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8年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市国资委落实《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国资委网站(gzw.beijing.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邮编:100053;联系电话:010-83970527,83970504;电子邮箱:xxgk@bjgzw.gov.cn)。

  一、概述

  作为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直属特设机构,市国资委结合工作职能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2018年,我委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依法行政,履行信息公开责任,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对社会公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深化清单管理

  根据全市工作部署,严格遵照《条例》、《规定》及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全清单编制工作,全面梳理业务工作,摸清政府信息底数,编制形成《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全清单》,力争以清单“引领公开、巩固公开、深化公开”。

  (二)完善工作机制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一是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管理,从源头上解决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严格依法行政。二是制定《市国资委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对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明确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务求工作实效。

  (三)定期教育培训

  我委坚持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培训,举办政策解读、新媒体运营等专题培训班,组织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政务公开联络员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公开意识和公开工作能力。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两级清单的公开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市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经营业绩考核情况、市管企业改制重组结果、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情况,产权交易、增资扩股情况、市管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等。

  (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开市属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增资扩股整体情况。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要求市管企业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等交易行为相关信息均按程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上进行披露公示,同时指导北交所建设好北京市公共资源平台国企产权交易分平台,推动北交所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制度做好产权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三)国有企业疏解退出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中心城区市管企业疏解退出进展情况,在首都之窗、首都建设报、国资京京发布《城六区市属国有企业疏解退出任务提前超额完成》,对“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18年度任务进行解读。

  (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根据全市工作部署,及时准确按年度公开我委财政预决算信息。

  (五)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一是加强国资监管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我委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均设有政策性文件发布和解读栏目,并严格落实全市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要求,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发布。通过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市属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述职评议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宣传解读文章。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利用首都之窗、首都建设报、国资京京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坚持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重点工作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发布《市国资委系统2018-2020年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市国资委积极支持乡村振兴建设》、《市国资委积极支持老字号品牌传承发展》等解读文章,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媒体走国企”活动。邀请中央、市属主流媒体对系统重点国企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全年开展“媒体走国企”9次,分别采访了北投集团成立仪式,北京时尚控股集团所属新疆京和纺织公司发展业绩,中建一局承建的世界唯一皇家瓷厂、中国唯一古御窑遗址——江西景德镇御窑博物馆项目,北京建院设计的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主场馆、北辰会展助力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服务保障,北京建工集团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填垫北京环球主题公园土方,北京电控牡丹集团转型升级成功实践,首农食品集团落实国家扶贫攻坚战略、推进科技自主创新与工业遗存转型升级,北京建院坚守文化自信、科技创新以及变革发展,城建集团北京新机场航站楼等,进一步拓展社会公众信息沟通的平台,不断扩大市管企业影响力和公信力。

  四是组织举办以“四十年峥嵘岁月,新时代再谱新篇”为主题的第三届“首都国企开放日”。参与报道的媒体涉及27个省份共552家,舆情信息总量高达51,068条,原创新闻内容4,833条,微信的阅读量高达31,997,241次,点赞量达51,384次,获得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三、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作为我委主动公开信息的主渠道作用,2018年度,在市国资委政务网站上主动公开国资监管信息106条,公开市管企业动态信息563条。在首都之窗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7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条,主动公开国资监管信息86条。借助多种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在首都之窗、市国资委官方网站、首都建设报、“国资京京”官方微信累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5篇。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共收到76件次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65件,信函申请10件。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年度收到的申请共办结76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件,占申请总数的1.3%;同意公开答复的24件,占申请总数的31.6%;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1件,占申请总数的1.3%;不同意公开答复的7件,占申请总数的9.2%;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9件,占申请总数的38.2%;申请信息不存在的6件,占申请总数的7.9%;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2件,占申请总数的2.6%;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6件,占申请总数的7.9%。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委信息公开办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联动机制,组织、协调和指导相关责任处室对各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给予了积极办理、答复。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使受理和答复工作更加标准化,可操作性更强。

  五、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8年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3件。

  2018年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2018年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件。

  六、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度我委未发生依申请政府信息收费。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8年,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对照市政府要求和公众期望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新媒体环境下,信息公开和宣传解读的形式和载体应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应进一步拓展;三是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工作应进一步加强。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首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委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一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进一步加大政策性文件主动公开力度,聚焦重点领域强化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加强政民互动交流。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三是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和考核力度,定期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做好培训教育全覆盖。四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率和影响力。五是稳步推进市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9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4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7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85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9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3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76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65

        4.信函申请数

10

 (二)申请办结数

76

        1.按时办结数

76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7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7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6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9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6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6

四、行政复议数量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3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1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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