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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京市政府債務管理情況及2016年預算調整方案的報告

日期:2016-05-26 00:00    來源:北京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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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6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

北京市財政局局長 李穎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本市政府債務管理情況及2016年預算調整方案。

  一、北京市政府性債務總體情況

  近年來,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速度較快,對資金的需求不斷增加,特別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民生項目工程等領域需要大量投入,單靠財政資金難以滿足需要,而適度舉債可以拓寬融資渠道,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多元化資金需求。為此,各區、各部門通過債務融資,為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籌集資金,在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公益事業發展、提升城市服務管理水準、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形成了大量優質資産,産生了較好的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促進了首都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隨著政府融資規模不斷擴大,政府性債務管理也出現了責任不清晰、運作不規範、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為有效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本市著力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加大化解存量債務力度,債務餘額呈下降趨勢。截至2015年底,全市政府性債務餘額同比下降8.81%。

  二、北京市政府債務管理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近年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對政府債務管理高度重視,市委多次要求加強和規範政府債務管理,市人大專門將政府債務管理列入了2016年常委會的審議安排,市政府常務會專題研究了政府債務問題。按照中央及市委、市人大要求,本市著力加強政府債務管理,在全力服務保障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切實防範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

  (一)加強制度建設,政府債務管理有章可循

  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財。認真貫徹新《預演算法》,出臺《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在此基礎上,陸續制定下發債務限額管理、預算管理、債券發行和資金管理、債務風險管理等方面的規定辦法,初步建立本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體系。

  (二)強化限額管理,嚴格政府舉債審批

  按照財政部關於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舉債不得突破批准限額的要求,全面實行政府債務限額管理,明確債務限額審批程式,對全市政府債務設置“天花板”。在財政部下達的限額內,合理確定全市政府債務總限額及市區兩級政府債務的分限額,嚴格要求按照限額舉借政府債務,當年政府債務餘額不得突破限額。2015年全市政府債務餘額低於當年政府債務限額。建立健全政府舉債審批工作機制,新增債券項目由各單位向市財政局申報,市財政局依據債務限額,提出政府債務安排建議,編制預算調整方案,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後報市人大常委會審批。

  (三)妥善處理和化解存量債務,切實防範債務風險

  認真落實中央關於剝離融資平臺公司的政府融資職能、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的要求,採取措施妥善處理和化解存量債務,通過加大償債資金安排力度、加快土地入市節奏、引入PPP模式等手段,切實降低了政府存量債務規模。同時,研究制定市區兩級政府債務風險化解規劃方案和政府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擬訂債務風險化解目標,確保債務風險指標控制在警戒線以內。

  (四)做好債券發行工作,加強債券資金管理

  根據中央關於地方政府可以依法適度舉債、舉債採取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方式等要求,2015年,本市共發行政府債券1178億元,其中,一般債券734.23億元,專項債券443.77億元,並對債券項目資金實行全過程監管,確保債券資金合規使用,並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三、2016年新增政府債務安排後本市預算調整方案

  (一)2016年全市新增政府債務分配方案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核定本市2016年新增政府債務限額為522.0億元,其中一般債務492.0億元,專項債務30.0億元。考慮到當前本市減收因素較多,支出壓力較大,財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同時,政府債券具有期限長、利率低的優勢,對於財政部核定本市的522億元新增政府債務額度,全部安排用於城市副中心建設、新機場建設、棚戶區改造、環境建設、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重要工程和重點工作。其中,市級安排273億元,主要用於道路建設42億元、購買環保公交車和新能源環衛車32.1億元、北京新機場建設32.9億元、城市副中心棚戶區改造166億元。

  (二)2016年市級預算調整後平衡情況

  按照財政部下達本市2016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具體規定,2016年本市新增政府債務522.0億元(其中一般債務492.0億元,專項債務30億元),本次預算調整需增加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492.0億元,增加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30.0億元。

  1、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批准的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合計為3776.0億元,增加政府債券收入492.0億元後,收入合計為4268.0億元;批准的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合計為3776.0億元,增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40.1億元、對區體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32.9億元、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支出219.0億元後,支出合計為4268.0億元。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平衡。

  2、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批准的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合計為609.9億元,增加政府債券收入30.0億元後,收入合計為639.9億元;批准的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合計為609.9億元,增加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轉貸支出30.0億元後,支出合計為639.9億元。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平衡。

  四、下一步加強政府債務管理的主要思路

  (一)堅持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科學合理安排債務資金使用方向

  牢固樹立發展意識,自覺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充分發揮政府債券低成本優勢,為本市疏功能、轉方式、治環境、補短板、促協同提供有力的資金保障。同時,堅持統籌的方法,推動市級財政和區級財政、政府資金和社會資金形成合力,更好支援重點領域、重大項目建設。

  (二)牢固樹立法治意識,不斷強化風險管控機制。

  按照市人大要求,進一步加強政府債務管理,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舉債融資機制,規範政府舉債行為。嚴格按照審批程式,在債務限額內舉借政府債務,同時建立健全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和風險化解激勵約束機制,嚴格政府債務監管,防範財政風險。

  (三)牢固樹立創新意識,夯實債務管理工作基礎

  創新政府債務管理方式,探索編制債務收支預算,建立政府債務管理信息化系統,對政府債務審批、債券發行、資金管理、風險預警等實行動態監控和規範管理。統籌政府債務與政府資産管理,注重政府債務與政府資産的銜接。

  (四)加強政府債務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開展政府債券資金使用績效評價工作,推進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加強債券資金管理,及時撥付債券資金,加快支出進度,提高債券資金使用效益。

  以上報告,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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