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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震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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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地震局是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同意,由中國地震局和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正局級機構,實行中國地震局與北京市政府雙重領導、以中國地震局為主的管理體制,承擔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防震減災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地震局下轄辦公室、人事教育處、發展與財務處、監測預報處、震害防禦處(抗震設防管理辦公室)、應急救援處、科學技術處(政策法規處、資訊管理處、外事辦公室)、機關黨委(工會)、紀檢監察審計處、離退休幹部管理處10個管理部門,北京市地震預測研究中心、北京市地震監測與資訊中心、北京市地震災害防禦中心、北京市防震減災宣教中心、北京市地震應急保障中心5個直屬事業單位。

  本局在北京地區設有的8個有人值守綜合觀測臺站、265個無人值守強震臺、28個測震臺和38個前兆臺,為非獨立核算機構,無單獨賬戶。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6536.8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6130.10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0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406.77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6103.6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57%;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26.4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43%;經營收入0.0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6412.0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139.5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0.15%;項目支出1272.5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9.85%;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經營支出0.0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

  2017年結余分配0.0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24.84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388.1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9.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2.2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51%;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5835.7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1.35%;其他支出191.2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9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9.00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培訓支出”2017年度決算9.00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我局本年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此項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7年度決算352.22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2017年度決算330.22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決算數據中包含以前年度結余結轉資金160.30萬元,其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到賬的職業年金由於額度到賬時間較晚,無法支出,結轉至本年支出。

  3、"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 2017年度決算5835.7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43.37萬元,減少0.74%。其中:

  "地震事務"2017年度決算5835.7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43.37萬元,減少0.74%。主要是以下兩方面因素綜合影響形成:一是項目調整造成了資金變動,年中取消了通州地震臺優化改造項目,調整為房山門頭溝礦區測震臺站建設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地區地裂縫調查項目;二是使用以前年度結余結轉資金-北京市昌平地震臺地源熱泵改造項目結算尾款。

  4、“其他支出”2017年度決算191.23萬元,全部為以前年度結余結轉資金。主要原因:2016年底到賬的職業年金由於額度到賬時間較晚,無法支出,結轉至本年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5139.50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退休費、撫恤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採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支出。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4.19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65.58萬元減少31.3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0.00萬元,2017年年初預算數0.0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0.1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8.88萬元減少8.75萬元。主要原因:我局嚴格控制壓縮公務接待的事項,致使2017年接待費支出大幅減少。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京外地震系統人員業務學習、交流和項目洽談等支出。公務接待2批次,公務接待11人次,每人平均0.01萬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34.0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56.7萬元減少22.6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0.00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34.0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56.7萬元減少22.64萬元,主要原因:我局根據上級批復的機關車改方案,在本年進行了車輛的處置。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3.6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7.31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11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00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地震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41.6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87.8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53.8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00萬元,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00萬元。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4055.63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7輛,456.82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套,473.55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路通訊費等。我局主要用於資料郵寄産生的郵寄費和臺站數據傳輸産生的網路信道租用費等。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地震局對2017年度我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共評價項目7個,佔我局項目總數的53.85%,涉及金額925.97萬元。評價結果顯示7個項目得分均在90分以上。其中,得分在95~100分(含95分)的項目有3個,得分在90~95分(含90分)的項目有4個。

  二、2017年度北京地區GNSS和InSAR斷裂監測數據處理與分析系統建設(二期)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根據《北京市“十三五”時期防震減災規劃》中有關“提升地震監測預測、預警能力”的相關要求,為加強北京地區斷層活動狀態的監測,提高首都防震減災能力,2016年北京市地震局申請設立了“北京地區GNSS和InSAR斷裂監測數據處理與分析系統建設(一期)”項目。在一期項目已完成數據處理與分析系統的硬體平臺及主要功能模組建設、GNSS和InSAR數據的收集與整理等工作基礎上,市地震局申請開展系統建設項目(二期),該項目預算批復48.54萬元,用於開展完善GNSS和InSAR斷裂監測數據處理與分析系統、開展基於InSAR及GNSS技術的斷層活動性監測和建設北京市地震空間對地監測應用平臺成果管理與服務網站等工作。

  (二)評價結論

  在專家評價意見的基礎上,該項目各指標得分和綜合評價結論具體如下:

  1、項目決策方面。項目目標設定符合相關政策文件要求,符合市地震局職能職責,並依據績效目標設定了績效指標,但仍存在績效目標不夠明確、部分績效指標可考核性不足、個別指標設置有誤和滿意度指標不夠細化量化等問題。

  2、項目管理方面。業務方面,該項目組織機構健全,分工明確,並能按照相關制度進行分項採購;項目單位採取了較有效的管理措施,在項目過程中能較好地按照實施方案執行,建議進一步完善詢價程式。財務方面,項目資金使用較合規,會計核算較規範,能夠較好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執行,但存在個別支出報銷材料不完備等問題。

  3、項目績效方面。該項目任務完成情況較好,項目實施産生的社會效果和可持續影響較顯著。但仍存在網站平臺未經第三方測評等問題,建議開展第三方滿意度測評。

  綜上,該項目績效評價得分為93.64分,綜合績效級別為“優秀”。評價認為,該項目績效目標較明確,管理較規範,項目實施為加強北京地區斷層活動狀態的監測,提高首都防震減災能力奠定了基礎。

  (三)存在問題

  1、項目決策中存在的問題

  績效目標科學合理性有待進一步提高。一是績效目標不夠明確。項目單位填報的績效目標實際是年度工作內容,未明確項目實施所要達到的具體目標,績效目標設置合理性、明確性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部分績效指標可考核性不足。品質指標“監測産出産品技術達到國內先進水準”,不夠細化量化,可考核性不足;三是個別指標設置有誤。如該項目設置了經濟指標和環境效益指標,但實際項目並未産生經濟和環境方面的效益;四是滿意度指標不夠細化量化。該項目滿意度指標值為“建設高水準數據處理系統,滿足地震預測預報應用需求”,缺少對系統使用對象的滿意度的考核。

  2、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業務管理方面:詢價程式有待完善。

  (2)財務管理方面:資金使用較合規,會計核算較規範,能夠較好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執行。但存在個別支出報銷材料不完備等問題。

  3、項目績效實現存在的問題

  (1)北京市地震空間對地監測應用平臺成果管理與服務網站未經第三方測評。

  (2)針對項目服務對象滿意度情況,未開展滿意度調查。

  (四)建議

  1、強化績效管理理念,提升績效目標申報水準

  建議項目單位進一步強化項目申報環節的論證和績效目標的填報工作,細化量化産出指標,充分表達項目的預期效果。

  2、加強項目過程管理,加大財務監管力度

  建議項目單位進一步加強對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管理,規範會計基礎工作,注意歸集項目資料,規範項目管理,發揮財政資金的最大效益。

  3、注重績效資料,開展科學的滿意度調查。

  建議項目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強項目産出效果性資料收集,充分表達項目的實際産出效果。同時合理確定項目服務對象範圍,設計滿意度調查方式及內容,及時完成調查工作,獲取科學準確的滿意度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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