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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23年11月22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北京市审计局局长    马兰霞


主任 、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 、各位委员 :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

  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 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审计整改工作站位明显提升,整改各方主体责任不断夯实,整改贯通协同合力日益增强,审计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关于北京市 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 反映的400个具体整改事项中,立行立改事项306个、分阶段整改事项49个、持续整改事项45个。截至2023年9月底,有342个事项已完成整改,其中立行立改事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审计整改率100%;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事项36个完成整改。其余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均按要求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正在加快推进。各相关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渠道资金、统筹盘活、调账等方式积极推进审计整改,整改问题金额79.66亿元,其中上缴国库17.03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 32.52亿元、调账处理30.11亿元;积极查找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已制定完善或正在研究修订市级制度27项,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404项 , 追责问责193人次。审计整改促进了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加快政策落地和重大项目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突出风险 。

  (一)全市周密部署审计整改工作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报告或信息作出批示,要求 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有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对审计查出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市委审计委员会听取审计情况汇报,要求发挥好审计工作在构建更加有效的首都治理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狠抓问题整改,一体推进揭示问题,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并印发《北京市审计整改约谈办法》,维护审计监督严肃性和权威性。市政府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召开党组会、政府常务会、全市审计整改工作部署会等部署审计整改工作,专题研究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市管企业非经营性资产接管等方面突出问题,推动审计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 、主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共同研究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合力推动整改落实 。

  (二) 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深化审计整改跟踪监督

  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后,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审计工 作报告》,要求将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放在同等重要位置 。 拓展监督内容方式,首次把审计整改 “回头看”跟踪调研作为推动人大对审计整改全过程监督的重要举措,对整改难度较大的土地批而未供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调研,与市审计局共同推动整改难点问题解决。研究制定年度跟踪监督工作方案,先后6次对审计查出的市级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市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以及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突出问题 、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并运用专题审议等方式加强跟踪监督和指导,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合力持续深化 。

  (三) 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相关部门 、单位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整改审计 查出问题 、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等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召开党组会或办公会192次,审计整改专题部署会392次 ,成立整改工作小组235个。 对照整改清单,逐项逐条狠抓落实,共制定具体整改措施1394项。对立行立改问 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如, 市水务局一方面加强部门协同,主动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完善水务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另一方面坚持市区联动,向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发送整改通知和 “一区一单 ”整改任务 , 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经开区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以工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审计整改 主任会、专题部署调度会6次,成立7个审计整改专项工作小组,推动整改落实。

  (四) 主管部门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有关主管部门推动加强问题源头综合治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国资委5个重点(牵头)整改部门全力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做好跟踪监督相关工作。市国资委党委出台《关于深化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及成果运用一体化贯通的工作措施》,将审计查出问题纳入国资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范围,点人点事、形成震慑。统筹开展了违规经营投资等三类专项治理。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开展地方政府债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等9个方面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及 PPP项目清理核查工作。针对市审计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典型问题,对市级近千家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编制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立督导组,对4个区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核实。加强部门联动,会同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骗取失业保险基金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等2项专项整治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召开直属单位专题会议通报审计发现问题,面向市、区卫生健康系统单位组织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题培训 。

  (五) 审计机关不断夯实督促检查责任

  市委审计办 、市审计局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全口径 、全周期规范管理,抓实各项督促整改措施 , 夯实各方审计整改责任。向16个区印发《关于整改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的通知》, 要求对应问题清单限时整改,对账销号;向市财政局等5个主管部门送达《关于加强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整改监督管理的函》,结合所附领域问题清单,强化行业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同时,在全市范围开展审计整改 “起底清零 ”专项行动。在连续两年开展审计整改 “回头看”的基础上,对自 2018年以来的历史遗留存量问题和已到整改期限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向70家部门单位和14个区发送84份“提醒督 促函”和问题清单,推动被审计单位按照整改要求 、整改类型及整改期限等要素整改到位,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

  (六) 各类监督合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调机制不断建立完善,充分运用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等平台,加强成员单位经常性沟通和工作协调,共同推进落实整改要求。市纪委市监委牵头印发《关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与市审计局建立问题线索相互移送机制 , 完善线索移送标准和操作流程,逐步形成分类移送标准。市委巡视办将审计整改事项纳入巡视监督范围 , 与市审计局探索建立 “巡审结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 “巡审结合”试点项目,强化方案共享、重点聚焦、过程协同、整改共推,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和审计监督叠加效应。市委组织部对中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开展专项调研,加强督促指导,参加市审计局组织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联合反馈组,赴4个区反馈审计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市财 政局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审计查出的财政财务共性问题纳入年度财会监督工作计划范围。市国资委与市审计局深化市管企业 “六位 一体 ”监督协同机制,常态化合力研究、监督市管企业整改工作 。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 ) 关于 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长期租赁车辆预算标准尚未建立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对长期租赁车辆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租赁车辆预 算编报、费用核算等情况强化监管。市财政局已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中明确 “不得放宽公车租用条件变相增加车辆。确需长期租赁车辆的,需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备后,纳入年初预算,明确租车数量、单价、租期等测算依据,经济分类列入‘其他交通费用’科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也将督促长期租赁车辆部门严格执行备案制 。

  二是针对支出政策绩效管理不严格问题 , 市科委 、中关村管委会就资金分配审核标准不细化等问题 , 出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 细化特色产业园标准,优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明专利项目资金评审指标;就中关村分园可行性研究论证不充分问题,结合产业生态培育项目2024年预算编报,正在开展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绩效目标的调研工作 。

  三是针对配套充换电站保障措施执行不到位问题,市交通委组织北京市纯电动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召开会议,深入分析研究充换电站建设规模未达标的原因。目前,北汽集团已启动5个充换电站建设。下一步,各相关单位将按职责分工推动和支持北汽集团加快推进充换电站建设 。

  四是针对政府性基金土地开发支出超范围安排预算资金问题,市财政局2023年已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相关要求,将土地综合管理类项目资金1829.47万元列入土地出让业务支出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 。

  (二) 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 是针对收益未及时上缴问题,中关村发展集团代持 11个政府股权投资项目的退出资金及专户利息1.39亿元,亦庄国投等 3家公司代持的政府股权投资分红及清算收入1.71亿元均已上缴国库,今后将强化管理,确保及时上缴 。

  二是针对部分项目资本性与费用性支出界定不够清晰问题,市国资委已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市属国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政策评价工作,分析总结政策执行效益效果,下 一 步将结合政策评价结论及意见建议,明确费用性项目的支持原则和具体范围 。

  三是针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市国资委正在对起草的《关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注资项目的 操作指引》征求意见,明确预算编报、资金分配等方面的操作指引。首旅集团等2家企业3个未按年度计划完成的投资项目 , 已实现注资;1个投资项目正在按照投资计划加紧推进 。

  (三) 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收入预算编制不准确问题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编制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财政补贴收入时,综合考虑缴费人数、人均缴费标准等测算依据;市医保局在编制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利息收入时,按照规定利率测算,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 。

  二是针对公共就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为避免资金闲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未申报公共就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资金预算,正在结合就业政策的优化调整,研究完善职业介绍补贴政策 。

  (四) 关于市对区转移支付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研究制定《北京市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 (试行)》,目前正在征求各区、各部门意见。该办法明确了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的分类、设定要求、职责分工,并就下达、调整等流程进行了规范。后续将会同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管部门做好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 。

  二是针对市对区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政策修订不及时的问题,市财政局会同市教委联合印发了《北京市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 。

  (五) 关于政府债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个别区级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债券资金结存较大问题,相关区项目工程 7个标段的总包 、监理单位合同签订工作已完成 ,将逐步按照工程进度 , 完成债券资金支出 。

  二是针对已开工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各区及时分析债券资金结余原因,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区11项逾期建设的美丽乡村供水系统工程,10项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科学城创新基地示范项目已支出结存债券资金1.12亿元。审计指出的其他安置房建设等项目 , 正在积极推进 。

  三是针对违规举借政府专项债务问题,相关区财政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等单位按照 “十四五”规划,结合项目成熟度,初步梳理形成2023年至2025年政府债项目储备库,科学制定债券发行计划,强化债券举借审核工作,保障专项债券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 。

  (六) 关于市级基本建设预算资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 是针对未严格履行成本管控程序问题 , 市发展改革委已印 发《关于进 一 步加强在途 “一 会三函 ”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 理的通知》, 明确在途 “一 会三函”项目分类处理措施。在未批复概算的26个“一会三函”项目中,12个已基本完工项目,依规不再审批初步设计概算,将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6个项目已批复初步设计概算;5个项目正在开展初步设计概算评估;3个尚未报送初步设计概算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正在督促报送。

  二是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市级资金结存较大问题,市发展改革 委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和资金支出,强化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 绩效管理。目前,44个结存资金较大项目均在加快推进,共支出结存资金15.13亿元。其中,9个项目结存资金已全部支出。

  三是针对部分重大投资项目规划谋划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向3个区发展改革委发送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级基本建设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相关区加快谋划经费使用,均已推动生成投资项目 。

  三、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于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通过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上缴国库、归还原渠道资金、统筹盘活、调账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对审计指出的未遵循从严从紧原则编制支出预算、未按要求有效盘活利用存量资金、成本控制不严格和支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关单位持续推进整改,市财政局也从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 。

  (一 ) 关于未遵循从严从紧原则编制支出预算的问题

  一是针对未严格落实预算管理规范化要求问题,各预算单位严格落实预算编报要求,加强项目论证管理。4家单位制定或修订了5项制度文件,从体制机制层面规范项目预算管理,涉及整改问题金额836.92万元;6家单位按照预算编报内容严控资金支出进度,涉及整改问题金额1753.77万元;3家单位进一步统筹预算项目,提高预算编报水平,涉及整改金额909.74万元 。

  二是针对未严格落实预算执行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机制问题,9家单位在2024年预算编制中,严格落实支出进度低于50%的项目下年调整预算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非刚性支出,通过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 ,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以及加强执行过程监督管理等方式加强预算管理。在本年预算执行过程中,采取加强预算项目支出进度监测,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制定《预算申报负面清单》,明确 “当年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不予立项 ”;制定《预算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编制、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3家单位根据上年预算执行情 况和本年工作安排,压缩项目经费36.64万元 。

  三是针对未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问题,5家单位梳理自查预算项目申报文本,进一步规范编报内容,涉及整改问题金额 8848.49万元;相关单位下发科研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查工作通知,对23个未完成绩效目标的科研项目开展自查自纠;相关单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印发《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试行)》,加强课题预算管理 。

  (二) 关于未按要求有效盘活利用存量资金的问题

  一是针对非财政拨款资金与年度预算未有效统筹问题,相关单位在预算编制中,按要求将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编制,通过安排支出、原渠道退回及上缴市财政等方式进一步盘活非财政拨款资金2985.59万元。其中,6家单位本年已安排非财政拨款资金支出1304.16万元;1家单位6个项目的结余资金1557.19万元全部收回部门统筹使用;6家单位上缴市财政非财政拨款资金124.24万元 。

  二是针对财政性资金在部门或实施单位沉淀较多问题,各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将应上缴财政的资金及时上缴并按规定消化结转结余资金。截至9月底,17家单位上缴市财政资金6亿元;4家单位安排支出或原渠道退回资金605.19万元 。

  (三) 关于成本控制不严格和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针对会议费等行政运行成本未得到有效压减问题,7家单位进一步强化认识,严格落实政府过 “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安排预算,加强行政运行成本支出控制。明确从严控制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将年度会议计划及经费预算纳入预算编报、执行管理各环节,从严审核管控;年中预算调整,主动压减会议费预算;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申请审批、维修保养制度,开展公车管理自查自纠工作 。

  二是针对项目支出不经济问题,20家单位对22个预算项目采取明确支出计划等具体措施,加强支出控制;7家单位制定或修订项目支出管理办法 11项,进一步强化制度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

  三是针对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9家单位进一步加强项目全流程管理,规范合同条款内容,加强绩效评价工 作;6家单位归还资金、追回虚列项目资金、上缴国库多拨付经费341.02万元;4家单位制定或修订管理办法8项,进 一 步规范支出管理;相关单位还采取了开展劳务费管理专项自查自纠工作、修订科研劳务费管理办法等措施,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

  四是针对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问题,9家单位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加强监管。主要采取了组织开展全系统政府采购专项检查 , 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加强供应商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招投标工作程序,发布招标公告,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印发《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 “禁止承接主体将服务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主体”。

  四、重点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 ) 关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点项目推进及资金投入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与科技成果转化不到位问题,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就创新券结算项目未及时结项评审问题,编制《首都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细则》, 对21个到期的创新券项目开展专家验收评审;修订《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与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完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针对科研设施未开放共享问题 , 4家单位已将科研设施信息上传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共享。针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不明显问题,17家高校院所已将尚未转化的105项科技成果纳入“火花”路演活动计划,有11项成果已完成转化 。

  二是针对市属高校科技园入驻企业质量不高,难以发挥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的承载作用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就市属高校科技园考核监管不到位问题,开展我市大学科技园发展情况及问题专项调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推动我市大学科技园改革发展工作方案》,加强科技园统计和考核工作 。

  三是针对“三城 一 区 ”建设部分重点任务推进缓慢问题,未来科学城未来科技大厦新增入驻企业11家 , 办公空间入驻率从44%提高到 59%。

  (二) 关于核心区城市更新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 是针对腾退补助改造资金结存率高的问题,相关区财政局已收回结存资金1亿元,明确用于支持简易楼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其余1.65亿元资金,已支出项目修缮费用1600万元,其他资金将随着简易楼改造工程的实施,陆续安排使用 。

  二是针对部分任务基础工作不完善问题,对于核心区老旧低效楼宇台账不完整的情况,相关区在完善商务楼宇基础台账的基础上,制定了《低效商务楼宇评价指标体系》等制度规范;建立了520栋老旧楼宇动态台账。对于老旧厂房底数不清的情况,主管部门梳理形成老旧厂房台账296项;相关区针对 111个老旧厂房资源建立《2023年老旧厂房重点项目信息台账》。

  三是针对年度任务完成不实问题 , 相关区加大平房申请式退租签约力度 , 已完成全部 651户居民签约 。

  (三) 关于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 是针对社区全科医生配备和家庭医生签约管理有待完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配置标准的指导意见》,将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配置总量,指导各区开展相关岗位人员配备工作;制定《关于落实审计整 改要求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查重子系统建设及数据质控工作的通知》,实现对新签约人员信息的实时校验,避免重复签约 。

  二是针对发热门诊等标准化建设任务未完成问题,2家市属医院和3个区7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完成发热门诊(发热筛查区) 建设;4个区完成区属医院负压病房建设;4个区建成急救车洗消站;2个区4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了肠道门诊 。

  三是针对财政资金投入使用绩效不高问题,7 家医疗机构的 发热门诊(发热筛查区) 、肠道门诊已投入使用;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开展医疗服务或实现医保实时结算 。

  (四) 关于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政策落实存在偏差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印发《关于停止执行就业困难地区帮扶资金政策的通知》,调整部分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试点政策资金列支渠道。相关区出台文件,不再受理非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将非就业困难人员从公益性就业组织清退;对错误使用就业补助资金会计科目的做调账处理 ;将超过规定期限不应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 ,纳入阶段性就业帮扶范围 。

  二是针对资金支出审核不严问题,13家企业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的失业补助等各类资金已追回500.52万元。55家企业和机构超补助标准、资格范围申领的各类补贴已追回166.21万元。相关区责令注销骗取企业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就骗取补贴问题向公安机关报案。市审计局就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市公安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三是针对部分资金在区级或基层单位结存沉淀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全市开展了沉淀资金清理回收工作,并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资金退回机制和退回流程。3个区结存的1301.8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已上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账户 , 区级就业补助资金 4297.85万元已上缴区级财政 。

  (五) 关于节能降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节能奖励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节能降碳领域资金管理的函》,明确 “市发展改革委支持政策已涵盖的事项,其他部门原则上不出台类似政策”。相关部门据此已停止商务领域节能减排绿色低碳政策资金补贴项目。市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完善节能技术改造奖励管理制度,突出节能量绩效导向。

  二是针对奖励资金审核不严问题,各相关主管部门采取完善 《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奖励资金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奖励范围,以及研究完善本市节能技术改造奖励管理制度,细化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量核算方法等措施,规范奖励资金管理;并全部收回各类骗取、套取的奖励资金711.5万元,相关问题线索已移送市纪委市监委 。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 ) 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含金融企业) 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国有权益存在损失或损失风险问题,相关企业完善《贸易业务管理办法》,停止开展高风险贸易,收回保证金4200万元;通过仲裁裁决解决欠款纠纷,涉及资金4.39亿元;推进地产项目存量销售,化解项目经营风险,实现销售收入11.77亿元;推动完成所属亏损企业退出。

  二是针对部分企业财务信息不实问题,7家企业依照会计准则调整资产账目25.40亿元,确保信息真实;针对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相关企业已将38处车位纳入固定资产台账、将317处房屋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

  三是针对部分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低下问题,相关企业盘活利用闲置房屋,10.23万平方米空置房屋已出租 ,625平方米房屋自用 。

  (二)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单位违规出租出借资产问题,6家协会(学会)、1家培训中心已腾退无偿使用房产 。

  二是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7家单位房产、设备已入账,涉及金额9.51亿元;2家单位已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三是针对部分资产闲置问题,相关单位积极处置闲置资产,将自2019年购入后未使用的设备投入使用;划拨闲置办公家具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压缩办公用房,减少预算资金30万元。

  (三) 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针对水资源管理保护不到位问题,相关区动态更新取水证台账,系统治理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确保不超量分配用水指标;梳理确认345个2019年-2022年用水指标超许可单位,完成用水指标核算工作。

  二是针对土地资源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区清理拆除3宗拆后复建、拆后复堆减量地块;整改9宗闲置土地、5宗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针对森林资源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区完成4个地块的造林种植;制定《代征城市绿化用地移交建设管理工作机制》,推进2个项目完成代征绿地移交 。

  六、后续审计整改工作安排及措施

  目前,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工作报告中尚有 58个事项正在持 续推进整改,分别为29个分阶段整改事项和 29个持续整改事项,这些事项均未到规定的整改期限。其中 , 有些问题整改涉及工程 项目推进 、土地盘活利用或债券资金调整使用 ,整改需要按照项目 进度稳步推动 ; 有些问题整改涉及研究制定制度或机制 ,整改需要履行相关程序 ; 有些问题整改涉及违法建设处置等 , 涉及利益群体 多 ,整改需要稳妥有序推进。针对以上问题,相关部门已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加大力度持续推进 。

  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我市《实施方案》,落实中央和市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坚持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统筹做好审计 “上半篇文章”和整改 “下半篇文章”,全面开展常态化 “经济体检 ”工作,切实发挥 “治已病、防未病 ”作用。对于正在推进的审计整改事项 ,持续做好跟踪检查 ;对于审计 整改不力的 , 约谈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 对于体制机制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深化改革,标本兼治。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推动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后续整改推进结果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政策解读:《关于北京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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