體執行較好,評價項目的績效目標基本均順利完成。

  二、“大數據財稅綜合實訓中心建設”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項目立項背景

  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是推進資訊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的重要舉措,對於提升職業教學品質、培養滿足社會崗位需求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具有重要意義。《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指出“資訊技術對教育具有革命性影響,必須予以高度重視”“支援建設一批職業教育實訓基地,提升職業教育實踐教學水準”;教育部2011年發佈《教育信息化十年發展規劃(2011-2020年)》明確指出“職業教育信息化是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支撐,是教育信息化需要著重加強的薄弱環節,大力推進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全面提升教學、實訓、科研、管理、服務方面的信息化應用水準”。

  北京市供銷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是市屬財經類中等職業學校,隸屬於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學校無財稅專業人才培養的專業實訓室,實驗設備及信息化程度等均無法適應現代財稅人員發展和社會崗位要求,尤其是大數據環境下財稅技能教學涉及大量實訓等環節,迫切需要進行大數據財稅綜合實訓中心的建設。

  為貫徹落實上述發展規劃要求,結合學校實際需要,進一步強化財稅專業實踐教學,培養高技能實戰型人才,2017年度,學校申請改善辦學條件-設備購置項目-大數據財稅綜合實訓中心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用於大數據財稅綜合實訓中心建設,經北京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審批後予以立項。

  2.項目組織管理機構

  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作為項目的主管部門,負責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學校作為項目實施主體,負責項目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學校針對項目成立項目工作組,由主管校長負責業務指導,項目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等。

  3.項目主要內容

  根據年度工作任務安排,2017年度項目主要內容為:建設大數據財稅綜合實訓中心1間,滿足財經商貿係考核和實訓的教學任務,具體包括購置稅務會計實訓軟體、虛擬網上報稅軟體、增值稅發票模擬平臺、創業沙盤系統、大數據分析平臺、教學設備、學生用電腦、伺服器和存儲等實驗設備,完成實驗室佈線、環境改造等基礎建設。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項目綜合得分92.12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

  項目決策方面。該指標分值15.00分,評價得分14.28分。項目績效目標符合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發展規劃(2011-2020年)》等相關文件規定,項目決策依據較充分,立項申報程式符合相關管理辦法的要求;但績效目標設置有待進一步完善。

  項目管理方面。該指標分值30.00分,評價得分28.42分。項目預算編制較為細化,預算執行與預算編制較為一致,項目資金足額、及時到位,預算執行率較高;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資金使用較規範;項目組織機構健全、分工明確,制度較完善,制度履行較有效。

  項目績效方面。該指標分值55.00分,評價得分49.42分。項目績效情況較好:一是,項目經濟性較好,通過政府集中採購和招投標的方式,在完成項目任務的基礎上節省了項目資金0.58萬元;二是,項目社會效益較好,為財稅專業學生提供了良好的實訓環境;三是,可持續影響顯著,有助於學校的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提高了學校的辦學水準。但項目經濟效益不明顯,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開展不夠深入。

  (三)存在問題

  1.績效目標設置不夠完善

  項目圍繞大數據財稅綜合實訓中心建設工作任務設置了年度總體目標及具體産出、效果指標,目標設置較為明確、合理,但績效目標設置不夠完善,主要表現在:一是,産出數量指標僅明確了新增學位數量,未對實訓室主要建設內容設置指標予以衡量;二是,效益指標設置不夠全面,缺失項目實施後對培養高技能實戰型人才等方面效果指標的提煉。

  2.項目預期績效實現不夠顯著

  項目實施在提高教學水準、培養專業財稅人才等方面産生了較為顯著的社會效益、可持續影響,但經濟效益不夠顯著,未達到年初設定“實現社會服務收益點10萬元”的目標,且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工作開展不夠深入,存在問卷設計較為簡單、調查對象不夠全面、問卷髮放數量較少等問題。

  (四)建議

  1.進一步完善績效目標設置

  建議項目單位加強績效目標填報學習與培訓,在以後年度類似項目目標填報時,進一步完善績效目標設置:一是,進一步細化産出數量指標,對項目實施的主要內容進行明確和細化。二是,提升效益指標設置的全面性,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及預期效果提煉效益指標。

  2.加大績效支撐材料收集,深入開展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工作

  建議學校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注重對項目實施效果和績效支撐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並於實訓室投入使用後,深入開展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工作,針對學校領導、教師、使用學生等服務對象從設備使用情況、教學效果等方面設計有針對性的問題,並加強對調查數據的統計、分析,全方位體現項目實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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