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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環境保護局2016年預算資訊

日期:2016-02-26 14:51    來源: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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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環境保護局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包括派駐機構監察處,共內設24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處、科技標準處、環境監測處、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行政審批處、水和生態環境管理處、大氣環境管理處、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協調處、機動車排放管理處、污染防治處、輻射安全管理處、應急管理處、督查處、國際合作處、宣傳教育處、規劃財務處、人事處、機關黨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監察總隊(環境監察處)、監察處。

  市環保局下屬14個直屬預算單位,其中1個為局機關,12個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個為差額撥款事業單位。12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分別為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北京市輻射安全技術中心、北京市固體廢物和化學品管理中心、北京市環境保護宣傳中心、北京市機動車排放管理中心、北京市環境資訊中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機關服務中心、北京市環境影響評價評估中心、北京市城市放射性廢物管理中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離退休幹部服務中心、北京市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北京市環境保護投訴舉報電話諮詢中心;1個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是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環境保護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制度;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擬訂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國家規定項目以外的地方環境品質標準;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相關環境保護規劃;負責本市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落實本市污染減排目標責任;負責提出本市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規模及項目安排建議,參與編制總體規劃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負責環境形勢綜合分析;負責本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指導、協調、監督本市生態保護工作;負責本市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市環境監測和資訊發佈工作;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開展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區縣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執法監察等工作;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部門行政編制219人,實際218人;事業編制908人,實際797人;離退休人員542人。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6年收入預算217424.84萬元,比2015年94460.42萬元增加122964.42萬元,增長130.18%。其中:當年財政撥款180704.73萬元,統籌使用事業收入、結余資金等其他資金安排預算36720.11萬元。

  2016年支出預算217424.8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24904.8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11.45%,比2015年22165.85萬元增加2738.97萬元,增長的主要原因是編制內人員增加及落實我市物業費、取暖費、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等政策性、改革等因素,人員經費有所增加。項目支出預算192520.0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8.55%,比2015年72294.57萬元增加120225.45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補助資金專戶轉由我局管理,燃氣鍋爐低氮改造等項目新增實施。

  三、主要支出情況

  項目支出預算中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環境品質監測、環境執法監察、機動車尾氣排放檢測和執法、核與輻射環境監管、城市放射性廢物庫運作管理、固體廢物和危險化學品監管、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技術審查、環境公共資訊服務、環境應急管理、環境標準政策研究制定、環境信息化運維等經費。項目支出預算中專項資金主要安排了老舊機動淘汰更新補助、北京市第六階段機動車和油品標準研究及車油適配性研究、燃氣鍋爐低氮改造、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環保技術改造及新技術示範推廣、危險廢物處置政策性補貼、廢水深度處理等。

  四、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6年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8074.1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896.9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7177.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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