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是1990年成立的局級單位,其主要職責是為市委、市政府領導農村改革與發展進行決策研究,統一規劃和組織市農口各區縣、局及有關單位開展農村戰略研究和政策研究;負責北京市農口經濟資訊系統的規劃、開發、建設與管理,負責市農口綜合經濟資訊的採集、存貯和開發利用,為領導機關和郊區農民開展資訊服務;承擔郊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指導工作,推動其改善經營管理;承擔北京市農村經濟地方法規的監督與實施;承擔農業資源調查、動態監測以及農業區劃和規劃工作;組織農村經濟改革試驗區和農業區劃成果應用試驗試點的工作;開展對郊區農業與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史、改革史的研究及其相關地方誌、文獻資料的編纂工作;開展農村改革與發展的理論研究,組織和參加市內外以及國際學術交流。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為全額預算撥款事業單位,下設三個所屬單位: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本級)、北京市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北京市城鄉經濟資訊中心。
二、2015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5年度收入總計9350.65萬元,其中:本年收入8961.91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105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283.74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8953.8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1%;其他收入8.0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9%。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計8946.3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551.1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9.69%;項目支出5395.1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0.31%。
2015年結余分配7.71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396.60萬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841.0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01.3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5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00.0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6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36.5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54%;農林水支出7803.0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8.2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401.3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404.52萬元減少3.18萬元,下降0.79%。其中:
“進修與培訓”(款)2015年度決算401.3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3.18萬元,下降0.79%。主要原因是單位精簡培訓。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500.0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449.50萬元增加50.56萬元,增長11.2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5年度決算500.06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50.56萬元,增長11.25%。主要原因是根據政策2015年增加離退休人員經費。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136.56萬元,與2015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醫療保障”(款)2015年度決算136.56萬元,與2015年年初預算持平。
4.“農林水支出”(類)2015年度決算7803.05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6889.61萬元增加913.44萬元,增長13.26%。其中:
“農業”(款)2015年度決算7803.05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913.44萬元,增長13.26%。主要原因是本年決算支出中有上年追加項目結轉結余到本年支出資金283.74萬元,其次是根據國家各項改革措施出臺,增加了養老保險支出等基本經費。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單位本年無此項支出
五、2015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550.87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及説明
單位名稱: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 單位:萬元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用 | 公務接待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 | ||||||
公務用車購置費 | 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 ||||||||
小計 | 公務用車加油 | 公務用車維修 | 公務用車保險 | 其他 | |||||
2015年預算 | 84.52 | 0 | 6.22 | 0 | 78.30 | 41.50 | 13.31 | 13.31 | 10.18 |
2015年決算 | 77.16 | 0 | 5.92 | 0 | 71.24 | 19.20 | 28.15 | 14.72 | 9.18 |
注:“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反映本部門使用當年財政撥款實際支出數和使用年初結轉和結余資金實際支出數(包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所屬3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三公”經費支出口徑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7.16萬元,比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84.52萬元減少7.3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5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5年年初預算數持平。2015年本單位無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開支。
2.公務接待費。2015年決算數5.92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6.22萬元減少0.3萬元。主要原因是落實《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控制接待範圍和接待標準。2015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招待專家項目論證、外埠兄弟省市來京交流座談等。2015年公務接待99批次,983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71.2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78.30萬元減少7.06萬元。其中,無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71.2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78.30萬元減少7.06萬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公務用車改革,21輛公務用車停駛,車輛運維費用減少。2015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9.2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8.1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4.72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9.18萬元。2015年實有公務用車32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23萬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596.88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5年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政府採購支出28.9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8.9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8.9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4.9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1.48%。
三、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4067.13萬元,其中:汽車32輛,693.45萬元;單價20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0萬元。
四、大額專項資金執行情況
本單位本年無此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