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徵集2022年度綠色製造名單的通知

日期:2022-09-21 17:33    來源: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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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持續完善綠色製造體系,推進工業綠色發展,助力工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22年度綠色製造名單推薦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現組織開展2022年度國家級綠色製造名單申報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徵集方向

  (一)綠色工廠

  各申報單位參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2018)開展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已發佈綠色工廠評價行業標準的(網址:https://www.miit.gov.cn/jgsj/jns/lszz/art/2022/art_0573b5434b8741f8a2f951e743c0d2b1.html),按照行業標準要求進行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

  為發揮綠色工廠節能降碳引領作用,重點用能行業能效水準原則上要達到或優於《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準和基準水準(2021年版)》(發改産業〔2021〕1609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準和基準水準(2022年版)》(發改運作〔2022〕559號)對有關行業規定的標桿值。未規定能效標桿值的行業,原則上要達到或優於相應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先進值。

  (二)綠色設計産品

  本年度推薦的綠色設計産品範圍和標準請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在“綠色設計産品標準清單”中查看(https://www.miit.gov.cn/jgsj/jns/lszz/art/2022/art_073342a296614db5b67ea862ccb33a74.html),申請産品僅限清單中載明標準的産品。各申報單位應根據標準具體要求,編寫綠色設計産品自評價報告。

  (三)綠色工業園區

  本市工業基礎好、基礎設施完善、綠色製造水準高的工業園區可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綠色製造體系建設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16〕586號)中綠色園區評價有關要求開展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此次徵集的綠色工業園區是以産品製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佔比超過50%、具有法定邊界和範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鼓勵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單位開展綠色工業園區建設工作。

  (四)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

  本市行業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産業鏈完整、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在産業鏈發揮主導作用的鏈主企業可進行申報,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綠色製造體系建設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16〕586號)中綠色供應鏈評價有關要求開展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對於電子電器、機械、汽車等3個行業,根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網址:https://www.miit.gov.cn/jgsj/jns/lszz/art/2022/art_cc5e0d66391145de8e5d9b7d8c813440.html)進行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

  二、申報要求

  1.近三年有下列情況的,不得申報綠色製造名單:未正常經營生産的;發生安全(含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品質、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以“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為準);被動態調整出綠色製造名單的;在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執行人等。

  2.本次徵集採取推薦申報的形式,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須由各區工業主管部門出具推薦意見。

  3.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綠色工業園區申報需提交自評價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申報單位按照相關標準進行自評價後,自主委託符合條件的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現場評價,並出具第三方評價報告。綠色設計産品申報採用自我聲明的方式,由申報單位根據標準具體要求,編寫自評價報告。

  4.我局將通過專家論證、現場調研等方式擇優向國家推薦申報2022年度綠色製造名單。

  三、第三方評價機構有關要求

  第三方評價機構要按照《綠色製造體系評價參考程式》(工信廳節函〔2017〕564號)開展工作,對評價報告內容和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並與申報主體自評價活動保持獨立性,不參與自評價報告編寫。經查實評價過程存在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受評價方問題的評價機構將列入黑名單,三年內不予採信其所出具的評價結果。

  開展綠色製造體系相關評價工作的第三方機構要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等,具有開展相關評價的經驗和能力;

  2.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及開展評價工作的辦公條件,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3.從事綠色評價的中級職稱以上專職人員不少於10人,其中能源、環境、生態、低碳、生命週期評價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人員不少於5人;

  4.評價機構人員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評價程式,熟悉綠色製造相關政策和標準規範;

  5.具備開展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等領域評價的能力,近五年主導或參與綠色製造相關評審、論證、評價或省級以上科研項目,或國家及行業標準制定、綠色製造相關政策制定等。

  綠色製造體系第三方評價工作由申報企業或園區自主委託評價機構開展。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為提高評價品質,同一法人的評價機構(包括與其相關聯的企事業單位)開展的本批次綠色製造體系評價項目(包括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總計不得超過15項,工信部將公開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評價工作的通過率。

  四、材料報送要求

  1.請參與本次綠色製造的申報單位於2022年10月18日(週二)前報送推薦函和相關申報材料(附件1-5)紙質版一式3份至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産業發展促進中心(北京市朝陽區工體北路6號凱富大廈6層625室),電子版材料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報送我局。

  2.請本市範圍內開展綠色製造評價工作的第三方機構于2022年10月31日(週一)前將“評價機構年度工作情況報告”(附件6)電子版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另請發送電子版至郵箱jnc@jxj.beijing.gov.cn。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1日

(聯繫方式:申報要求諮詢,節能與綜合利用處都康,55578377;材料報送,産業發展促進中心陳浩85235081,1342602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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