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16市級部門財政預算專題

北京市審計局2016年預算資訊

日期:2016-02-26 14:51    來源:北京市審計局

分享:
字號:        

北京市審計局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1983年6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有關國家實行審計監督的規定成立北京市審計局。北京市審計局內設辦公室、人事處等11個綜合處室;設有行政事業審計處等11個業務處室和10個審計派出局;設有電腦中心等5個事業單位,共計37個處室和單位。局所屬5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審計局本級、北京市審計局本級事業、機關服務中心、宣傳教育中心、審計數據中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北京市審計局是北京市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的審計機關,在市長和審計署的領導下,負責北京市的審計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各部門(含所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

  2、區縣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以及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審計。

  3、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審計。

  4、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審計。

  5、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國務院規定的市級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産、負債和損益審計。

  6、市政府部門、區縣政府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審計。

  7、按規定對局級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8、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産管理使用等與本市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9、依法組織對市屬單位的境外資産、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

  10、根據審計署授權,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以及中央在京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

  11、承辦市政府和審計署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審計局部門行政及專項事業編制680人,實際503人;事業編制112人,實際76人;聘用人員(臨時工)4人。

  離退休人員260人,其中:離休10人,退休250人。

  (三)本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緊緊圍繞政府中心任務和重點工作,圍繞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解決北京“大城市病”、推動“高精尖經濟結構、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立足於促進中央及我市“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等經濟政策措施的落實,積極推進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産、國有資源、領導幹部經濟責任情況的審計監督,繼續加大對重點領域、重點工作和重大投資的審計力度,嚴肅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積極發揮審計保障和監督作用。

  持續組織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推動政策有效落實;加強對全口徑預算管理的審計監督,繼續對公共財政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社保基金預算開展審計監督;按照市級部門輪審制的安排,創新審計方式,推進數據審計模式,開展對市級部門2015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逐步擴大審計覆蓋面;圍繞市委、市政府的年度重點工作,開展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科技創新、非首都功能疏解,對環境、保障房建設、交通等重大資金投入的審計,促進加強管理、提高績效、完善政策;根據市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的要求,繼續開展對黨政領導幹部、國有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圍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國務院“約法三章”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等規定要求,繼續開展對“三公經費”、會議費使用和樓堂館所等方面的審計檢查,促進厲行節約和規範管理。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16年收入預算16988.45萬元,比2015年15056.94萬元增加1931.51萬元,增長12.83%。其中:財政撥款16961.20萬元比2015年14870.49萬元增加2090.71萬元;其他資金8.25萬元比2015年5.25萬元增加3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19萬元比2015年181.20萬元減少162.20萬元。

  (二)支出預算説明

  1、基本支出預算14412.13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4.83%,比2015年12288.18萬元增加2123.95萬元,增長17.28%。其中:工資福利支出9753.7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977.4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680.94萬元。

  2、項目支出預算2576.32萬元,比2015年2768.76萬元減少192.44萬元,下降6.95%。項目經費預算主要為維持審計機關開展審計業務和維持審計機關正常運轉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6年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預算執行審計經費”、“社保資金審計經費”、“經濟責任審計經費”、“建設項目審計經費”、“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經費”、“金融機構審計經費”、“國有企業審計經費”、“內部審計指導經費”、“審計現場與審計機關資訊交互系統建設經費”等。

  四、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6年北京市審計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719.6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87.6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431.97萬元。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