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冬起可自行申請暫停或恢復供熱 可能造成隱患或影響他人的不得辦理

日期:2022-10-27 07:38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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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今冬起可自行申請暫停或恢復供熱 可能造成隱患或影響他人的不得辦理

  冬季家中如暫時無人居住,經評估符合暫停供熱條件,只要在當年9月30日前提出申請,就可為家裏的暖氣辦理臨時“停暖”。2022年想要暫停供暖的用戶可在10月底之前提出申請。

  《北京市居民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供熱指導意見》10月25日在市城市管理委網站上公佈並正式實施。據悉,鋻於2022年是政策出臺第一年,因此在不影響供熱系統運作調試的前提下,申請期限有所放寬,用戶可在10月底之前提出申請。不過,因暫停供熱可能造成安全隱患或影響他人正常用熱的,不得辦理暫停供熱。

  近年來,本市居民集中供熱採暖用戶中有暫停供熱需求的越來越多。市民通過來信來訪、12345熱線等方式,對暫停和恢復供熱的意見建議逐漸增多。但此前實施的2010年版示範文本,未明確停熱範圍、雙方責任和停熱期滿延續等事宜,容易因協商不一致産生矛盾糾紛。為此,市城市管理委編制並正式對外公佈《北京市居民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供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暫停和恢復供熱的實施範圍為供熱採暖合同約定的單套房屋全部區域,單套房屋內不應局部暫停或恢復供熱。建設工程保修期限內的新建房屋建築,原則上不應辦理暫停供熱。

  辦理暫停和恢復供熱,有一定的時限要求。其中,有暫停或恢復供熱需求的用戶,原則上應在當年9月30日前提出,與供熱單位簽訂暫停供熱協議或恢復供熱確認單,並繳納供熱設施基本費。暫停供熱期原則上應為整個採暖期,且至少為一個採暖期。

  需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用戶都適合暫停供熱。指導意見提出,具備分戶獨立採暖系統型式的用戶,暫停供熱時,供熱單位宜將共用供熱設施與用戶自用採暖設施完全斷開。不具備分戶獨立採暖系統型式的用戶,有暫停供熱需求且經供熱單位評估符合暫停供熱條件的,供熱單位應辦理停熱手續,並採取適當的處理方式進行停熱。不符合暫停供熱條件的,供熱單位應書面告知用戶原因。

  熱點回應

  1.施工費用誰來承擔?

  據悉,供熱單位同意用戶申請後,用戶需自行清理供熱設施周邊的裝修等障礙物,由供熱單位對供熱系統採取暫停或恢復供熱措施。暫停和恢復供熱産生的人工和材料費用由雙方協商承擔,供熱單位需向用戶提供相關費用明細。

  2.暫停期間房屋所有權人變更怎麼辦?

  新、老用戶宜同時到供熱單位辦理變更手續,如有欠費需在變更前補齊。暫停和恢復供熱時,用戶如有欠費,需在變更前補齊。

  3.如想臨時恢復供熱怎麼辦?

  可提前提出申請。指導意見提出,暫停供熱期間,用戶不應以任何形式連接供熱設施自行恢復供熱。如自行恢復,用戶需補齊暫停供熱所有採暖期全額採暖費。暫停供熱期間,供熱單位確需入戶檢查處置的,用戶應予以配合。供熱單位在每年9月30日前和協議期滿時,主動與用戶確認是否有恢復供熱需求。暫停供熱協議期滿,經供熱單位確認用戶不續簽暫停供熱協議的,供熱單位應恢復正常供熱;供熱單位無法聯繫上用戶的,按照繼續暫停供熱執行協議。(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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