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關於完善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規劃許可審批服務工作的意見

日期:2019-11-30 14:47    來源: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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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規自函〔2019〕2696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於完善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的意見》的要求,進一步做好簡易低風險工程項目規劃許可審批服務工作古現對完善本市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規劃許可審批服務工作提出意見如下:

  一、按照“雙快”原則提高行政許可審批工作效率

  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分局要按照“符合辦理要求的快速辦理,不符合辦理要求的要一次告知、快速退回”的原則,高效辦理簡易低風險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一)在受理階段,要嚴格按照簡易低風險項目清單,判定申報項目是否屬於簡易低風險工程,對於用地權屬清晰、歷史上無欠繳政府土地收益等申報材料齊全符合受理標準的項目,要及時受理。對於不符合受理標準的項目,要一次性明確告知申請單位有關原因,並主動服務,對於符合普通項目受理標準的,及時按照普通項目進行受理。

  (二)在辦理階段,對於已經過“多規合一”協同平臺提供諮詢服務的項目,申報材料符合“多規合一”協同平臺諮詢意見,審批部門即可快速做出規劃許可決定;對於未經過“多規合一”協同平臺提供諮詢服務的項目,審批部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一2035年)》、《建設項目規劃使用性質正面和負面清單》等的要求,對於項目的建築使用性質、建築規模、建築高度、設計方案等內容進行審查,對於符合審批標準的項目,快速做出行政許可決定;對於不符合審批標準的項目,要一次性明確告知申請單位有關原因,及時核發不予許可決定書;對於複雜疑難項目,要及時請示報告。

  二、嚴格執行辦理時限及相關工作紀律

  (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分局要嚴格執行簡易低風險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工作時限,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

  (二)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分局要嚴格按照簡易低風險工程項目申報材料清單收取相關材料,嚴禁受理人員、審批人員要求申請單位提供材料清單以外的文件資料。

  (三)嚴禁審批人員對項目進行提前預審,嚴禁審批人員干預窗口受理工作。

  (四)對於受理及辦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一次性書面告知建設單位,嚴禁分多次核發不予受理或不予許可決定書。

  三、高度重視並加強統籌協調工作

  (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分局要高度重視簡易低風險項目規劃行政審批工作,加強本單位內部、各相關委辦局之間的溝通協作,提高服務品質。

  (二)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全力協助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共同做好簡易低風險項目規劃行政許可審批辦理工作。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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