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徵集與儲備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01 10:05    來源:北京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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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財債〔2022〕688號

市級各相關單位,各區財政局: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工作高品質發展,根據《財政部關於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範發展的實施意見》(財金〔2019〕10號)和《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關於加快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入庫和儲備管理工作的通知》(財政企函〔2020〕1號)等相關文件精神,我局現在全市範圍內開展2022年度潛在PPP項目徵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一)廣泛徵集意向PPP項目。各級財政部門應向行業主管部門徵集傳統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類PPP項目基礎上進一步拓展領域,在養老、文旅、停車設施、市郊鐵路、鄉村振興、城市更新、土壤防治等領域中選取適宜開展PPP模式的項目,探索推進存量項目轉型為PPP模式。

  (二)建立PPP意向清單。我局在對潛在PPP項目進行廣泛徵集、評估篩選的基礎上,建立我市PPP項目意向清單(以下簡稱意向清單)。對納入清單的項目重點指導和推介。形成“提前謀劃、擴大儲備、重點推介”的PPP項目儲備管理機制。

  二、工作分工

  市財政局統籌負責潛在PPP項目的組織徵集和篩選工作,將適宜採用PPP模式的項目納入意向清單;根據平臺管理要求適時轉入儲備清單,對意向項目進行業務支援和指導工作。

  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梳理本領域的潛在項目,向市財政局報送項目資訊;意向清單內的項目符合平臺審核要求時,應及時向市財政局提出轉入儲備清單的申請。

  各區財政局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潛在PPP項目的徵集和初步篩選工作,及時上報納入意向清單和轉入儲備清單的申請。

  三、工作流程

  (一)徵集方式。申請納入意向清單的潛在PPP項目,實行集中申報和按季度追加相結合的辦法。

  集中申報時,區級財政部門和市級相關部門將擬採用PPP模式的項目相關資訊進行匯總,報送至市財政局。

  非集中申報時,區級財政部門或市級相關部門應每月月底匯總新增擬開展的PPP項目,向市財政局提交書面申請。

  (二)項目報送。由行業主管部門或實施機構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北京市PPP意向項目資訊表》(見附件),明確項目基礎資訊,確保申報項目的品質。

  (三)分級審核。區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本級意向採用PPP模式項目的徵集和初步篩選工作,匯總後報市財政局審核確認。市財政局應對申請納入意向清單的項目進行審核遴選,符合規定的納入PPP項目意向清單。

  (四)動態管理。市財政局將按月更新意向清單。對確定不採用PPP模式的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應及時提出轉出意向清單的申請。對符合平臺審核要求的項目,市級相關部門及各區財政部門應及時申請轉入儲備清單。

  (五)指導推介。市財政局對納入意向清單的項目重點進行技術支援和業務指導,根據項目成熟程度和前期工作進展情況進行項目孵化和推介,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未納入意向清單項目,不作為市財政局業務指導和推介的範圍。

  四、工作安排

  市級各相關單位以及區級財政局應於4月15日前將《北京市PPP意向項目資訊表》紙質版加蓋公章報送我局,電子版同時報送liushen@czj.beijing.gov.cn。

  市區各有關部門應高度重視PPP項目徵集、資訊報送工作,及時申請納入項目意向清單和儲備清單,確保項目徵集和儲備工作的常態化、規範化開展。

北京市財政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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