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諮詢內容:請問北京市還可以進行智慧工廠、數字化車間、未來工廠等稱號的評選嗎?我公司的數字化改革目前已經取得了一定成效,想要對照一下智慧工廠、數字化車間、未來工廠等稱號的具體要求,增強我公司的數字化水準。特此諮詢,麻煩您了。
答覆內容:感謝貴單位的關注,我局在工信部的指導下,積極建設北京市智慧工廠梯度培育體系,按照基礎級、先進級、卓越級、領航級四個梯度培育智慧工廠,有關政策已在我局官網發佈。貴單位可查詢並參照有關政策,參與我局先進級智慧工廠申報工作。如有問題,可諮詢我局官網智慧製造通知聯繫人。
諮詢內容:您好,我在為公司申請算力券補貼,有一些疑問想要和相關老師諮詢確認。
1.《算力券政策申報説明》文件中提到(六)申報單位已與算力供給方簽訂智算服務合同,申報算力補貼期應在2025年9月8日至2026年3月31日內,且在此期間內合同有效。對已完成算力交付的部分給予算力券補貼支援。和“四、支付發票或付款證明
與算力合同、支付額度、交付時間等對應的發票或付款證明。”
我司2025年9月8日至2026年3月31日內有採購算力,但是由於我司付款賬期較長,預計于26年第三季度付款,屆時才會有支付發票或付款證明,請問這種情況對算力券申請有何影響?
2.我司算力採購有幾個供應商,設計騰訊雲、天翼雲、華為雲,上傳材料時候,是可以一次性上傳多家供應商合同材料嗎?
3.補貼是只要按規定提供齊全材料且符合要求就可以申請到,還是會涉及其他審批?
答覆內容:關於人工智慧算力券申報的相關問題已收悉。經與您溝通,現就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一、針對您提出的申報條件(六)中算力補貼期的問題,企業在補貼期內確有算力採購行為,但因採購合同為一年期合同,付款期預計在三季度的,建議企業與算力供給方溝通,由供給方提供補貼期內産生實際算力費用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針對您提出的採購多個供應商的問題,可以一次性上傳多家供應南合同材料。
三、算力補貼方向三有關開源項目將根據評審結果進行補貼。
諮詢內容:依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已入庫企業應在每年3月底前通過服務平臺對《科技型中小企業資訊表》中的資訊進行更新。我司是2025年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請問2026年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資訊更新在什麼時間進行,並且如何進行資訊更新。
答覆內容:您好。您通過我委網站的來信收悉,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已入庫企業應在每年3月底前通過服務平臺更新《科技型中小企業資訊表》中的資訊,並自主評價本企業是否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仍符合條件的,由省級科技管理部門按照本辦法第十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的程式辦理。”您可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網址:https://zjtx.miit.gov.cn/),選擇“科技型中小企業”板塊,點擊“立即前往”進入評價系統,然後在左側導航欄點擊“企業資訊變更”完成資訊完善。此外,截至目前,2026年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尚未啟動,請您關注相關政策通知。
感謝您對我委工作的關注與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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