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操作詳解

日期:2023-06-07 10:29    來源: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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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死亡,在單位已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封存手續的情況下,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辦理途徑有三種:

  途徑一:通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申請,網上辦結。

  第一步,登錄系統。

  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gjj.beijing.gov.cn),點擊首頁右側【個人網上業務平臺】,選擇【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北京中心)】,認真閱讀登錄提示後,點擊【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登錄】。您可選擇“賬號登錄”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註冊的用戶,請您先完成註冊後再登錄。

  第二步,選擇提取事項,錄入提取資訊。

  點擊頁面左側【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在新事項申請列表中點擊【8.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系統提示:如您選擇將已故人的住房公積金打入其本人銀行賬戶的,可全程網辦。點擊“是”的,閱讀並勾選確認《個人資訊核查授權、承諾書》後進入事項申請頁面。點擊“否”的,提示:如申請打入您本人銀行賬戶,需要持相關材料前往櫃檯辦理。

  如選擇將已故人的住房公積金打入其本人銀行賬戶的,進入事項申請界面後,在“已故人資訊”欄目下,錄入已故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後,自動顯示已故繳存人相關資訊。如核驗已故人資訊失敗的,需上傳已故人的“死亡證明”或“戶口登出證明”的影像資訊。如核驗已故人資訊成功的,則僅需要上傳親屬關係材料,如您與已故人為配偶關係,請上傳結婚證原件影像,如為子女/父母關係,請上傳戶口簿或出生證明等原件影像。如與已故人並非配偶/父母/子女關係的,請攜帶相關材料前往櫃檯辦理。

  在“收款人賬戶資訊”欄目下,收款人戶名默認為已故人,需要選擇【收款銀行】,系統出現下拉功能表,選擇銀行並輸入卡號。選擇【聯行號查詢】可精確或模糊查詢到所選銀行卡發卡行的聯行號碼。點擊【提交】,系統顯示提交成功,提取申請完成。

  第三步,查看進度

  申請事項提交成功後,申請人可點擊頁面左側【我要提取-提取公積金-已申請的提取事項記錄】, 在頁面下方“網上可提取事項記錄”欄中,點擊【查看明細】,可以查詢已申請事項詳情。點擊【列印回單】,可以補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憑證回單》。

  【申請進度】為“審核已通過”的,提取資金將劃入申請人公積金用卡賬戶。

  【申請進度】為“審核未通過”的,可在“備註資訊”欄查看不通過原因。

  【申請進度】為“補充申請材料”的,可在“備註資訊”欄查看需補充的材料及原因。滑鼠左鍵雙擊該事項記錄,可在補充上傳影像後,重新提交。

  【申請進度】為“待審核”、“審核中”的,系統未完成審核,請稍後再次查看狀態。審核通過後,系統將自動更新申請進度。

  途徑二:通過住房公積金業務櫃檯辦理。

  第一步,提供材料

  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5萬元以下(不含利息)的已故職工配偶、父母、子女申請一次性銷戶提取已故職工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或通過人臉識別);(2)已故職工的死亡證明或戶口登出證明原件;(3)親屬關係材料原件(如結婚證、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已故職工配偶、父母、子女之外的其他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時,除上述1、2項材料,需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確認繼承權或受遺贈權的公證書。

  已故職工公積金賬戶餘額5萬元以上(不含利息)的,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銷戶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或通過人臉識別);(2)已故職工的死亡證明或戶口登出證明原件;(3)確認繼承、受遺贈公積金份額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第二步,住房公積金櫃檯審核辦理

  本人辦理: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現場辦理。

  已故職工公積金賬戶餘額5萬元以上(不含利息)的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銷戶提取時,如存在多個繼承人、受遺贈人,應同時到場,或委託一個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辦理,同時需提供所有人簽字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及身份證原件。

  單位經辦人辦理:單位經辦人攜帶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繼承或受遺贈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委託他人辦理的,被委託人攜帶委託人及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個人授權委託書》、繼承或受遺贈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途徑三:通過郵寄材料辦理

  本人也可將上述材料郵寄至任意管理部辦理,管理部櫃檯受理完畢後,會將辦理結果和材料原件寄回至本人。

  建議:郵寄前先與管理部聯繫,確認收件人和收件地址是否正確。各管理部電話可通過“首頁-政務服務-業務網點”進行查詢。

  提示: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繳存的繳存人按照所在分中心規定辦理。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gjj.beijing.gov.cn)點擊【經辦網點】可查詢分中心及經辦網點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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