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日友好医院增加执业地址的批复
中日友好医院:
你院《中日友好医院关于申请增加执业地址及床位的请示》(友办报〔2023〕52号)收悉。根据朝阳区卫生健康委的初审意见和专家审核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在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12号院1号楼-2至7层101、2号1层101、3号-1至1层101增加执业地址,该执业地址增设编制床位400张,牙椅12张。你院在办理完成增加执业地址及床位手续后,原有执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泉堡甲2号)应核减床位210张。届时医院总编制床位数1800张。
二、你院应做好该执业地点科室和人员配置,确保该执业地点设置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三、你院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医疗机构变更手续,该址经我委验收合格后方可执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