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務部等5部門辦公廳(室)關於開展中華老字號示範創建工作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3〕252號)和《商務部等5部門關於公佈中華老字號復核結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3〕592號)要求,依據《中華老字號示範創建管理辦法》規定,市商務局組織對“附條件通過”的中華老字號企業北京稻香春食品有限責任公司開展復核整改,現將整改結果建議予以公示,公示期15個工作日(4月16日—5月8日)。
公示期內,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建議結果有異議,可向市商務局聯繫反映並提交書面材料(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7號院5號樓市商務局流通發展處;電話010-55579754),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並簽署實名和詳實聯繫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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