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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2015年度部門決算資訊

日期:2016-08-25 10:31    來源: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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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2005年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宣傳部、中央編辦、財政部、文化部、國家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國務院法制辦關於在文化體制改革綜合性試點地區建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4〕24號)和《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委宣傳部、市編辦關於建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加強文化領域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京辦發〔2005〕2號),組建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簡稱市文化執法總隊),挂北京市“掃黃打非”辦公室牌子(簡稱“掃黃打非”辦),設立北京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北京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市文化執法總隊(市“掃黃打非”辦)是負責本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

  主要職責:(1)組織起草本市有關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2)負責本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的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3)負責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應由省級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職責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4)負責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省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對文物市場中違法違章購銷文物行為的行政處罰職責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5)負責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6)負責指導、監督區(縣)文化綜合行政執法工作。(7)承辦市政府及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8)下屬單位主要職責。資訊中心:承擔文化市場執法公用資訊平臺和網路系統的建設、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文化市場執法相關資訊的採集、匯總、處理等工作。舉報中心:承擔文化市場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投訴舉報的接轉工作,承擔有關投訴舉報和案件處理情況的跟蹤、匯總、分析等工作。宣傳中心:承擔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的宣傳工作,收集整理相關資料,聯繫相關新聞媒體單位,組織策劃“掃黃打非”和文化執法方面的大案、要案和重點問題的新聞報道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部門決算單位構成包括:執法總隊本級(行政)、執法總隊資訊中心、執法總隊舉報中心、執法總隊宣傳中心共4家單位。

  二、2015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5年度收入總計5735.48萬元,其中:本年收入5450.47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285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5338.6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7.95%;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111.7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05%。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938.7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761.7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5.92%;項目支出2177.0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4.08%;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5年結余分配0.07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796.66萬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889.3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73.9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51%;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4698.7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6.1%;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116.6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3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2015年度決算73.9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20.5萬元,下降21.71%。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5年度決算73.9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20.5萬元,下降21.71%。主要原因:是總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要求,壓縮會議培訓費支出,2015年中小型培訓地點均安排在總隊會議室,減少了培訓費用。

  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015年度決算4698.7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295.4萬元,下降5.91%。其中:

  “文化”2015年度決算4698.7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295.4萬元,下降5.91%。主要原因是總隊2015年承辦上級交辦、轉辦的大案要案數量減少,導致辦案類經費支出下降。

  3、“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2015年度決算116.6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49.65萬元,增長74.15%。其中: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015年度決算116.6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49.65萬元,增長74.15%。主要原因是2015年新增退休人員7人。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5年度決算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

  五、2015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761.71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及説明

單位名稱: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單位:萬元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合計

因公出國(境)費用

公務接待費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

公務用車購置費

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小計

公務用車加油

公務用車維修

公務用車保險

其他

2015年預算

126.8 

19.03 

3.97 

0 

103.8 

 35.29

 35.38

 12.38

 20.75

2015年決算

 102.65

 5.91

 0

 0

 96.74

 33.32

 37.11

 10.78

 15.53

  注:“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反映本部門使用當年財政撥款實際支出數和使用年初結轉和結余資金實際支出數(包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所屬1個行政單位、3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三公”經費支出口徑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02.65萬元,比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26.8萬元減少24.1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5年決算數5.91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19.03萬元減少13.12萬元。主要原因:總隊沒有外事審批權,不能自己組團,只能參加其他部門的團組。2015年組織因公出國(境)4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1.48萬元。主要用於赴香港、新加坡參加書展、培訓等。

  2、公務接待費。2015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3.97萬元減少3.97萬元。主要原因:總隊2015年未發生公務接待費。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96.7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103.8萬元減少7.0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5年決算數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96.7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103.8萬元減少7.06萬元,主要原因:2015年全市公務用車改革,導致總隊公車運作維護費減少。2015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33.3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7.1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7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5.53萬元。2015年實有公務用車32輛,車均運作維護費3.02萬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430.11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5年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88.3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9.5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68.7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3.4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00.8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0%。

  三、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5073.4萬元,其中:汽車32輛,725.93萬元;單價200萬元以上的設備2台(套),754.66萬元。

  、大額專項資金執行情況

  本部門2015年度決算無大額專項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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