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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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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成立於2000年5月,現內設辦公室、人事部、資訊部、項目管理部、採購部、協議採購管理一部、協議採購管理二部、實物調撥管理部、採購平臺管理部、行政保衛部等10個部門。

  按照北京市編辦《關於撤銷市財政局四分局成立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的函》(京編辦事〔1999〕82號)批復和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市級協議供貨和定點服務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京財採購〔2010〕362號)規定,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的主要職能、職責是:組織招投標採購事宜;根據財政預算安排,辦理實物調撥等手續及相關政府採購的資金結算業務;建立政府採購資訊數據庫;擬定協議採購實施方案;組織協議採購項目招標工作;公示協議採購項目中標供應商;與中標供應商簽訂框架協議;組織對中標供應商的培訓;建立協議採購綜合服務平臺,維護相關數據,提供統計資訊;對中標供應商進行日常監督,負責收集、匯總採購人對中標供應商的綜合評價資訊以及違約反饋意見,協助市財政局做好對中標供應商的全面考核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2017年度,納入本部門決算彙編範圍的獨立核算單位共1個為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無下級單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3561.78萬元,其中:本年收入3382.72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3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149.06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3375.8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其他收入6.8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386.9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109.5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2%;項目支出1277.4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8%。

  2017年結余分配6.89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67.92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356.9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948.7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7.84%;教育支出3.9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3.5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6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97%;其他支出80.7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4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7年度決算2948.7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93.98萬元,增長3.3%。其中: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2017年度決算2948.7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93.98萬元,增長3.3%。主要原因:因業務需要年中追加了車輛調撥專項業務項目資金。

  2、“教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3.9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34萬元,下降37%。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7年度決算3.9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34萬元,下降37%。主要原因:嚴格控制培訓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2017年度決算223.5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0萬元,增長4.7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7年度決算223.5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0萬元,增長4.75%。主要原因: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清算繳費。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100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17年度決算100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

  5、“其他支出”2017年度決算80.72萬元,比2017年年初增加80.72萬元,增長100%。其中:

  “其他支出”2017年度決算80.72萬元,比2017年年初增加80.72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清算繳費。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109.52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0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4.95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2.89萬元減少7.9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4.5萬元減少4.5萬元。主要原因:2017年無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0.2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2.32萬元減少2.09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嚴格控制支出。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省市同行來京進行業務考察和交流等。公務接待9批次,公務接待59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24.7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26.07萬元減少1.3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16.6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7.97萬元減少1.35萬元。主要原因:原預算車型停産,購買新車型,2017年購置1輛,車均購置費16.62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8.1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數8.1萬元持平。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7.1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0.82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13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3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385.93萬元,比上年減少49.73萬元,減少原因:貫徹落實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壓減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政府採購支出總額475.0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6.0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438.9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38.9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2.4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38.9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2.41%。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339.46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0輛,263.62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3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0%,涉及金額603.99萬元。評價結果:3個項目績效評價平均得分為90.72分。從執行情況看,三個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績效目標設定合理;年度工作目標明確,組織管理有力,政府採購各項工作順利完成;項目資金管理嚴格落實相關制度規定,資金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年度績效目標和各項指標總體實現,達到了既定的産出數量、品質和效益,服務對象滿意度較高。

  二、車輛調撥專項業務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為解決初期公務車政府採購中出現的價格高、品質差及週期長等問題,2005年初按照市財政局的部署要求,中心在騰飛大廈設立公務車“一站式”辦公服務廳,辦理選車驗車、工商驗證、代繳車輛購置稅、車輛保險、牌照領取、辦理車輛行駛證及機動車登記證等服務事項。截止目前服務對象已實現了中央、市本級、區縣三級聯動,資源共用。服務車型擴大到政府採購中標全部車型,不同車型享受5%到15%的折扣。服務工作受到各級市領導的好評,王岐山同志對此做過重要批示。

  “車輛調撥專項業務”項目2017年財政預算資金年初預算金額為100.00萬元,財政撥款到位資金100.00萬元;年中由於國Ⅰ國Ⅱ排放標準車輛更新工作全面啟動,申請追加了財政資金252.00萬元;該項目全年總預算352.00萬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項目資金到位352.00萬元,實際支出304.09萬元,項目結余47.91萬元,結轉至2018年一季度支出。

  (二)評價結論

  “車輛調撥運作經費”項目綜合得分90.33分,其中:項目決策12.67分,項目管理25.33分,項目績效52.33分,項目綜合績效級別評定結論為“優秀”。專家認為:專家認為項目立項程式規範,內容科學合理;預算資金到位及時;項目能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使得原定預算資金不夠,經主管部門批准做出了追加。

  (三)存在問題

  相關制度不夠完善,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預算執行進度與預算申報不一致,預算申報352萬元,執行304萬元,執行率86.39%。

  (四)建議

  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加強業務執行部門與相關政府政策部門的政策導向溝通;規範績效目標的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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