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初次申領

  可以初次申領的準駕車型為: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年齡在70周歲以上能夠通過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北京已推行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駕駛人可通過“交管12123”APP個人賬號領取,電子駕駛證式樣全國統一,與紙質駕駛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駕駛人可出示電子駕駛證辦理車駕管、處理交通違法、處理交通事故等交管業務,無需再提交紙質駕駛證。

辦理材料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小型汽車、摩托車駕駛證的外省市內地居民無需提交居住證明、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無需提交住宿登記證明等證明、憑證);

  二、北京市衛健委確定的具有健康體檢資質的二級以上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健康體檢中心等醫療機構或軍隊、武裝警察部隊確定的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已通過網上轉遞傳輸資訊的,免於提交紙質版證明;

  三、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提交北京市衛健委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已通過網上轉遞傳輸資訊的,免於提交紙質版證明;

  四、持有超過有效期的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或者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直接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提交超過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

  五、機動車駕駛人相片5張。(相片要求為:申請人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前6個月內的直邊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單人半身證件照。背景顏色為白色;不著制式服裝;人像要清晰,層次豐富,神態自然,無明顯畸變。照片尺寸為32mm×22mm相當於1英寸,頭部寬度14mm~16mm,頭部長度19mm~22mm)

辦理地點

  一、初次申領的準駕車型

  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申請準駕車型為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申請地點

  1、境外人員、未領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和70周歲以上已申領《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人員在車輛管理所申請;

  2、內地居民和70周歲以下已申領《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人員到下列地點申請:

  (1)申請城市公交車準駕車型在京南分所辦理;

  (2)申請大型貨車準駕車型在京豐、京南、京北分所辦理;

  (3)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京南、京豐分所辦理;

  (4)申請其他準駕車型的,任選車管分所辦理。

收費標準

  一、機動車駕駛證收取工本費10元/證;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一)收費標準為每人每次50元;

  三、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二)收費標準為每人每次40元;

  四、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三)收費標準為每人每次60元;

  五、機動車駕駛證電子版不收費。

辦理指南
駕駛證換領

  您的駕駛證出現以下情況時,可辦理駕駛證換領業務:

  期滿換證:持有本市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日內,申請換發機動車駕駛證並進行審驗。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週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十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十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週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交管12123”手機APP註冊用戶可以登錄“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或者“交管12123”手機APP申請辦理,機動車駕駛人為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可使用親友的“交管12123”APP賬號,由親友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代辦。申請人換證後,還可以登錄“交管12123”APP個人賬號申領機動車駕駛證電子版。已領有機動車駕駛證電子版的,需要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電子版。

  損毀換證:持有本市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所持駕駛證因損毀無法辨認的,應當在三十日內申請換證。

  登記資訊變化換證:持有本市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所持駕駛證記載的資訊發生變化的,應當在發生變化後三十日內申請換證。

  達到規定年齡換證:持有外省市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本市申請辦理機動車駕駛證達到規定年齡換證的,除符合相關條件外還需要同時辦理轉入換證。

  外省市駕駛證換領本市駕駛證:持外省市機動車駕駛證的申請人,戶籍遷入本市或在本市居住,可以換領本市機動車駕駛證。

  提示:2020年11月1日起,對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未換證、未按規定審驗、未按規定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機動車連續3個檢驗週期未取得檢驗合格標誌等情形的,不再延長換證、審驗、報廢等期限,市民群眾要按規定時限辦理登出、降級換證等業務。

  對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業務的,需按規定先提交身體條件證明,交管部門再予辦理駕駛證換證。

  長期有效駕駛證不代表終身"免檢",年滿70周歲以上的駕駛人需每年向車管所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超過一年未提交的根據相關規定將登出駕駛證。

  換證後,還可以登錄“交管12123”APP個人賬號申領機動車駕駛證電子版。已領有機動車駕駛證電子版的,需要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電子版。

辦理材料

  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人相片3張。

  除上述材料外

  期滿換證還需要提供《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

  達到規定年齡換證還需要提供《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機動車駕駛證。

  登記資訊變化換證還需要提供機動車駕駛證;屬於身份證明號碼變更的,還應當提交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憑證。

  外省市駕駛證換領本市駕駛證還需要提供外省市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但屬於申請人同時申請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除外。

辦理地點

1.外交人員及屬於姓名、國籍、證件變化的境外人員在車輛管理所辦理,其他境外人員可以在車輛管理所、車輛管理分所辦理;

2.其他人員任選車管分所,交通支、大隊車管站、駕駛證換證服務點、郵政代辦點、政務服務中心;

3.“交管12123”手機APP註冊用戶可以登錄“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或者“交管12123”手機APP申請辦理,機動車駕駛人為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可使用親友的“交管12123”APP賬號,由親友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代辦。


收費標準

機動車駕駛證收取工本費10元/證。

辦理指南
駕駛證補領
持有本市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駕駛證遺失的,駕駛人應當申請補領機動車駕駛證。
辦理材料

  (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由代理人代理的,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表上無委託人簽字的,可另行提交委託書;

  (二)機動車駕駛人相片2張。(相片要求為:申請人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前6個月內的直邊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單人半身證件照。背景顏色為白色;不著制式服裝;人像要清晰,層次豐富,神態自然,無明顯畸變。照片尺寸為32mm×22mm相當於1英寸,頭部寬度14mm~16mm,頭部長度19mm~22mm)

辦理地點

  (一)外交人員及屬於姓名、國籍、證件變化的境外人員在車輛管理所辦理,其他境外人員可以在車輛管理所、車輛管理分所辦理;

  (二)其他人員任選車管分所,交通支、大隊車管站、駕駛證換證服務點、郵政代辦點、4s店發牌服務站、政務服務中心、“交管12123”手機APP申請辦理。

  (三)“交管12123”手機APP註冊用戶可以登錄“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或者“交管12123”手機APP辦理;機動車駕駛人為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可使用親友的“交管12123”APP賬號,由親友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代辦。

收費標準

機動車駕駛證收取工本費10元/證。

辦理指南
調整準駕車型

  申請增加準駕車型: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符合相應年齡與身體條件,並且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還需參加相應考試。申請增加中型客車、牽引車、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相應規定。

  申請降低準駕車型:您如果持有本市核發機動車駕駛證,且在本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可以申請自願降低準駕車型。您的機動車駕駛證還應沒有被依法扣押、扣留、暫扣、吊銷、登出或撤銷的情形。

  因身體條件變化降低準駕車型:持有本市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因身體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所持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的條件,但符合准予駕駛的其他準駕車型條件的,應當在三十日內申請降低準駕車型。

  換證後,還可以登錄“交管12123”APP個人賬號申領機動車駕駛證電子版。已領有機動車駕駛證電子版的,需要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電子版。

辦理材料

  申請增加準駕車型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

  三、申請人屬於正在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在校學生,申請增加大型客車、牽引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提交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

  四、機動車駕駛人相片5張。

  自願申請降低準駕車型

  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證;

  三、機動車駕駛人相片2張。

  因身體條件變化降低準駕車型

  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

  三、機動車駕駛證;

  四、機動車駕駛人相片3張。

辦理地點

  申請增加的準駕車型

  一、境外人員、未領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在車輛管理所辦理;

  二、內地居民和70周歲以下已申領《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人員到下列地點申請:

  1.申請增加大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的,在京豐、京南、京北分所辦理;

  2.申請增加重型牽引挂車準駕車型的,在京南分所辦理;

  3.申請增加城市公交車準駕車型的,在京南、京北分所辦理;

  4.申請增加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在京豐、京南、京北分所辦理;

  5.申請增加輕型牽引挂車準駕車型的在京南、京北分所辦理;

  6.申請增加其他準駕車型的,任選車管分所辦理。

  自願申請降低準駕車型

  一、外交人員及屬於姓名、國籍、證件變化的境外人員在車輛管理所辦理,其他境外人員可以在車輛管理所、車輛管理分所辦理;

  二、其他人員任選車輛管理所、車管分所,交通支、大隊車管站、車管服務站(受理駕駛證業務的)、郵政代辦點、政務服務中心辦理。

  因身體條件變化降低準駕車型

  一、外交人員及屬於姓名、國籍、證件變化的境外人員在車輛管理所辦理,其他境外人員可以在車輛管理所、車輛管理分所辦理;

  二、其他人員任選車輛管理所、車管分所,交通支、大隊車管站、政務服務中心辦理;

  三、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以外的汽車類駕駛證的駕駛人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需按照初次申領。

收費標準

機動車駕駛證收取工本費10元/證。

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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