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含)以上,本人及配偶在北京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在北京繳存的疏解人員如在雄安新區租房,向北京中心申請租房提取時,不受在京有自有住房的限制。
通過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北京公積金APP或京通小程式辦理時,如已滿足最短支付週期,可直接申請新的租房提取類型,操作流程與上述“一至四”操作基本一致。待新申請租房提取類型審核通過後,原租房提取將被自動終止。
通過住房公積金業務櫃檯辦理時,如已滿足最短支付週期,辦理流程同新申請租房提取一致。
提示: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的繳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規定辦理。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gjj.beijing.gov.cn),點擊【經辦網點】可查詢分中心及經辦網點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