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集北京市2021年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通知

日期:2021-11-24 11:34    來源: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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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高品質發展,現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和《關於推進北京市中小企業“專精特新” 發展的指導意見》開展北京市2021年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徵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徵集重點領域

  企業主導産品應優先聚焦製造業短板弱項,符合《工業“四基”發展目錄》所列重點領域,從事細分産品市場屬於製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先進基礎工藝和關鍵基礎材料;或屬於産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及關鍵領域“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産品;或圍繞重點産業鏈開展關鍵基礎技術和産品的産業化攻關;或屬於新一代資訊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創新産品;或符合製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産業領域;或屬於我市重點鼓勵發展的支柱和優勢特色産業領域。

  二、徵集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在北京市工商註冊登記、連續經營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中小企業,且屬於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認定的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或其他創新能力強、市場競爭優勢突出的中小企業。

  2.堅持專業化發展戰略,長期專注並深耕於産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産品,能為大企業、大項目提供關鍵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産品,或直接面向市場並具有競爭優勢的自有品牌産品。

  3.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研發投入,在研發設計、生産製造、市場行銷、內部管理等方面不斷創新並取得比較顯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範推廣價值。

  4.重視並實施長期發展戰略,公司治理規範、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産技術、工藝及産品品質性能國內領先,注重綠色發展,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有較好的品牌影響力,具備發展成為相關領域國際知名企業的潛力。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被認定: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資訊的;近三年發生過重大安全、品質、環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稅或其他違法違規、嚴重失信行為的。

  (二)專項條件

  1.經濟指標(以下3項須符合1項)

  (1)上年度營業收入在1億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佔營業收入比重不低於3%;

  (2)上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含)—1億元(不含),且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佔營業收入比重不低於6%;

  (3)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足5000萬元,同時滿足近2年內新增股權融資額(實繳)8000萬元(含)以上,且研發投入經費3000萬元(含)以上,研發人員佔企業職工總數比例50%(含)以上,創新成果屬於本通知“一、重點領域”細分行業關鍵技術,並有重大突破。

  2.必備指標(以下6項須全部符合)

  (1)截至上年末,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佔營業收入70%以上;

  (2)截至上年末,企業主導産品細分市場佔有率位於全市前3位,且在國內細分行業中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

  (3)企業2020年度資産負債率不高於70%;

  (4)企業擁有有效發明專利(含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下同)2項或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體著作權5項及以上;

  (5)企業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産品生産執行國際、國家、行業標準;或産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認證;

  (6)三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品質、環境污染事故等違法記錄。

  3.其他專項條件

  (1)經濟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達到5%以上;

  (2)專業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

  (3)創新能力。企業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等;企業在研發設計、生産製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1項核心業務採用資訊系統支撐;

  (4)經營管理。企業擁有自主品牌。

  三、申報程式及相關要求

  (一)申報流程

  1.企業根據徵集條件通過線上進行自主申報。

  2.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委託第三方機構對申報企業進行評審,並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上對通過評審的企業名單業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3.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認定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為北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二)申報方式

  本次徵集申報採取網上填報的方式,企業通過線上報送和提交電子版佐證材料,可登錄“北京通企服版APP-今日申報-關於徵集北京市2021年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通知-立即申報”入口填報相關企業資訊及對應材料。

  (三)填報時間要求

  申報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應在11月22日至11月30日24:00期間完成相關資訊填報和相關材料的準備。

  四、其他説明

  本次申報未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企業如有申報問題,請與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聯繫諮詢。

  諮詢電話: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處:010-55578439

  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Call Center:010-82176996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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