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北京市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建设 项目全生命周期实施方案(试行)》 政策解读

  • 日期:2023-12-30 17:00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 字号:
  • 分享:

相关内容:于印发《北京市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政策背景】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本市智慧城市建设,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于2023年12月印发《北京市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实施方案(试行)》,推行以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建设项目全链条审批、服务事项,建立“一码关联”管理机制。

【工作目标】

坚持源头赋码,全面覆盖,逐步实现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作为数据关联互认的关键字段,纵向连通新增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建设、核验、测绘、登记等阶段,横向关联交易、缴税、抵押、司法、公证,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过户等事项,构建新增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业务高效协同、系统共享集成的管理体制;探索运用实景三维、新型基础测绘和地理国情调查成果,逐步实现全域赋码,促进身份属性、业务属性、空间属性融合统一;推进城市画像建设,探索在社会治理、政府管理、社区服务等领域多场景应用。

【应用方式】

不动产单元代码贯穿土地供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核验、不动产登记四类业务。

土地供应阶段:土地供应前,对每宗土地预编不动产单元代码,并应用于土地有偿使用(或划拨)、集体土地占地等业务。土地供应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可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获取用地审批材料,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按照“房地一体”原则为每幢建筑物预编不动产单元代码(幢),并通过系统平台自动沿用至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规划核验等业务环节。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阶段:系统平台自动导入每幢建筑物预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幢)。核验通过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可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获取前期审批材料。

不动产登记阶段: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获取前期审批材料,结合申请人提交的其他资料,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并推送至住建、税务、公积金、金融、市政企业、公证、司法等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产权明晰、地址统一、实时交互,全程追溯”的管理体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