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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預算資訊

日期:2016-02-26 14:51    來源:北京市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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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基本情況

  (一)單位情況

  1.部門機構設置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等文件,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簡稱市國土局)下設26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市局機關本級、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老幹部活動站、北京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北京市國土資源勘測規劃中心、北京市土地利用事務中心、北京市不動産登記事務中心、北京市土地權籍事務中心、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資訊中心、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東城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西城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朝陽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海淀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豐臺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石景山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門頭溝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房山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通州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順義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昌平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大興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平谷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懷柔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密雲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延慶分局。

  2.主要職責包括:

  (1)貫徹國家關於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2)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産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擬訂本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全市宏觀經濟運作、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

  (3)承擔耕地保護、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負責本市耕地保護、基本農田保護和土地用途管制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和土地復墾;負責政府土地儲備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土地一級開發和收購儲備計劃;組織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

  (4)承擔優化配置土地資源的責任。編制、修訂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審核區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監督落實;擬訂土地供應政策,組織編制土地供應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建設用地預審管理。

  (5)承擔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擬訂本市基準地價,確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有關價格,指導土地價格評估工作;規範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

  (6)負責本市土地權屬管理;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及土地動態監測工作;負責土地確權、地籍登記、土地定級的管理;負責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用和匯交管理。

  (7)負責指導監督本市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等不動産登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不動産統一登記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擬定不動産權屬爭議的調處政策;推進不動産登記資訊管理基礎平臺建設。

  (8)負責本市礦産資源和地質勘查的監督管理;擬訂礦産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礦産資源儲量管理,組織礦産資源的登記、統計、分析;負責地質勘查成果登記和地質資料匯交管理。

  (9)負責本市地質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擬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計劃及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地下水環境監測;負責地熱資源勘查、開發、保護的管理;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的整治工作。

  (10)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範、監督資金使用;依法組織土地、礦産資源專項收入的徵管,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收益分配製度,指導、監督本市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的收取和使用。

  (11)負責本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依法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調處各種土地權屬、探礦權屬、採礦權屬糾紛。

  (12)擬訂本市國土資源方面的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土資源資訊管理系統建設及資訊、檔案、綜合統計工作。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部門行政編制782人,實際728人;事業編制2203人,實際2014人。其他聘用人員184人。

  離退休人員733人,其中:離休34人,退休699人。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情況

  2016年收入預算1847123.97805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834499.623843萬元;繼續使用財政結轉資金9353.527659萬元;其他收入3270.826554萬元。

  (二)支出情況

  2016年支出預算1847123.97805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7115.527872萬元;項目支出1789988.050184萬元;經營支出20.4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6年預算重點安排國土資源規劃管理、土地整理與耕地保護、不動産登記管理、土地收儲、礦産資源管理、打擊違法用地、信息化建設等,主要項目包括土地出讓前期成本返還、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土地出讓合同印花稅、年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及土地整理、土地變更調查、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及地價動態監測、不動産登記管理及歷史數據整合、不動産登記綜合管理資訊系統建設、土地執法遠端監控、地質災害防治、廢棄礦山環境治理(空氣清潔行動)、礦産資源調查與開發利用、信息化建設與日常運作維護等。

  四、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6年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9910.4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43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8480.4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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