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多處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如何享受優惠政策?

日期:2023-06-05 14:38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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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詢問題:取得多處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如何享受優惠政策?

  答復內容: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納稅人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應當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若個體工商戶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需在辦理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合併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重新計算減免稅額,多退少補。舉例如下:

  【例】納稅人張某同時經營個體工商戶A和個體工商戶B,年應納稅所得額分別為80萬元和50萬元,那麼張某在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可以享受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政策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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