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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日期:2019-12-20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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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落实《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首都之窗”门户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2333。

一、 概述

2016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围绕《北京市2016年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北京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按照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的原则,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情况

按照“责权一致,有权必有责”原则逐项编制职权所对应的责任清单。梳理汇总我局权力事项189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13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检查6项、其他类职权35项,无行政征收和行政裁决职权事项。

依托政务网站建立了“权责清单”专栏,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职权类别分类公布,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一项行政职权的基本信息、运行流程、责任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动态管理。

2016年,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针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人力社保工作重点领域,全面梳理编制市、区、街乡三级政务公开清单,作为政务网站、办事大厅等服务平台必须公开的“硬性要求”和“规定动作”,确保全市人力社保政务服务统一、规范、标准。

(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公开情况

积极做好京津冀系统推进人才流动及相关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7月22日,北京电视台“市民对话一把手,京津冀协同发展”特别节目,北京、天津、河北人力社保部门一把手首次跨地域聚首,以“人才、就业和社保”为主题,共同向电视观众权威解读人力社保政策,介绍了京津冀协调发展工作情况。

10月27日,北京、河北共同签署《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深化合作协议》及配套协议,确定了推进京冀两地人力社保一体化“4+3”工作目标。京冀两地将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劳动关系等4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省级合作,共同推动两地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加快京冀人力社保一体化进程。当天,京冀人力社保部门共同组织两地30余家媒体,对签署活动开展广泛宣传报道,并在微信公众号和我局官方网站同步推送消息。

12月12日,市委改革办会同市委宣传部联合开展“一把手谈改革”系列宣传活动,对人力社保部门推进就业、人才评价分配、社保等方面改革的工作情况进行重点介绍,并回答了记者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医保六项政策落实,及社保基金的监管等多方面问题,进一步提升人力社保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三)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情况

依托政府网站及时对外发布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促进就业政策等相关优惠政策和服务活动信息,全年累计在“媒体关注”栏目发送190余条信息。同时,依托招聘会、创业大赛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活动,做好相关政策的咨询和解读工作。12月9日,由我局主办的“2017年北京地区毕业研究生专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招聘会”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举行。近2万名应届毕业研究生入场求职,现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近7000人次。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情况

结合人力社保工作实际,对公众关注的重大政策按照社保、人事考试、就业服务等进行了分类梳理,重点发挥政务网站政策发布主渠道作用,在局政务网站专门设立“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外专服务”、“人事考试”等四个业务频道,同时设立“百姓就业”、“大学生村官”、“职业技能鉴定”等专题服务栏目,随时发布相关领域最新政策和解读。

同时,加强会议公开探索尝试。11月18日,邀请中国人事科学院、市社会科学院等多名业界专家,参加本市人才和工资工作专题会。围绕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满足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如何做好人才和收入分配改革工作进行研究论证,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建议。12月30日,邀请李久林和杨国强两委专家列席局长办公会,就报审修订《北京学者计划实施办法》参与决策、发表意见。

2.推进重大决策民意调查工作情况

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在此项政策出台前,根据工作总体安排,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开展决策前公开工作,并及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了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并结合反馈意见对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修改。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覆盖全面、层级明确、标准清晰、有序深化”的工作思路,2016年,我局针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工作,梳理编制了人力社保重点领域市、区、街乡三级政务公开清单,发布前广泛征求了各级政府机关、人民群众意见,确保全市人力社保政务服务的统一、规范、标准。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情况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情况

一是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三同步”。我局始终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推进、同步发布,并建立了相应工作机制,要求局属各单位在研究制定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社会关注度高的主动公开性政策时,需同时报批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

二是坚持文件公开与政策解读材料同时发布。我局在政务网站“信息公开”板块专门设立“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栏目,确保在发布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时,同时发布政策解读。

    

三是坚持局领导带头解读重要政策。长期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做好民生领域政策的解读及与媒体互动工作,通过现场座谈、政策形势报告、媒体专题节目等方式,与群众面对面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7月12日走进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12345”热线,接听涉及人力社保政策来电409件;7月22日和12月12日,参与了北京电视台主办的“市民对话一把手,京津冀协同发展”节目录制和由市委改革办主办的“一把手谈改革”系列宣传活动。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是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舆情回应制度和机制,严格落实《舆情工作管理办法》、《网评工作办法》等制度,安排专人专班每日定时查看舆情监测平台、政务微博、报纸、收听广播等方式收集重要舆情信息,及时研究处理,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运用多种手段构建舆情回应平台,努力把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从“漫灌式”向“滴灌式”转变。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电话和微博微信等线上全媒体资源,做好舆情回应。

(1)在政府网站首页,我们设置了“交流活动”板块,“交流活动”又细化为“网上咨询”、“意见征集”和“局长信箱”等子板块,全部集中在首屏显示,还根据不同时期群众关注 度,对热点栏目进行适时调整,确保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关注最新信息发布。全年通过网站共回应社会热点情况203件。

(2)为方便政策咨询和及时回应舆情,我局开设了12233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全年,12333咨询服务电话共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总量341.5万件,其中:人工服务219.5万件;提供语音自助服务120.7万件;回复电子信件11880件。

(3)“北京12333”微信公众号成为我局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力社保信息分享、传播及服务的新平台;“北京12333”政务微博,受到了广大网友的重点关注。目前,“北京12333”政务微博平均每天收到问题十余条。全年共回复网友问题总计3456条,回复率达98%以上。其中,网友咨询政策类问题占93%,网友表达自身诉求类问题占7%。

(4)“微访谈”、“微视频”、“微直播”采取“线上线下”互动模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成为我局舆情回应的“新宠”。今年以来,局官方政务微博发布“微视频”22个,开展“微直播”11次,回应网友提问2732条,在市级平台“北京发布”组织了“普法日、讲案例、聊政策”政务微访谈活动,网民阅读量达375万。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研究完善《新闻发布管理办法》、《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政务微博管理办法》、《舆情工作管理办法》等各项现行制度,制定并出台《关于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办法(试行)》,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2016-2020)》。修订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规定(试行)》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考核办法》。

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重点突出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交流互动、便民服务四大功能,完成人力资源市场频道第三次改版工作,完成“新闻发布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新建“权责清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简政放权进行时栏目”等专栏,新增“新闻速览”板块,除开设图片新闻、媒体关注、新闻播报和政策小课堂微视频、电子阅览室等栏目外,还链接了微博、微信五个新媒体平台,使网站的融合性、可读性、服务性大幅提升。

 二是引进新技术、运用新媒体,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宣传影响。目前,我局共有北京劳动就业报 

 北京人才市场报 

 局官方网站 

 北京12333热线 

 北京新闻广播“人力社保小课堂” 

北京交通广播“人力社保那些事” 

 政务微博“北京12333” 

 政务微信“北京12333” 

 微信公众号“职人职说” 

 “好工作” 

 “百姓就业” 

 等11个自主宣传平台。


三是着力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服务,持续发挥实体政务大厅作用。我局目前现有外国人就业服务大厅、人事考试服务大厅、机关事业直属社保医保经办大厅等多个专业政务服务大厅,同时在市人才大厦设有高层次人才、流动人员、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工作中,各窗口部门充分利用大厅现有设施条件,多渠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服务事项,严格实行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44条(含重点领域信息1268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8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939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48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291条,通过其他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016年,共收到依申请75件,其中属于政策咨询范围并告知其咨询途径的5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并当场答复的5件,其余65件进入依申请受理流程。另有70余人次来访寻求帮助,1000余人次电话咨询。

65件进入流程的依申请,从申请形式看,信函申请56件;当面申请5件;网络申请4件。申请内容涉及部门,主要集中在职工养老、社会保险、流动调配及就业等。

(二)申请办结数

按时办结25件;延期办结40件。

(三)申请答复数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9件;

“同意公开答复”26件;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0件;

“不同意公开答复”3件(其中“涉及个人隐私”1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1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件);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5件;

“申请信息不存在”5件;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件;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6件。

同时,我们严格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信息上传、报送和档案保存等要求,按时完成数据录入、存档、报备。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做到了及时上传、不拖延。

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3件,法院审理结果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驳回起诉件1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6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

七、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人力社保工作直接关系民生、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全方位做好政务公开,特别是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将是今后我们在工作中需要重点加强研究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已明确的各项重点任务。从推进全流程公开、扩大政务参与、优化公开渠道、强化组织保障入手,突出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倒排任务推进工作节点,认真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履行接待、受理、办理、回复等各环节要求,确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完成。

二是重点抓好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好公众在需求调查、建言献策、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通过深化征集公众意见、推行会议开放等重点工作,不断增强我局政务工作透明度,满足公众知情需要,促进和保障公众积极、有效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公共管理、执行监督,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研究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创新公众参与模式,扩大公众参与范围。

三是完善“全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模式。加强本市人力社保门户网站建设,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信息发布功能,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更新信息,定时监测记录,做好内容保障工作;继续拓展移动服务,积极推动“三微一端”(微信、微博、微视频和客户端)全面发展;加强网络宣传力度,增强官网、搜狐、新浪、千龙等重点网站上发布数量;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和新闻媒体代表对政务信息发布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指导监督。

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考核。定期组织局属各单位、各区人力社保局政务公开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授课,开展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政务网站建设、舆情应对等为重点的系统培训,着力提升人力社保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能力水平;强化“管、办、督”管理体制运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管考核力度,完善局内通报制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83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66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268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8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83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48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9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1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45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5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5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03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65
1.当面申请数
5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4
4.信函申请数
56
(二)申请办结数
65
1.按时办结数
25
2.延期办结数
40
(三)申请答复数
6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9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6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1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5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5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6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3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95


附件:

1.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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