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財政貼息申請工作流程

日期:2020-02-11 08:38    來源:北京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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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財政部關於支援金融強化服務 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財金〔2020〕3號)、《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  審計署關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強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資金支援的緊急通知》(財金〔2020〕5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0〕7號)要求,為方便企業申請,及時兌現財政貼息資金,支援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流程:

  一、納入全國性名單和地方性名單的本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憑藉2020年1月1日後疫情防控期內新生效的貸款合同,向註冊地所在區財政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區財政部門審核匯總後於2020年5月15日前報送市財政局(金融處),市財政局審核匯總後編制本市貼息資金申請表,于2020年5月31日前報送財政部。按財政部要求,2020年5月31日後,再視情況決定是否受理貼息資金申請。

  二、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需提供相關申請材料,包括:企業申請書(包括貸款企業名稱、註冊所在地、貸款額度、貸款利率、貼息期限、貼息金額、貸款銀行出具的獲得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證明原件和複印件、貸款用途及證明原件和複印件、聯繫人及聯繫電話等),營業執照(複印件),2020年1月1日後疫情防控期內新生效的貸款合同(原件和複印件),企業銀行開戶相關資訊(開戶行、賬戶名稱、銀行賬號等)等。

  附件:北京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財政貼息工作聯繫表

北京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財政貼息工作聯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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