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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土資源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資訊

日期:2016-08-25 11:06    來源:北京市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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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1、貫徹國家關於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2、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産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擬訂本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全市宏觀經濟運作、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

  3、承擔耕地保護、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負責本市耕地保護、基本農田保護和土地用途管制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和土地復墾;負責政府土地儲備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土地一級開發和收購儲備計劃;組織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

  4、承擔優化配置土地資源的責任。編制、修訂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審核區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監督落實;擬訂土地供應政策,組織編制土地供應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建設用地預審管理。

  5、承擔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擬訂本市基準地價,確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有關價格,指導土地價格評估工作;規範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

  6、負責本市土地權屬管理;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及土地動態監測工作;負責土地確權、地籍登記、土地定級的管理;負責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用和匯交管理。

  7、負責本市礦産資源和地質勘查的監督管理;擬訂礦産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礦産資源儲量管理,組織礦産資源的登記、統計、分析;負責地質勘查成果登記和地質資料匯交管理。

  8、負責本市地質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擬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計劃及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地下水環境監測;負責地熱資源勘查、開發、保護管理;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的整治工作。

  9、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範、監督資金使用;依法組織土地、礦産資源專項收入的徵管,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收益分配製度,指導、監督本市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的收取和使用。

  10、負責本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依法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調處各種土地權屬、探礦權屬、採礦權屬糾紛。

  11、擬訂本市國土資源方面的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土資源資訊管理系統建設及資訊、檔案、綜合統計工作。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我局所屬單位包括:機關本級,8個直屬行政事業單位(其中:行政單位1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5家、差額撥款事業單位2家),16個國土分局,分局下設121個事業單位。

  具體單位名稱: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資訊中心、北京市土地利用事務中心、北京市土地權屬登記事務中心、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老幹部活動站、北京市國土資源勘測規劃中心、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東城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西城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朝陽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海淀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豐臺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石景山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門頭溝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房山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通州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順義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昌平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大興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平谷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懷柔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密雲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延慶分局及分局下設121個事業單位。

  二、2015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5年度收入總計3271404.6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3220237.72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431.3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50735.59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3118516.8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6.84%;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5575.6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96145.2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99%。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195619.5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4911.3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41%;項目支出3148073.1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8.51%;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2634.9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8%;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5年結余分配4365.17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71419.94萬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5879.3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214.4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516.5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2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903.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51%;農林水支出377.1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50%;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67868.2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9.4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214.4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77.76萬元,下降26.61%。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下同)2015年度決算214.4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77.76萬元,下降26.61%。主要原因: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實行單位內部統一管理,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保證培訓品質,節約培訓資源。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5516.5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516.37萬元,增長10.3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5年度決算5516.5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516.37萬元,增長10.33%。主要原因:工作人員達到退休年齡增加退休人員而增加費用支出。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1903.0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31.94萬元,下降1.65%。其中:

  “醫療保障”(款)2015年度決算1903.0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31.94萬元,下降1.65%。主要原因:醫療保險壓月繳存。

  4、“農林水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377.1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377.16萬元,增長100.00%。其中:

  “水利”(款)2015年度決算377.1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377.16萬元,增長100.00%。主要原因:為防汛相關支出。

  5、“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67868.23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13938.26萬元,增長25.85%。其中:

  “國土資源事務”(款)2015年度決算67868.23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13938.26萬元,增長25.85%。主要原因:部分中央資金不在年初預算批復之內,年初預算批復以後,增加了礦補費和探礦權採礦權使用費等經費。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038211.6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城鄉社區支出3035203.4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90%;其他支出2015年度決算3008.2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下同)2015年度決算3035203.4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804261.36萬元,增長36.05%。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15年度決算2820966.42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799465.16萬元,增長39.55%。主要原因:根據實際繳入國庫的國有土地出讓收入和土地儲備前期成本入庫的額度,調整了年度的支出規模。

  “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5年度決算200000萬元,與2015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用於土地儲備開發。

  “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5年度決算14237.0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4796.20萬元,增長50.80%。主要原因:根據年內耕地開發、土地整理工程實施進度,使用上年度結轉資金完成改善農業生産條件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基本農田整理項目。

  2、“其他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3008.2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356.16萬元,增長13.43%。其中: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5年度決算3008.2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356.16萬元,增長13.43%。主要原因:根據土地開發整理工程實施和階段性驗收情況,使用上年度結轉資金完成基本農田整理項目。

  五、2015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4184.78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及説明

單位名稱:北京市國土資源局                                              單位:萬元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合計                

因公出國(境)費用                

公務接待費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                

公務用車購置費                

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小計                

公務用車加油                

公務用車維修                

公務用車保險                

其他                

2015年預算                

1383.42                

220.00                

36.21                

0.00                

1127.21                

588.14                

189.53                

189.53                

160.00                

2015年決算                

1176.05                

119.01                

9.64                

0.00                

1047.39                

363.22                

363.21                

183.46                

137.50                

  注:“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反映本部門使用當年財政撥款實際支出數和使用年初結轉和結余資金實際支出數(包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所屬18個行政單位、126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三公”經費支出口徑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176.05萬元,比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383.42萬元減少207.3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5年決算數119.0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220.00萬元減少100.99萬元。主要原因:壓縮培訓時間,減少出國人次;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城市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建設專題研究,開展礦産資源管理與高效利用培訓,調研不動産登記的政策法規及相應的技術規程、不動産登記信息化頂層設計及應用發展情況、對不動産登記資訊平臺進行實地調研,商討進一步擴大交流與合作的框架與機制,開展低碳經濟與可持續發展專題培訓,開展土地管理綜合培訓,開展公共治理與領導力創新培訓,開展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培訓,參加第四屆亞太地質公園網路研討會,土壤資源調查評價技術、土壤修復與治理及監測技術進行合作洽談等方面,2015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個、32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72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5年決算數9.6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36.21萬元減少26.57萬元。主要原因:減少接待次數並使用內部會議室。2015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業務交流。公務接待315批次,公務接待2769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1047.39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1127.21萬元減少79.8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5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5年年初預算數持平。2015年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1047.39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1127.21萬元減少79.82萬元,主要原因:減少行政運作成本開支。2015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363.2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63.2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83.46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37.50萬元。2015年實有公務用車405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59萬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7256.57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5年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政府採購支出31259.9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913.4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20410.36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9936.1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1024.7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7.2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854.5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73%。

  三、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85494.86萬元,其中:汽車429輛,9565.04萬元;單價20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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