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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員會2015年度部門決算資訊

日期:2016-08-25 11:15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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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推進依法治教,起草本市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本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教育設施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市教育工作。統一管理本市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事業;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

  (3)指導本市教育系統及農村、企業、社區的綜合教育改革工作;推進本市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承擔深化市屬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的責任。

  (4)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市學習型社會、終身學習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5)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審批國家及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舉辦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項目的設置、變更、終止,並履行監管職責;管理市屬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置;管理本市中外合作辦學工作;管理本市學位工作;協調管理中央部委在京高等學校。

  (6)擬訂本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學校的設置和辦學標準,制定教學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編寫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學校的教材,審定基礎教育地方教材;負責制定教育教學品質標準並組織實施。

  (7)擬訂本市招生考試與評價制度改革政策和高等教育、中等教育以及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計劃,並負責考試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北京地區中等以上學歷教育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工作。

  (8)參與擬訂北京地區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指導北京地區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9)管理、指導本市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和協調各類學生的社會實踐和校外教育工作。

  (10)規劃、指導本市高等學校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組織本市高等學校承擔國家及本市重大科研項目;指導本市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臺的發展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産學研結合等工作。

  (11)負責協調、指導本市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參與擬訂國家舉辦的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主管本市教師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北京地區教師資格認定;管理本市教育類社會團體。

  (12)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基本建設投資的政策;負責統籌管理市本級教育基本建設投資、教育事業經費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及國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管理市本級教育國有資産和教育基本建設項目;負責協調本市高教園區建設工作;監督教育經費預算的執行情況。

  (13)規劃、指導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後勤改革工作;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區縣做好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維護學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14)負責本市教育系統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管理本市教育系統出國留學和境外人員來京學習;指導本市對外漢語教學和教育系統引進國外智力工作;開展與港澳臺的教育交流與合作。

  (15)規劃、指導本市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研究和教育現代資訊技術發展工作;負責本市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工作。

  (16)依法對本市教育系統的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對以市教委名義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17)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要職責

  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發展狀況和品質的監測以及各級各類學校辦學狀況和教育教學水準的督導評估;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市教育督導工作,制定有關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組織教育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的督導檢查;對本市義務教育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對義務教育的教育教學品質和均衡發展狀況實施督導檢查;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進行督導評估,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對職業教育和民辦教育等其他教育的督導檢查;對區縣政府的教育工作進行督導和評估;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對本市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進行評價,提出報告和建議;指導區縣及市屬有關單位開展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發佈督導報告。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2015年決算包含市教委行政機關1個、所屬事業單位59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56個、差額撥款事業單位3個)。其中事業單位包括:

  首都師範大學、北京工業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首都體育學院、北京農學院、北京青年政治學院、北京聯合大學、北京建築大學、北方工業大學、北京工商大學、北京物資學院、北京服裝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中國戲曲學院、北京舞蹈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北京印刷學院、北京資訊科技大學、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首都醫科大學、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等25所市屬高等院校;

  北京市商務科技學校、北京市自動化工程學校、北京市環境與藝術學校、中國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專科學校、中國戲曲學院附屬中等戲曲學校、北京舞蹈學院附屬中等舞蹈學校、北京市郵政學校、北京鐵路電氣化學校、首都鐵路衛生學校、北京城市建設學校、首都體育學院附屬競技體校等11所中等專業學校;

  北京教育學院、北京開放大學、北京市盲人學校、首都師範大學附屬中學、首都師範大學附屬育新學校、北京西藏中學、北京學生活動管理中心、北京市教育技術設備中心、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試院、北京教育網路和資訊中心、北京市國際教育交流中心、北京教育老幹部活動中心、北京教育新聞中心、北京市學生資助事務管理中心、北京教育綜合服務中心、北京市教育系統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北京市校辦産業管理中心、北京市教工休養院、北京教育音像報刊總社、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機關服務中心、北京教育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學校後勤事務中心等23個直屬單位。

  二、2015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5年度收入總計3194876.88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629953.66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10722.04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554201.18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2188243.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3.2%;事業收入359496.3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3.67%;經營收入30196.7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1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9905.6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38%;其他收入42111.7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6%。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483635.6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53704.5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4.5%;項目支出1109385.9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4.67%;經營支出20501.4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8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43.6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2%。

  2015年結余分配44595.55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666645.72萬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70768.3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2165597.9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76%;科學技術支出1557.0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7%;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607.8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490.4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514.2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2%;節能環保支出0.7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000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2165597.93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123423.03萬元,增長6.04%,其中:

  “教育管理事務”(款,下同)2015年度決算5167.9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404.36萬元,增長8.49%。主要原因是落實我市物業費、採暖費以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等政策,追加經費形成的支出。

  “普通教育”2015年度決算1781108.3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67337.21萬元,增長3.93%。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部分項目結轉至2015年繼續執行發生的支出;二是年度新增的中央支援地方高校發展專項資金、中小學教育改革經費形成的支出;三是落實我市物業費、採暖費以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等政策,追加經費形成的支出。

  “職業教育”2015年度決算250475.8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48123.92萬元,增長23.78%。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部分項目結轉至2015年繼續執行發生的支出;二是年度新增的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經費形成的支出;三是落實我市物業費、採暖費以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等政策,追加經費形成的支出。

  “成人教育”2015年度決算23026.75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1158.76萬元,增長5.3%。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部分項目結轉至2015年繼續執行發生的支出;二是年度新增的中小學教育改革經費形成的支出;三是落實我市物業費、採暖費以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等政策,追加經費形成的支出。

  “廣播電視教育”2015年度決算11065.5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296.26萬元,降低2.61%。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安排的部分項目因計劃調整,未全部實施。

  “特殊教育”2015年度決算4373.7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589.45萬元,增長15.58%。主要原因是落實我市物業費、採暖費以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等政策,追加經費形成的支出。

  “進修及培訓”2015年度決算183.7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183.71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及年度新增的國家級教師培訓項目補助經費形成的支出。

  “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2015年度決算14653.0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4653.01萬元,增長46.53%。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部分項目結轉至2015年繼續執行發生的支出;二是年度新增的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經費形成的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2015年度決算75542.9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1268.86萬元,增長1.71%。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部分項目結轉至2015年繼續執行發生的支出;二是落實我市物業費、採暖費以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等政策,追加經費形成的支出。

  2、“科學技術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1557.0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155.08萬元,增長11.06%。其中:

  “其他科學技術支出”2015年度決算1557.0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155.08萬元,增長11.06%。主要原因是年度新增的青年計劃、古月新材料研究院經費形成的支出。

  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607.89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607.89萬元。其中:

  “體育”2015年度決算607.89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607.89萬元。主要原因是年度新增的“三大球”重點示範校重點示範隊經費形成的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2490.4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221.66萬元,增長9.7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5年度決算2490.4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221.66萬元,增長9.77%。主要原因是離退休人員經費增加。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514.23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1.07萬元,降低0.21%。其中:

  “醫療保障”2015年度決算514.23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1.07萬元,降低0.21%。主要原因是行政和參公單位醫療經費實際支出減少。

  6、“節能環保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0.7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0.76萬元。其中:

  “能源節約利用”2015年度決算0.7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0.76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的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建設補助資金繼續執行形成的支出。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5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177858.47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及説明

單位名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單位:萬元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合計

因公出國(境)費用

公務接待費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

公務用車購置費

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小計

公務用車加油

公務用車維修

公務用車保險

其他

2015年預算

7655.92

3483.17

630.4


3542.36

1781.41

805.79

545.97

409.19

2015年決算

6360.73

2966.44

130.63


3263.66

1334.11

829.94

474.01

625.6

  注:“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反映本部門使用當年財政撥款實際支出數和使用年初結轉和結余資金實際支出數(包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所屬1個行政單位、56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三公”經費支出口徑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6360.73萬元,比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7655.92萬元減少1295.1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5年決算數2966.4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3483.17萬元減少516.73萬元。主要原因:一是嚴格執行中央、北京市的有關厲行節約的規定,壓縮出國團組;二是由於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安排,部分項目的出訪計劃推遲到2016年執行。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教師的中短期培訓、各類學術交流及國際學術會議、藝術院校的出國交流演出等方面,2015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486個、1437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06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5年決算數130.63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630.4萬元減少499.77萬元。主要原因:進一步落實中央、北京市的有關厲行節約、壓縮行政成本等規定,加強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規模和標準。2015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教學科研管理、學術交流等方面的公務接待、外賓接待。公務接待1332批次,公務接待16411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3263.6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3542.36萬元減少278.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5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5年年初預算數一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3263.6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3542.36萬元減少278.7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北京市的有關厲行節約的規定,壓縮行政成本。2015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334.1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829.9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74.01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625.6萬元。2015年實有公務用車118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75萬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

  2015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286.26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5年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4773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14501.0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96984.94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6248.03萬元。

  三、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3830906.33萬元,其中:汽車1234輛,33144.95萬元;單價200萬元以上的設備317台(套),113699.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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