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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6年預算資訊

日期:2016-02-26 14:51    來源: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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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6年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機構設置: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9〕78號)、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同意調整市金融局內設機構的函》(京編辦行〔2012〕136號)、《關於同意設立北京市金融發展促進中心的函》(京編辦事〔2012〕270號)、《關於同意市金融局獨立設置研究室的函》(京編辦行〔2014〕26號),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為市政府直屬機構,主要負責推動本市金融發展、金融服務、金融市場建設和金融風險處置工作等。內設13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人事處、政策法規處、研究室、銀行服務處、證券期貨服務處、保險與非銀服務處、金融市場處、農村金融處、金融協調處、風險管理處、應急打非處、場外市場處。下屬一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北京市金融發展促進中心。

  部門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駐京機構做好貨幣政策落實及金融監管相關工作;研究擬訂本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指導、推動本市金融市場、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和發展;組織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指導、規範各類交易所的設立和發展;協調推進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在本市的試點和發展工作;協調推進場外市場在京發展工作。

  3、統籌推進本市企業融資工作;協調推動本市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機構服務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協調推進企業上市和並購重組;協調推動企業發行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指導、推動創業投資基金、股權(産業)投資基金規範發展。

  4、協調、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與發展;優化農村金融發展環境,推動農村金融體系建設和産品服務創新;指導農村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與發展;協調推動涉農金融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增強金融強農惠農能力。

  5、統籌推進本市金融發展環境建設,建立健全金融服務體系,為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在京金融機構提供服務。

  6、協調在京金融機構為首都經濟發展服務;參與本市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引導社會融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研究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協調金融機構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和平臺,為重點工程、主導産業、重要區域發展和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融資支援服務。

  7、協調、指導金融服務社會民生工作;引導、協調金融機構創新服務産品,擴大服務範圍,延伸服務領域,提升服務效率。

  8、推進本市金融信用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推進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建設;參與建立信用資訊共用交換機制和信用獎懲機制。

  9、研究制定本市金融業發展總體佈局規劃,促進金融機構合理佈局;指導金融功能區、金融後臺園區的建設發展,引導相關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進駐;監測分析各金融功能區、金融後臺園區發展情況。

  10、負責本市小額貸款公司審批和監管工作;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設立、變更審批及日常監管;承擔集體改制企業上市的産權確認職責;承擔市屬金融機構和地方審批金融機構相應授權監管職責;指導、規範金融中介機構發展。

  11推、進市屬金融機構改革重組;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經營活動、非法期貨業務、非法外匯買賣和反洗錢、反假幣工作;負責本市金融應急處理機制建設,組織協調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2、指導、協調本市金融人才資源開發管理和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部門行政編制72人,實際67人;

  北京市金融發展促進中心事業編制17人,實際12人;

  (三)本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1、服務大局,主動承接國家戰略。

  一是服務“一帶一路”倡議,做好對接工作。主動承接、服務“一帶一路”倡議,推進與國際金融城市的交流合作。

  二是服務協同發展,促進京津冀區域金融一體化。緊緊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這一重大國家戰略,加快突破金融創新體制機制障礙,構建區域協同發展的金融服務體系。

  三是服務創新創業,加大金融業支援小微企業力度。積極落實北京市《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的推進,強化金融服務,大力支援各類金融機構創新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産品,發揮金融對創新創業助推作用。

  四是服務首都功能定位,加快宜居城市建設。加強金融對首都核心功能的支援力度,圍繞“四個中心”,在支援疏解非首都功能,調整經濟結構、空間結構,探索內涵集約發展道路和優化開發模式。

  2、深化改革,推動金融業創新發展。

  一是加快首都金融業擴大開放。優化首都外資金融機構服務環境,優化對外投資管理服務,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水準。

  二是加快科技金融融合發展,支援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利用北京建設國家科技創新中心的契機,不斷深化科技金融合作體制,加快推進科技要素與金融要素融合,推動全市科技金融發展,加快建設國家科技金融中心。

  三是加快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抓住多層次資本市場日趨完善的改革歷史機遇,著力優化健全首都金融市場體系,讓各層次的金融市場都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本等要素資源配置過程中的決定性作用。

  四是加快完善要素市場體系。立足增強資源配置能力,增加定價話語權,推動要素市場體系加快發展,提升要素市場的輻射力和對全國的影響力。

  五是加快建設全球網際網路金融大本營。推動網際網路金融機構與傳統金融機構深度融合,推進基於網際網路的金融産品和模式創新,完善網際網路金融風險防控體系。

  3、防範風險,營造首都金融良好環境。

  一是健全優化風險防範和打非工作機制。推進金融依法治理,健全社會信用機制。形成央地、市縣兩級風險防範工作機制。

  二是健全完善大數據監測預警體系。利用大數據、雲金融等網際網路手段鞏固提升金融風險管理水準,健全完善大數據監測預警體系。

  三是深入開展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增強監測預警平臺、高風險企業圖譜分析和金融小衛士監測資訊在風險排查中的綜合應用,加強資訊比對和分析認定。做好風險排查與後續工作的有機銜接。持續關注涉嫌非法集資高危企業等重點監測對象,研究其運營模式、風險點,做出必要的風險提示,採取必要防控措施。

  二、收入預算説明

  2016年收入預算4278.32萬元,比2015年4285.02萬元減少6.70萬元,減少0.16%。其中:財政撥款4273.08萬元比2015年4236.20萬元減少36.87萬元。

  三、支出預算説明

  (一)基本支出預算1735.2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40.59%,比2015年1232.98萬元增加502.24萬元,增長40.73%。基本支出預算增長的主要原因是落實我市物業費、採暖費以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等政策性因素導致,人員經費有所增加。

  (二)項目支出預算2543.10萬元,比2015年3052.04萬元減少508.94萬元,下降16.68%,項目經費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實中央及我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嚴格控制“三公”經費及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等一般性支出。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進一步優化首都金融發展環境,推進金融改革和創新,強化金融服務,完善金融風險防範和處置機制等履職經費。

  四、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6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436.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436.5萬元。

  五、部門支出績效目標説明

  2016年,實行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的部門,必須填報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詳見預算06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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