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 2022年新增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項目

日期:2022-12-07 08:05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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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 今年新增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項目

  根據個人所得稅APP資訊,2023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已經開始確認。納稅人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辦理。目前,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共有7項,分別是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租金、住房貸款利息、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以及2022年3月新納入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項目。

  3月28日,國務院發佈《關於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明確自2022年1月1日起,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納稅人在確認2023年度專項附加扣除時,如果扣除內容與上一年度沒有變化,可選擇“一鍵帶入”功能快速辦理,如果扣除內容發生變化,則需要重新填報。

  目前,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均已開放相關功能,納稅人點擊頁面上的“去確認”按鈕即可進入。同時,點擊“去查詢”按鈕可查看2023年度及往年度已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此外,2022年個稅辦理還增加了“個人養老金扣除資訊管理”功能,納稅人可在“我要辦稅”欄目中單獨填報。納稅人可掃描個人養老金繳費憑證上的二維碼,完成資訊確認後導入個人養老金扣除資訊,可在個稅預扣預繳或匯算清繳階段進行稅前扣除。

  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在繳費環節,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在投資環節,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併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繳納的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陳雪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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