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精神障礙?

日期:2016-07-28 09:07    來源: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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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障礙實際上是比較籠統的稱呼,一般分為輕型精神障礙與重型精神障礙兩大類。前者是指患者對自身的精神異常有一定的自知力,尚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活動,能保持與環境適應的能力;後者指患者對自身的精神異常表現沒有自知力,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活動,喪失對環境的適應能力,又稱精神病。

  輕型精神障礙,如神經症等,主要表現為緊張焦慮、恐怖、強迫、疑病等。這些症狀我們一生中每個人都可能會遇到,比如在高考、結婚、離婚等人生出現重大變化之前,大部分是過渡性的或階段性的。如果這種焦慮持續存在,無法自我調整,並且影響其社會功能,就 達到了神經症的水準。

  重症的精神障礙,如精神分裂症等,發病率在1%左右,根據專家的研究發現,這個發病率是不受社會經濟發展條件和家庭的貧富差距、生活的環境影響。

  由於心理一詞比較寬泛,國內民眾在習慣思維中常把心理傾向於指正常方面,而精神則容易使人聯想為病態的心理行為,這就是在現實中,許多人可以接受心理障礙的診斷,而不能接受精神障礙的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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