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11    来源:
分享: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市教委网站(http://www.bje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6075007。

  一、概述

  2017年,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继续以公开、便民、高效为基本要求,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扎实推进重点事项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机关依法行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落实重点事项公开任务,加强政策文件解读,积极社会关切

  (一)扎实推进重点事项公开。一是积极做好学前教育信息公开。在首都之窗网站主动公开《北京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指导各区通过规划建设、改造扩建、以租代建、就近就便等方式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含幼儿园分部、分园),构建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委、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北京市学前教育社区办园点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社区办园工作,让家长更安心、更放心。二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在市教委网站发布《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同时发布《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问答》,以问题解答形式进行文件解读,开通“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主动公布北京市和各区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适龄儿童入学操作手册和“一图看懂义务教育入学流程”,为民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解读信息。同时,公布本市义务教育入学信息采集技术支持电话、各区义务教育入学咨询电话和全市中小学学校情况,积极为家长做好答疑解惑,对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开通“北京市一般公办初中进入优质高中机会查询系统”,便于家长提前了解每所初中校2020年中招升入优质高中机会,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指导各区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情况。三是全面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有关高考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相关政策及时通过北京考试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多级公示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对于加分资格考生、自主招生资格考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资格考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考生、艺术类统测合格考生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区招办网站、相关中学进行公示。公布考试院网站为考生成绩查询、录取结果查询网站,汇总并公布市高招办、区高招办监督举报电话。志愿填报前,汇总院校招生计划并及时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及北京考试报向社会公布,汇总三年录取统计资料向社会公布,公布当年考生一分一段成绩分布。划定批次控制线后,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当年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期间,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及时公布相关批次院校剩余计划信息进行志愿征集工作,批次录取结束后公布各批次各院校录取最低分,做到了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透明。四是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督促市属各高校不断完善本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做好动态更新。继续加大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市属各高校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到了公开透明。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教育重大决策和民众关注度高的事项,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市教委“两微一端”平台发布解读文件等方式,及时深入进行公开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共9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委领导亲自解读重要文件、回应社会热点、公布客观事实、引导社会舆论。

  (三)创新工作模式。加强政务和信息公开的信息化、科学化、可视化建设,将我市公办中小学校名称、地址、办学规模、特色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以电子地图的方式可视化呈现,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文件类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发布。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37件),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352条政府信息中:

  机构职能类政府信息5条,占1.4%;

  法规文件类政府信息37条,占10.6%;

  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5条,占1.4%;

  业务动态类政府信息305条,占86.6%。

  另外,我委还通过免费发放《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报》(6期)、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以及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宣传教育政策和文件以及工作措施。市教委2016年决算、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公告、年度教育事业统计资料等也按规定时限予以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努力提升依申请公开的质量和水平,畅通公开渠道,对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统筹协调相关处室认真查找,按规定时限予以答复。

  2017年共受理35人次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52项,均已按规定程序办理答复完毕。其中:

  已经公开5项,占受理总数的9.6%;

  同意公开8项,占受理总数的15.4%;

  不予公开7项,占受理总数的13.5%;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5项,占受理总数的28.8%;

  信息不存在13项,占受理总数的25%;

  移交档案馆2项,占受理总数的3.8%;

  非政府信息1项,占受理总数的1.9%;

  申请人撤销申请1项,占受理总数的1.9%。

  五、业务培训情况

  举办政务和信息公开、舆论引导工作培训班,邀请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同志进行授课,两委一室机关副处级以上人员以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升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7年我委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七、咨询情况

  积极发挥96391首都教育咨询热线作用,及时接听社会来电、解答网上咨询,为群众答疑解难。2017年我委接受信息公开咨询5346人次,其中电话咨询2758人次,网上咨询2570人次,当面咨询18人次。市教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为1709791人次。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重新答复4件;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部分撤销行政行为1件;没有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九、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机关各处室对政务和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公开意识不平衡不充分;对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的精准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利用机关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化、个性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8年我委将统筹协调机关内部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公开方式,加强我委信息公开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加强教育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继续以高校招生和财务信息公开为重点,指导市属高校和区教委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3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