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問題:如何辦理分公司變更登記?
答復內容:
【申請材料】
1.《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分公司備案申請書)》
具體填寫要求請詳見表格註釋。
2.營業執照正、副本
已領取紙質版營業執照的,應繳回營業執照正本及全部副本。
3.批復或許可文件
僅限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件複印件。
4.變更事項相關文件
變更下列事項的,還需提交以下證明文件。
5.變更名稱
因公司名稱變更而申請變更分公司名稱的,提交變更後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簽署或加蓋公司公章)。
6.變更經營場所
(産權人簽字或蓋章的房産證複印件。産權人為自然人的應親筆簽字,産權人為單位的應加蓋公章)。
7.變更負責人
提交原任分公司負責人的免職文件、新任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其身份證件複印件(在申請書中粘貼身份證複印件和簽署確認任、免職資訊即可)。
8.變更經營範圍
提交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簽署或加蓋公司公章)。
注:變更後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項目,提交有關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複印件。
9.變更企業類型
提交變更後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簽署或加蓋公司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