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6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0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编制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委网站(http://kw.beij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6127952。

一、概述

2016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各项要求,围绕本市科技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强化组织管理和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首都创新创业主体的服务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对本市科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是健全工作体系,加强组织管理。发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工作体系的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承担日常具体工作。明确我委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同时配备3名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制定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办法,按季度考评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并在全委通报。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规范管理。编制《市科委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提纲挈领推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制定《市科委政务微信内容发布指导意见(试行)》,《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6版)》和《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服务规范》等,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健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舆情信息监测、虚假信息澄清等工作机制,建立主要负责人带头,主管委领导、各相关处室积极参与的政策宣讲机制。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我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包括“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打造阳光政府”市科委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市科技系统2016年第一期依法行政培训班”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高全委系统的公开意识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7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2016年新增法规文件类信息1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2%;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2%;行政职责类信息5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88%;业务动态类信息9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2.6%。

主动公开的内容方面,积极落实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做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实现动态更新,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和信用信息公示,深化创新驱动发展相关政策和动态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贯穿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我委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积极落实完成市政府重点工作宣传解读工作,主动向首都之窗推送信息,准确解读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热点,树立创新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

2016年9月23日,市科委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正式发布。

主动公开的形式方面,拓宽渠道提升公开效果。通过与首都之窗共建专题、门户网站开辟“在线访谈”专栏、举办新闻发布会并邀请创新主体发声、增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走进创新园区和高校院所开展政策宣讲等方式,不断丰富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重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建设“科技北京”官方微博和“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微信公众号,图文并茂、音频视频并用,增强传播效果。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触摸屏、资料栏、打印复印传真设备等服务设施,制定并公开工作准则、收费标准等规章制度,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服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信函申请4件,电子邮件申请1件,网页申请2件。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8件全部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答复。

5件予以公开:其中1件申请事项属于已主动公开信息,我委及时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其余4件申请同意公开。关于本市众创空间机构信息的2件申请已转为主动公开。

2件申请信息的内容不明确。

1件信息不存在。

2016年,我委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以来,我国在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方面相继出台重要文件,本市也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照市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入。二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高。三是各类信息公开平台的统筹协调力度有待加强。

2017年,我委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加强我委内部的协调联动,根据法律、法规及市级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委的公开职责、公开事项清单、公开标准(内容、时限、方式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准。认真落实本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有关工作要求,加大在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动态管理等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方面的探索,提升一线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发挥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工作体系的机制保障作用,加强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作,推动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相互促进。顺应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诉求日益增多的趋势,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渠道建设和多元共享。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8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3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8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9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4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21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8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8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4

(二)申请办结数

8

1.按时办结数

8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4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8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6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96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编制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委网站(http://kw.beij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6127952。

一、概述

2016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各项要求,围绕本市科技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强化组织管理和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首都创新创业主体的服务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对本市科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是健全工作体系,加强组织管理。发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工作体系的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承担日常具体工作。明确我委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同时配备3名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制定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办法,按季度考评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并在全委通报。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规范管理。编制《市科委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提纲挈领推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制定《市科委政务微信内容发布指导意见(试行)》,《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6版)》和《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服务规范》等,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健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舆情信息监测、虚假信息澄清等工作机制,建立主要负责人带头,主管委领导、各相关处室积极参与的政策宣讲机制。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我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包括“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打造阳光政府”市科委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市科技系统2016年第一期依法行政培训班”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高全委系统的公开意识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7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2016年新增法规文件类信息1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2%;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2%;行政职责类信息5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88%;业务动态类信息9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2.6%。

主动公开的内容方面,积极落实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做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实现动态更新,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和信用信息公示,深化创新驱动发展相关政策和动态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贯穿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我委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积极落实完成市政府重点工作宣传解读工作,主动向首都之窗推送信息,准确解读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热点,树立创新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

2016年9月23日,市科委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正式发布。

主动公开的形式方面,拓宽渠道提升公开效果。通过与首都之窗共建专题、门户网站开辟“在线访谈”专栏、举办新闻发布会并邀请创新主体发声、增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走进创新园区和高校院所开展政策宣讲等方式,不断丰富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重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建设“科技北京”官方微博和“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微信公众号,图文并茂、音频视频并用,增强传播效果。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触摸屏、资料栏、打印复印传真设备等服务设施,制定并公开工作准则、收费标准等规章制度,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服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信函申请4件,电子邮件申请1件,网页申请2件。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8件全部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答复。

5件予以公开:其中1件申请事项属于已主动公开信息,我委及时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其余4件申请同意公开。关于本市众创空间机构信息的2件申请已转为主动公开。

2件申请信息的内容不明确。

1件信息不存在。

2016年,我委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以来,我国在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方面相继出台重要文件,本市也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照市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入。二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高。三是各类信息公开平台的统筹协调力度有待加强。

2017年,我委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加强我委内部的协调联动,根据法律、法规及市级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委的公开职责、公开事项清单、公开标准(内容、时限、方式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准。认真落实本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有关工作要求,加大在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动态管理等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方面的探索,提升一线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发挥市科委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工作体系的机制保障作用,加强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作,推动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相互促进。顺应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诉求日益增多的趋势,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渠道建设和多元共享。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8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3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8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9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4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21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8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8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4

(二)申请办结数

8

1.按时办结数

8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4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8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6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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