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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7 10:08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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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持续深化交通运输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的首善交通和首都交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一步深化。一是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把主要负责人述法纳入年终述职。二是制发重点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指标,年初部署、年中督导、年底评价。三是推动《北京市铁路沿线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完成《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立法调研和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四是加强公交专用道优化研究,配合做好建筑绿色发展、铁路列车噪音污染防治等立法项目意见征询等工作。围绕通学车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研究。五是对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核,发挥法治防风险、守底线作用。六是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应诉管理办法,印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七是印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见,深入推进宪法宣传日等重点时节普法,营造交通法治氛围。八是京津冀三地出台执法协作试点工作方案,签署政务服务协同发展合作协定,推进法治协同发展。

(二)政务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一是开发出租行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系统,上线“在京单位通勤班车核定服务事项”。二是在机动车维修、道路客运、道路货运领域推行“一业一证”,在“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推行“一件事”场景。三是制发应用电子证照,扫码即可在线核验,申请人“亮码即用”。四是升级审批、电子证照系统,优化“四个可办”功能。五是线上不见面办理占比达80%、跨区协办占线下申请的30%。

(三)一体化综合监管进一步拓展。一是持续完善“6+4”监管基本制度,细化标准、程序、措施等。二是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10个试点领域公布实施“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三是制定试点行业“风险+信用”评价指标,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四是明确非现场检查事项,推行“综合检查e码查”。五是建设综合监管操作应用系统,试点领域全部上线试运行。

(四)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施行新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二是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要求,畅通线索收集渠道。三是建设完成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办案,通过系统校验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各办案环节进行规范。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目前全系统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培树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差距,部分单位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等方面主观能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行业新业态、新问题不断涌现,交通行业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立仍需进一步完备。

三、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领导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悟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大战略思想,不断提升系统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参与制定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政策。主要负责人对交通法治工作坚持筹划、重大问题组织研究、重点工作督导落实、以上带下,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汇报,推进交通立法和京津冀法治协同试点工作。

(三)强化法制等多部门多渠道参与的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有法制部门参与,重大事项由法制部门审核,推进严格依法决策。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全面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初步安排

2024年,交通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强化交通执法能力现代化、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为抓手,进一步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部门现代化治理体系。

(一)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

1.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纳入各级党组(委)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切实让依法治国重大战略思想深入人心、深入工作、深入交通建设实践。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统筹推进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2.持续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年度述法。二是推进出租条例立法调研,配合自动驾驶、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三是修订规范性文件、裁量基准、诉讼案件指导等制度办法。四是进一步强化京津冀区域法治协同,在更大范围推广。

3.持续推动交通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一是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取消、下放、承接、优化调整、标准化等工作。二是全面推进网上快办和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三是扎实开展“局处长走流程”“办不成事”专项治理,不断提升便民化水平。四是以数据共享为抓手优化政务服务系统,加快推广电子证照的应用。

4.全面落实交通全行业综合监管。一是试点行业推行综合监管,聚合监管力量。二是制定非现场检查事项清单,逐步扩大实施非现场监管比例。三是开发完善综合监管平台主体功能,上线试点领域,对接市级平台,向动态感知、事前预防、协同监管转变。

(二)基础工作实现新拓展

5.完善复议诉讼管理。一是健全诉讼案件指导制度,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不断完善案件报告、重大案件分析研判、定期通报等制度,强化案件源头管控。三是发掘委系统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

6.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将专项整治成效纳入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二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不断提升执法能力。

7.强化人员资格管理。一是督促新入职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二是开展年度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考核,积极发挥作用。

(三)日常工作扎实推进

8.强化法制工作统筹。一是制发年度重点工作要点,明确任务、要求。二是优化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指标,促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9.强化法治保障。一是强化对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答复意见、合同的合法性审核,严守法律红线和风险底线。二是围绕交通新业态和交通管理重难点问题,开展法律研究。

10.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二是拆解亮点工作经验,讲解核心要点,提升全系统法治水平。三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显示屏等载体、渠道加强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