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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6年預算資訊

日期:2016-02-26 14:51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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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基本情況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預算單位共計2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20個。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職職工1482人;其他聘用人員882人;離退休人員546人。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本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擬訂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本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本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津貼、補貼等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等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本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

  (八)負責本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外國專家管理、出國(境)培訓及重點聘請外國專家項目的政策、管理辦法和計劃,並組織實施。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負責本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務員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擔市政府部門的督查考核和績效考評有關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統籌擬訂本市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6年收入預算144352.53366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38296.821485萬元、專戶管理的事業收入2634.82萬元、事業收入(不含財政專戶管理的事業收入)1252.538104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5萬元、其他收入659.933628萬元、使用結余資金和事業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預算140.77862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1362.641826萬元。

  2016年支出預算144352.53366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0828.328536萬元、項目支出93519.205127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支出5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6年支出預算主要用於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公務員管理制度、推進人事制度改革、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和做好工資收入分配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工作。

  四、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6年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1956.22969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794.41022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923.116368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8238.7031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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