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申報2020年度北京市設計創新中心的通知

日期:2020-08-06 09:31    來源: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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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北京加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總體方案》(國發〔2016〕52號)、《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系列文件的通知》(京發〔2017〕27號)、《北京“設計之都”建設發展規劃綱要》(京科發〔2013〕373號等)文件精神,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全面推進“設計之都”建設,根據《北京市設計創新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京科發〔2013〕177號)(附件1),現組織開展2020年度北京市設計創新中心的申報和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申報主體為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註冊的法人單位,包括以設計為主營業務的法人單位和擁有設計部門或機構的法人單位。

  二、申報條件

  1.以設計為主營業務的法人單位申請認定應具備以下條件:

  (1)以工業設計、服裝設計、時尚設計、工藝美術設計、平面設計、動漫設計、展示設計、其他設計為主營業務的,成立三年以上;以建築設計、工程設計、規劃設計為主營業務的,成立五年以上(至申報截止日)。

  (2)有較好的開展設計活動的研究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具備獨立承擔設計任務、提供設計服務、提供系統設計諮詢服務的能力。

  (3)設計服務水準在行業內處於領先地位,擁有一定規模、結構合理、經驗豐富的設計隊伍,設計人員佔職工總人數的比重不低於50%。以工業設計、服裝設計、時尚設計、工藝美術設計、平面設計、動漫設計、展示設計、其他設計為主營業務的法人單位,近兩年每年設計服務收入不低於300萬元;以建築設計、工程設計、規劃設計為主營單位業務的法人單位,近兩年每年設計服務收入不低於1000萬元。

  2.擁有設計部門或機構的工業、建築業、服務業等其他法人單位申請認定應具備以下條件:

  (1)已設立獨立的設計部門或機構兩年以上(至申報截止日),有固定的工作場所、較好的設計創新條件和基礎設施,擁有一定規模、結構合理、經驗豐富的設計隊伍,能綜合運用設計、檢測、分析、測試手段和工藝設備,具備自行完成或主導完成設計創新的能力。

  (2)重視設計創新工作,有籌措資金的能力和信譽,每年能為設計創新中心的運作提供固定的經費支援、技術支撐及後勤保障。

  (3)擁有較強的設計創新能力,業績突出,設計創新産品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近兩年獲得國內外授權專利、版權等知識産權共計不低於10項。

  3.兩年內(至申報截止日)未發生重大品質或安全事故,沒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

  三、申報程式

  1.徵集。單位需下載填寫附件中的申請書,登錄首都之窗網站“北京市設計創新中心網上申報系統”(http://suo.im/5RD5Gp,請使用“一證通數字證書”登錄),將申請書與相關附件材料一併上傳至申報系統。以設計為主營業務的法人單位填寫附件2申請書,擁有設計部門或機構的法人單位填寫附件3申請書。系統填報時間:2020年8月5日14:00至8月23日24:00。

  2.受理。形式審查,若申報材料不合格,將被退回修改,請隨時關注申報系統狀態。

  3.評審。市科委組織相關專家對申報主體及材料進行評審,並進行必要的現場核查,形成專家評審意見。市科委根據評審意見進行審核。

  4.公示。擬認定北京市設計創新中心有關單位在市科委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5.認定。公示無異議的,由市科委認定後予以授牌,統一命名為“北京市設計創新中心”。

  四、聯繫方式

  聯繫人:楊昭

  申報諮詢:82005360

  申報系統技術支援:88511155-8277

  五、注意事項

  1.市科委將視情況對申報單位進行實地核查,核查結果作為認定的依據。企業不配合核查或經核查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認定資格。

  2.市科委從未指定、授權或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北京市設計創新中心申報的代理活動。相關機構或個人的代理行為與市科委無關。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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