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 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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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2号),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简称市金融监管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简称市金融局)牌子。市金融监管局(市金融局)共设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处、金融发展协调处、银行保险处(金融机构服务处)、资本市场处(上市工作处)、金融科技处、行政审批处、地方金融机构监管一处、地方金融机构监管二处、地方金融机构监管三处、金融风险管理处、应急打非处、人事处等1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下属一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主要职责是:

1.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京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与金融监管相关工作。研究拟订本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指导、推动本市金融市场、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展。指导、规范各类交易场所的设立和发展。指导推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规范发展。

3.统筹推进本市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指导、推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产业)投资规范发展。

4.统筹发展本市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小微金融。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服务创新。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与发展。指导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精准帮扶和扶贫。

5.统筹推进本市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协调推动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和社会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金融发展服务体系,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京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6.协调在京金融机构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本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重要区域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服务。

7.协调、指导金融服务本市社会民生工作。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

8.推进本市金融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参与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

9.研究制定本市金融业发展总体布局规划,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现代金融体系建设,指导金融功能区的建设发展,引导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进驻。监测分析各金融功能区发展情况。

10.负责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行政审批工作,并依法依规监管。配合推进市属金融机构改革重组。承担集体改制企业上市的产权确认职责。指导、规范金融中介机构发展。

11.对本市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加强监管。

12.牵头负责防范和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负责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3.指导、协调本市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10人,实有人数105人;事业编制37人,实有人数2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177.18万元,比上年增加941.79万元,增长13.0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083.47万元,比上年增加924.46万元,增长12.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82.8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5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图1:收入预算

image.pn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958.37万元,比上年增加1846.61万元,增长30.21%,其中:基本支出4551.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7.19%;项目支出3406.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2.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image.pn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76.39万元,比上年增加953.21万元,增长13.20%。主要原因:编制内人员变化,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8.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7.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9%;卫生健康支出305.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3%;城乡社区支出180.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7%;金融支出7011.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7.9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0.99万元,下降83.8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7.9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0.99万元,下降83.82%。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减少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453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5.92万元,增长8.6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453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5.92万元,增长8.61%。主要原因:编制内人员变化,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305.0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8.30万元,下降18.2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2年度决算305.0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8.30万元,下降18.29%。主要原因:编制内人员变化,医疗保障缴费基数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80.8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80.80万元,增长100%。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2年度决算180.8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80.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我局以前年度信息化项目结项竣工,清算该项目尾款。

5、“金融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7011.57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53.00万元,增长3.74%。其中:

“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5624.63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58.66万元,增长8.15%。主要原因:编制内人员变化,基本支出增加。

“金融部门监管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863.3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71.41万元,下降15.5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监管类项目经费支出。

“金融部门发展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523.5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4.25万元,下降6.14%。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发展类项目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551.6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9.96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7.56万元减少67.6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55.95万元减少55.95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未发生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0.4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2.42万元减少1.94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到我市调研人员、金融机构等有关人员。公务接待18批次,公务接待9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59.4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69.19万元减少9.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35.63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43.01万元减少7.3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2年度购置(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17.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23.8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26.19万元减少2.34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出行。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5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9.7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6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8.94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1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37.90万元,比上年减少40.36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9.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9.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2.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11台,原值254.2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376.5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4.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5.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7.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监管支出(款)金融部门其他监管支出(项):反映金融部门其他用于监管方面的支出。

18.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