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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2015年度部門決算資訊

日期:2016-08-25 10:52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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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國資委是市政府授權代表國家履行國有資産出資人職責的市政府直屬特設機構。內設24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規劃發展處、企業改革處、企業改組處、業績考核處、統計評價處、産權管理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處、綜合處、審計工作處、董事會工作處、監事會工作辦公室、信息化工作處、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處、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二處、黨群工作處、宣傳工作處、信訪工作處、研究室、人事處、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處、紀委。部門職責主要有: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國有資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制度、規定。

  2.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和市政府授權的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産,加強國有資産的管理,依法對區縣國有資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3.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責任,負責企業國有資産基礎管理,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産保值增值考核體系,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4.指導推進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5.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6.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7.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8.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做好安全工作,從出資人的角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9.負責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人才工作的宏觀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和組織協調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1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2015年度,納入本部門決算彙編範圍的獨立核算單位共1個,無下級單位。

  二、2015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5年度收入總計17662.24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7583.29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78.95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7557.5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85%;其他收入25.7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5%。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6850.3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758.2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4.17%;項目支出11092.1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5.83%。

  2015年末結轉和結余811.94萬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836.3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41.8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0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53.7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0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18.7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49%;資源勘探資訊等支出15222.0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0.4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2015年度決算341.8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85.28萬元,下降19.96%。其中:

  “進修及培訓支出”2015年度決算341.88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85.28萬元,下降19.96%。主要原因:壓縮行政成本。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5年度決算853.7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87.41萬元,增長11.4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5年度決算853.7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87.41萬元,增長11.41%,主要原因:離退休人員退休費調整。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5年度決算418.73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22.01萬元,減少4.99%,其中:“醫療保障”2015年度決算418.73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22.01萬元,減少4.99%。主要原因:醫保費跨年結轉。

  (4)“資源勘探資訊等支出”2015年度決算15222.0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818.52萬元,增長5.68%。其中:“國有資産監管”2015年度決算15222.04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增加818.52萬元,增長5.68%。主要原因:經費調整,追加經責審計、信息化運維及績效評價項目經費。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5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5758.18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2015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及説明

單位名稱: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單位:萬元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合計

因公出國(境)費用

公務接待費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

公務用車購置費

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小計

公務用車加油

公務用車維修

公務用車保險

其他

2015年預算

342.29

160.20

5.19

0.00

176.90

93.76

30.07

30.07

23.00

2015年決算

303.03

154.17

4.29

0.00

144.57

59.65

42.94

25.52

16.46

  注:“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反映本部門使用當年財政撥款實際支出數和使用年初結轉和結余資金實際支出數(包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國資委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所屬1個行政單位。

  二、“三公”經費支出口徑

  “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03.03萬元,比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42.29萬元減少39.2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5年決算數154.17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160.20萬元減少6.03萬元。主要原因:嚴格控制出國經費的支出;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對境外國有資産進行監督檢查、進行企業公司治理、集團管控和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專題培訓等方面,2015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6個、32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4.82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5年決算數4.29萬元,比2015年初預算數5.19萬元減少0.90萬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厲行節約的原則,減少公務接待支出。2015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省市來京調研等方面。公務接待47批次,公務接待52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144.57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176.90萬元減少32.3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5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5年決算數144.57萬元,比2015年年初預算數176.90萬元減少32.3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北京市公務車改革政策,經費減少。2015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9.6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2.9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5.52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6.46萬元。2015年實有公務用車61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37萬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部門行政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468.30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5年北京市國資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7005.6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7.4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6958.1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877.0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8.1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235.2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7.63%。

  三、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709.27萬元,其中:汽車61輛,1545.46萬元;無單價200萬元以上的設備。

  四、大額專項資金執行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資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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