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留抵退稅是否有集中退還的規定?

日期:2022-05-23 11:32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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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詢內容:增值稅留抵退稅是否有集中退還的規定?

  答復內容: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十五、各級財政和稅務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留抵退稅工作,摸清底數、周密籌劃、加強宣傳、密切協作、統籌推進,並分別於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集中退還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快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7號)第二條規定,中型企業集中退還時間調整為“2022年6月30日前,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集中退還中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持續加快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9號)第一條規定,大型企業集中退還時間調整為“2022年6月30日前,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集中退還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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