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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京市2021年市級決算的報告

日期:2022-08-12 17:27    來源:北京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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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上

北京市財政局局長 吳素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2021年北京市財政決算草案已彙編完成,按照《預演算法》《預演算法實施條例》《北京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我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北京市2021年市級決算情況,請予審查。

  一、2021年市級決算情況

  2021年是中國共産黨成立100週年,也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在黨和國家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市委直接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支援下,我們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以首都發展為統領,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提質增效、更可持續要求,穩步推進各項財稅改革和財政管理工作,為首都經濟社會穩步發展提供有力的政策和資金保障,較好地完成了年度預算執行和財政管理改革任務,實現了“十四五”良好開局。

  2021年,根據《預演算法》和《北京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關於預算調整的有關規定,綜合考慮本市新增政府債券資金、國家社會保險政策調整等情況,分別編制了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調整方案,均已按程式報請市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

  在2022年初市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上,我們已經報告2021年市級各項收支預算的預計執行情況,最終決算情況與預計執行情況基本一致。根據中央與地方、市與區最終體制結算情況,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有所增加;根據財政部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基金委託投資收益計入當年收入的新政策,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有所增加;其他兩本預算均無變化。具體決算情況如下:

  (一)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2021年,隨著疫情防控形勢好轉,各行業財政收入較快恢復,特別是資訊服務業和醫藥製造業財政收入快速增長,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5932.3億元,增長8.1%。其中: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302.8億元,增長9.2%,完成調整預算的106.3%(超收收入194.8億元,依法轉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加中央返還及補助810.0億元、區上解612.8億元、地方政府債券收入462.3億元、調入資金33.7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劃入19.3億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45.0億元、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79.6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收入334.5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上年結轉使用10.4億元,總收入5710.4億元。

  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002.4億元,增長1.8%,完成調整預算的100.0%。加上解中央支出78.2億元、對區稅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1371.6億元、地方政府債券還本270.2億元、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支出322.8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支出344.5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結轉下年使用0.4億元、地方專項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50.0億元、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270.3億元,總支出5710.4億元。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平衡。

  與向市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報告的預算預計執行數相比,2021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支均增加2.9億元,主要是按照財政體制結算要求,將市人代會後中央財政增加本市的疫情防控、自然災害防治等補助收入,以及區級增加上解收入等共2.9億元列入2021年收入決算;相應中央專項轉移支付結轉下年使用增加0.4億元,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增加2.5億元。

  1.市級主要收入科目決算情況

  2021年,在經濟增長、行業恢復、財源建設加強、稅收管理質效提升等有利因素帶動下,全市及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均呈恢復性增長態勢,收入完成情況好于預期。其中:與經濟活動密切相關的稅收收入實現快速增長,全市稅收收入的佔比達87.1%,在全國排名第一;非稅收入降幅有所收窄。市級主要收入科目決算情況如下:

  市級稅收收入2911.3億元,增長11.9%,完成調整預算的106.6%。其中,市級增值稅995.5億元,增長3.8%,完成調整預算的97.7%,主要是為緩解企業現金流壓力,按政策要求加大增值稅留抵退稅力度;市級企業所得稅782.2億元,增長18.5%,完成調整預算的117.1%,主要是金融、資訊和醫藥生産製造等領域經營活動快速恢復、企業利潤穩步增長帶動;市級個人所得稅601.4億元,增長21.7%,完成調整預算的109.2%,主要是居民收入增長及股權轉讓等財産性收入增加帶動。市級非稅收入391.4億元,下降7.7%,完成調整預算的104.0%,略好于預算主要是疫情防控形勢平穩後,考試考務等活動逐步恢復,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有所增加,帶動非稅收入降幅有所收窄。

  2.市級主要支出科目決算情況

  2021年,市政府各部門認真執行市人大常委會批准的一般公共預算調整預算,市級支出總體完成調整預算的100%,較好地保障了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各支出科目總體執行較好,但受國家政策調整、主動應對疫情等因素影響,部分領域決算與調整預算形成一定差異。市級主要支出科目決算情況如下:

  教育支出373.5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0%;科學技術支出347.1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1%;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103.3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3%;衛生健康支出227.2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9.7%;城鄉社區支出199.6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5%;農林水支出159.0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9.5%;糧油物資儲備支出8.3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9.5%;節能環保支出161.6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5.5%,主要是落實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動方案,加大對污水處理等資金投入;交通運輸支出332.2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11.4%,主要是結合軌道交通新線開通,加大對交通運營的支援力度;公共安全支出254.8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2.5%,主要是結合重大活動保障任務需要,增加對立體化、智慧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等資金投入;援助其他地區支出50.1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20.4%,主要是落實年度執行中中央新出臺的對口支援政策,加大了對口支援地區援助力度;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9.2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7.3%,主要是2021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低位運作,對低收入人群的價格補貼少於預期水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16.3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88.7%,主要是結合疫情常態化下消費和貿易形勢變化情況,調整優化促消費、穩外貿政策措施;住房保障支出26.1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77.6%,主要是結合當年任務實際情況,將部分資金調整用於增加對交通運營的支援;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4.4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5.7%,主要是疫情防控工作實際支出少於預期。

  3.預備費支出情況

  市級預備費支出50億元,主要用於應對年度執行中突發情況和新增政策性支出,包括:市級水務設施水毀修復,中心城區雨箅子改造,京蒙東西部協作,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調整等方面。

  4.市對區轉移支付情況

  市對區轉移支付支出1608.1億元,增長3.5%;其中一般性轉移支付1371.6億元,佔比85.3%,較上年提高1個百分點,主要用於推動各區提高教育、醫療、文化等公共服務水準,開展疏解整治促提升、城市更新等專項行動,加大生態環境保護,推動財源建設,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等。專項轉移支付236.5億元,主要是專項用於支援各區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節能環保、社會保障、農林水等領域重點項目實施。

  5.政府債務情況

  2021年,本市發行地方政府債券3293.5億元(納入一般公共預算462.3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2831.2億元),其中:新增債券998億元,再融資債券2295.5億元。主要用於交通基礎設施、市政和産業園區基礎設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醫療、鄉村振興、生態環保等方面,以及支援“兩區”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等國家重大戰略項目。截至2021年底,全市政府債務餘額8770.7億元,政府債券無逾期,本市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6.“三公”經費及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市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合計2.85億元,比年初預算下降59.7%。其中:適應疫情防控新形勢,因公出國(境)活動大幅減少,相關費用大幅壓減至18萬元,比年初預算下降99.9%;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從嚴控制公務接待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201萬元,比年初預算下降90.5%;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嚴格公務用車購置,加強公務用車日常使用管理,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83億元,比年初預算下降48.2%。2021年市級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機關運作經費42.3億元,各部門嚴格落實過緊日子要求,比上年略有下降。

  (二)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892.5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3.9%,主要是加快土地供應,市級土地收入超預期;加地方上年專項政策性結轉使用61.9億元、區上解收入378.2億元、專項債務收入2831.2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收入5.5億元,總收入4169.3億元。

  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226.4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0%。加調出資金33.2億元、專項債務轉貸支出2330.6億元、債務還本522.9億元、政策性結轉下年使用50.7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支出5.5億元,總支出4169.3億元。

  (三)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66.3億元,完成預算的113.8%(超收收入8.0億元,依法全部結轉下年使用)。主要是最終核定的2020年市屬國有企業利潤情況超過預期;加上年結轉收入5.9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收入1.7億元,總收入73.9億元。

  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44.9億元,完成預算的100.0%,加向一般公共預算調出資金19.3億元、結轉下年使用8.0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支出1.7億元,總支出73.9億元。

  (四)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

  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5545.5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7.7%。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4675.5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97.7%。當年收支結余870億元。

  與向市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報告的預算預計執行數相比,2021年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增加61.9億元,主要是按照財政部決算編制要求,將2021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委託投資收益計入當年收入決算;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增加0.2億元,主要是根據市區最終清算情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支出有所增加;相應2021年收支結余由808.3億元調整為870億元。

  需要説明的是,2021年,市級各預算部門認真執行經市人大審議批准或備案的調整預算,“四本預算”總體執行較好,從執行結果看,部分科目預決算數據存在一定差異,主要原因:一是為應對疫情和經濟社會發展的不確定性,減少資金在部門的沉澱,年初適度控制部門預算下達率,年度執行中結合財政評審、工作進展等情況再據實安排使用。二是部分項目受疫情影響不再實施或調整實施方式,相應調減部分項目資金的規模,統籌用於支援全市重點工作。三是落實中央政策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市政府預備費據實轉列其他科目,用於對口幫扶等年度新增重點項目支出。分科目預算數、調整預算數、決算數及相關對比分析説明詳見《北京市2021年市級決算草案》。

  按照《預演算法》及其實施條例、《北京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等有關規定,在《北京市2021年市級決算情況的説明》中依法報告了超收收入安排、預備費使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規模及使用、機關運作經費、重點支出、績效管理、政府債務管理等情況。

  為輔助各位代表委員更全面審議政府決算,我們彙編形成了《北京市2021年部門決算(草案)彙編》(包括市級預算部門的部門職責、收支決算、機關運作經費、政府採購、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等內容)和《北京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報告》,上述各項審議材料將通過人大預算聯網監督系統提交各位委員審議。同時,落實《預演算法實施條例》的新要求,我們在提供208家市級部門決算草案的基礎上,細化提供了部門所屬二級預算單位決算草案。

  二、2021年主要財稅政策落實和重點財政工作情況

  2021年,全市深入貫徹落實《預演算法》和《預演算法實施條例》,以及市委《關於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實施意見》,按照市人大有關決議、審查意見要求和批准的預算,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進一步拓展減稅降費政策效應,強化財政資源統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穩步推進財稅改革,不斷提高財政管理水準。

  (一)實施積極財政政策,推動首都經濟保持在合理區間

  一是持續推進減稅降費,充分釋放政策紅利。全年共為企業減稅降費超800億元,更好地釋放市場主體活力。包括:落實國家支援中小微企業和製造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將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對先進製造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將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徵點由每月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足100萬元的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在地方許可權內延續實施應對疫情的降低企業社保繳費、停徵中小微企業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等優惠政策,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10.8%下調至9.8%。二是發揮地方政府債券積極作用,拉動有效投資。積極向財政部爭取新增政府債務限額998億元,優先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北京城市副中心、“兩區”建設、“三城一區”等重點領域和重大項目;堅持“資金跟著項目走”原則,建立多部門協作聯審機制,指導各區各部門做實做細項目儲備,提高項目品質和成熟度,確保早投入早見效;細化債券項目月度用款計劃,精準匹配發行時間,年度節約利息費用5.4億元。三是綜合運用融資擔保、首貸貼息、政府採購等財政政策“組合拳”,支援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發展。擴大對中小微企業信用擔保代償補償範圍,對單戶企業貸款擔保金額由500萬元擴大到1000萬元;推動實現本市範圍內的首貸財政貼息政策全覆蓋,有效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將預留給中小企業的政府採購份額提高至40%,高於國家規定10個百分點;全年本市政府採購合同授予中小微企業合同金額佔比達76%以上;政府採購對中小企業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於50%,高於其他企業20個百分點,緩解中小企業資金壓力。

  (二)服務保障重大戰略任務,為首都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一是傾斜支援“兩區”“三平臺”建設。統籌新增政府債券資金,運用政府投資基金、PPP方式等,撬動社會資本參與“兩區”建設等重點項目,PPP項目簽約落地率全國第一,政府投資基金財政出資引導效應達4.8倍;積極推進市內免稅店創新政策在京先行先試,助力北京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在積體電路等4大領域開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報備即批准”試點,推動企業更便捷享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支援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設立會計師事務所分所試點工作落地實施,先後批復和完成備案五家自貿區分所;助力北京證券交易所成功開市,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支援服貿會和金融街論壇成功舉辦、中關村論壇升格為國家級平臺。二是全力做好重大活動保障工作。積極做好資金資産統籌調度,既厲行節約又規範保障,圓滿完成建黨100週年系列慶祝活動各項服務保障工作;落實好涉及冬奧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做好冬奧場館和配套設施等項目資金保障,為冬奧會及冬殘奧會籌辦提供資金和政策支援。三是加快推進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繼續發揮政府在科技創新中的引導作用,持續加大科技投入,推動落實科技創新戰略行動計劃。安排75.1億元,助力三個國家實驗室及北京智源人工智慧研究院、北京量子資訊科學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支援新一代資訊通信、智慧製造、醫藥健康等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安排247.4億元,支援“三城一區”加快創新發展,經濟技術開發區承接“三區”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達162項,中關村示範區規上企業總收入增長20%以上;修訂《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經費管理辦法》,進一步擴大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自主權,激勵科研人員多出高品質科技成果。四是大力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積極支援雄安新區發展,安排3億元加快建設“三校一院”交鑰匙項目;高品質推進城市副中心建設,參照核心區標準做好環境衛生、道路養護、公共綠化、河道養護等多個領域保障工作;加快完善交通一體化網路,保障31條京冀跨區域公交線路常態化運營,支援城市副中心綜合交通樞紐、京雄城際鐵路、軌道交通22號線(平谷線)等重點項目建設。

  (三)聚焦城市治理關鍵領域,提升首都大城市治理水準

  一是支援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安排81億元支援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累計淘汰國三汽油車超10萬輛、推廣新能源車超50萬輛,2021年全市空氣品質首次全面達標;安排95.5億元支援開展水污染防治,推動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優化河湖生態補水水質,改善密雲水庫、永定河等重點流域河湖水生態環境,國考劣Ⅴ類斷面全面消除;安排11.9億元支援開展土壤污染防治,消減受污染建設用地30余萬平方米,保障“米袋子”“菜籃子”和人居土壤環境安全;安排121.8億元支援開展生態保護與修復,落實生態涵養區生態保護補償政策,將資金分配與生態環境品質改善情況直接掛鉤,新增造林綠化16萬畝,再添2個萬畝以上郊野公園。二是推進交通綜合治理水準提升。安排76.3億元支援天北路北延、密三路擴建等道路建設,保障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日常運作維護;安排169.5億元落實公共交通補貼政策,引導公眾選擇公共交通出行。三是支援城市環境整治提升。安排10億元促進核心區、城市副中心、冬奧會場館等重點地區及重大活動場地周邊環境整治提升;安排2.6億元落實《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支援各區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工作、320個街道鄉鎮開展垃圾分類示範片區創建。四是支援推進平安北京建設。安排31.7億元支援建設立體化、智慧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保障雪亮工程、禁毒科技中心、二環路內核心區域智慧電子警察等重點項目,提高城市運作安全水準,築牢城市安全底線。

  (四)持續加大民生投入,推動首都民生事業持續發展

  一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資金保障。安排93.8億元推動落實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三年行動計劃,實行免費接種新冠疫苗政策,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財政應急管理機制。二是支援實施促進就業政策。延續實施失業保險費返還等援企穩崗政策,核準發放補貼149.4億元、惠及954.8萬人次;安排13.8億元持續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現3.9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幫扶城鄉就業困難人員19.6萬人。三是支援建設高品質教育體系。安排73.6億元支援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優先發展、優質發展,擴增1.3萬個學前教育普惠性學位,新增2.8萬個中小學學位;安排1.9億元落實義務教育“雙減”要求,加大教師隊伍激勵力度,推動實現義務教育階段課後服務全覆蓋。四是支援擴大優質文化供給。安排67.7億元實施文化惠民工程,保障首都圖書館、首都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向市民開放;安排30.7億元開展紅色資源保護利用和重點文物保護,集中開放北大紅樓等一批革命活動舊址群,持續推進中軸線申遺三年行動計劃;安排15.2億元支援健身場地設施建設,開展全民健身賽事活動,推動全民健身事業發展。五是支援推進養老服務發展。安排16.3億元,為86萬名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補貼津貼,建成3500張養老家庭照護床位,發放4.2萬張社會辦養老床位的運營補貼,建成運營276家街鄉鎮養老照料中心、1092家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實現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全覆蓋。

  (五)加快推進財政管理改革,提升首都財政管理水準

  一是堅決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堅持厲行節約,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在近年嚴控“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的基礎上,2021年繼續按10%的比例壓減出國、會議、差旅和培訓等經費,按45%的比例壓減課題經費,收回非緊急、非必需的履職性項目資金等,全年共壓減一般性支出35.5億元,騰挪更多資金統籌用於全市重點工作。二是提高市區預算管理規範化水準。加快推進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建設,在預算管理的業務要素、操作規程、制度規範、軟體系統、運維保障上實現“五統一”;縱向實現上下級財政直達貫通,橫向實現財政與部門互聯互通;各區各部門首次依託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編制2022年預算,進一步提高市區預算管理規範化、標準化和自動化水準。三是持續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改革。在醫療衛生、養老助殘、社會救助等領域選取46項民生政策開展績效評價,為調整完善民生政策打好基礎;縱深推進全成本預算績效管理,組織公交、地鐵、熱力、自來水4家公用事業領域企業開展成本績效分析,形成三年降本增效方案;組織市級部門進行重點項目成本效益分析,形成122項市級支出定額標準;督促指導16個區開展成本控制專項績效評價,累計優化調整和新設區級支出標準195項;對169個市級重點項目開展事前績效評估,核減金額7.5億元,核減率21%。四是提升政府採購透明度。建設覆蓋市區兩級的政府採購電子賣場及電子交易平臺,所有採購項目均通過“北京市政府採購管理服務系統”實施,連續兩年獲得全國政府採購透明度評估第一名。五是提高存量資産使用效益。探索建立公物倉“1+N”管理模式,加強存量資産的共享共用,首批入倉資産逾萬件,總價值近90億元;結合教育、衛生領域可共用資産較多的特點,先行推進市教委、市醫管中心兩個部門試點建設示範倉。六是建立政府購買服務標準規範。制定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預算審核操作規則和市級部門政府購買服務負面清單,統一政策標準,增強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規範性。

  三、預算執行管理中需要關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

  2021年決算情況總體較好,但從人大、審計、財政監督的情況看,財政運作和預算管理中還存在一些需要關注的問題和挑戰。主要有:一是實施大規模退稅減稅政策、疫情多點散發、國內外經濟環境複雜多變等因素對財政收入運作帶來較大壓力;但同時,支出需求剛性增加,收支平衡難度加大,財政運作緊平衡特徵進一步凸顯。二是部分支出政策實施效果有待提高。産業、民生等領域部分支出政策落實不夠精準,各領域政策之間統籌銜接不夠,需要進一步增強政策合力。三是部門預算管理的主體責任有待強化。部分單位嚴控行政成本和盤活存量資金力度不夠,資金和資産利用效率不高,單位過緊日子意識和能力仍需增強;部分單位項目論證不充分,績效目標設定不科學,預算執行率較低,預算執行的嚴肅性不足;個別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政府採購、信息化建設項目等管理不夠規範。四是部分領域財政運作風險需要關注。個別區“三保”等剛性支出壓力大,政府債務風險偏高;受土地市場波動影響,部分土地儲備、棚戶區改造等項目面臨潛在風險。對此,需要高度重視,採取有力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下一步,我們將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落實市委工作要求,按照本市《政府工作報告》各項部署,嚴格執行市人大批准的預算,運用好財政政策工具,統籌好疫情防控和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努力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落實退稅減稅降費政策,雪中送炭幫企業渡難關。實施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援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應對經濟下行壓力、穩住宏觀經濟大盤的關鍵性舉措。我們將把落實退稅減稅政策作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部門間協同配合,持續加快退稅進度,進一步擴大受益範圍,以“真金白銀”為更多市場主體送上“及時雨”,有效緩解企業資金壓力,為穩市場主體穩就業提供強勁動力。加大轉移支付力度,推動財力下沉基層,第一時間將中央留抵退稅專項資金下達各區,對衝政策性減收對各區財政平穩運作的衝擊,支援各區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和民生保障,確保退稅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企業。加強經濟運作、實施留抵退稅政策對財政收支運作影響的分析研判,強化財源建設,精準服務企業,為穩定財政收入提供支撐。著力防範退稅風險,依法嚴懲偷稅、騙稅等行為。

  二是保持支出強度並加快支出進度,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按照政策發力要適當靠前的要求,強化預算執行管理,加緊推進已納入年度計劃安排的重大工程建設,用好已下達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儘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堅決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全面梳理項目執行情況,對受疫情等因素影響無需執行或短期內不具備執行條件的項目預算進行動態調整;繼續壓減一般性支出,加大存量資金盤活力度,對各類結轉結余資金按規定予以收回,統籌用於經濟社會發展急需支援的領域。嚴格預算剛性約束,嚴控預算追加調整,嚴禁超預算、無預算安排支出。

  三是加強資金資源政策統籌,提升財政綜合保障能力。加大“四本預算”統籌力度,統籌用好當年財力、歷年存量和債券資金,督促預算單位加強財政資金與自有資金的統籌使用。繼續擴大市級公物倉試點範圍,對於新增資産配置需求,優先調劑使用符合條件的公物倉資産。管好用好政府投資基金,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更好地撬動社會資本參與首都重點産業發展。發揮政府採購政策功能,通過意向公開、預留份額、績效考核、鄉村民宿擴圍等措施,支援科技創新、中小微企業發展及鄉村振興。強化市區財力統籌,落實中央關於進一步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的工作要求,穩妥制定市區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改革方案,加強轉移支付管理,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提升各區落實功能定位、保障全市中心工作的能力。

  四是紮實推進財政改革創新,積極防範化解風險。持續完善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細化各項支出標準並嵌入系統作為預算編制的基本依據,強化項目全生命週期管理和預算指標對執行的有效控制。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推動各區、各部門落實預算績效管理主體責任,強化績效理念,促進績效評價工作提質擴圍;加強績效結果應用,健全績效管理與安排預算、完善政策和改進管理相掛鉤的機制。完善財政資金直達監管機制,充分發揮各區各部門直達資金使用“第一責任人”作用,提前做好項目儲備,確保直達資金規範安全高效使用。運用好財政庫款運作預警監控機制,完善風險防控預案,確保市區兩級庫款平穩運作。夯實各區債務管理主體責任,積極穩妥推進隱性債務化解,強化土地開發成本控制,更好支撐基本建設項目和債務化解工作。

  五是加大財會監督力度,抓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發揮財會監督源頭治理作用,圍繞中央重大政策落實、預決算管理、會計資訊品質和中介機構執業品質等重點領域,做好監督檢查及動態監控工作,強化跟蹤問效。鞏固全市依法整治財務審計秩序工作成果,促進財會監督與其他監督協同發力,完善綜合執法檢查、線索移送、結果運用等工作機制,形成監督合力,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和營商環境。抓緊抓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加強對各部門、各區的指導,明確整改責任主體,制定問題整改清單,並逐項對號銷賬,注重從政策制度層面解決共性問題,完善體制機制,提高資金管理使用績效。貫徹落實市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 以首善標準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的意見》精神,主動接受市人大監督,切實提升財政管理水準。

  以上報告,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名詞解釋

  一般公共預算: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政府性基金預算: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徵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於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對國有資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應當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並安排資金調入一般公共預算。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根據國家預算管理和社會保險相關法律法規編制,經法定程式審批、具有法律效力的年度基金財務收支計劃,由基金收入預算和基金支出預算組成。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應當按照統籌地區和險種分別編制,做到收支平衡,適當留有結余。

  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財政通過超收收入和支出預算結余安排的具有儲備性質的基金,視預算平衡情況,在安排下年度預算時調入並安排使用,或用於彌補短收年份預算執行的收支缺口。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

  預備費:在編制預算中按照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額的1%-3%設置預備費,用於當年預算執行中的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難以預見的開支。

  “三公”經費: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轉移支付:以各級政府之間所存在的財政能力差異為基礎,以推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為目標,以規範、公平、公開為要求,而實行的一種財政資金轉移或財政平衡制度。

  一般性轉移支付:上級政府為均衡地區間基本財力,根據下級政府的組織財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經濟和社會條件差異等因素,按照基本標準和計算方法測算,將其無償轉作下級政府收入來源,並由下級政府統籌安排使用的轉移支付。

  專項轉移支付:上級政府對承擔委託事務、共同事務的下級政府,給予的用於辦理特定事項的轉移支付。

  中央返還及補助:中央財政為保障消費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成品油價格和稅費等改革後地方的既得利益給予的稅收返還。

  上解支出:下級政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財政體制規定,按照一定標準和計算方法測算,上交上級政府,並由上級政府統籌安排的資金。

  部門預算:與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撥款關係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預算績效管理:在預算管理中融入績效理念,將績效目標設定、績效跟蹤、績效評價及結果應用納入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以提高預算的經濟、社會效益為目的的管理活動。預算績效管理是一種以資金使用績效為導向的預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門不斷提升服務水準和品質,有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並成為實施行政問責制和加強政府效能建設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績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績效評價:財政部門和預算部門(單位)根據設定的績效目標,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對財政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其中,績效目標的設立是開展績效評價的前提和基礎,績效評價指標是績效評價的工具和手段,財政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績效評價的主要內容。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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